官员雇凶杀人:是制造动荡还是构建和谐?
据辞典对“折腾”的解释是:“翻过来倒过去,反复做某事;折磨”等。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号召我们不要“折腾”,这是对的,谁也不想折腾。折腾多了,闹得社会不稳定了,受到直接影响的首先是平民百姓。想想:停工、停产、罢运、治安混乱,受害的首先不是百姓又是谁呢?总书记说“不折腾”的时候不知是否想到,最“折腾”的正是一些官员和某些地方的政府部门……
中国1949—1976,政治运动接连不断,所谓“翻过来倒过去,反复做某事”,大抵可算作“折腾”一类,中央也认可这一说法,但这些恰恰并不是百姓有意要“折腾”。当今官员屡屡贪污腐败也是“翻过来倒过去,反复做某事”,直接影响社会进步,败坏党的声誉,算不算“翻过来倒过去”地折腾?而发展到竟至官员雇凶杀人屡见不鲜,更是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谐,闹得人心惶惶,这恐怕更应算作“折腾”。
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委政法委和庆安县委通报了两起案件:庆安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德贵被伤害案和庆安县公安局4刑警涉嫌刑讯逼供案。绥化市委政法委介绍,涉嫌雇凶伤害赵德贵的是庆安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广富,他雇用的两名凶犯是黑龙江省孙吴县的无
读罢上则新闻还没喘过气来,又见一则:陕西子长县一政协委员出180万雇凶杀害亿万富翁(点此链接)
而新浪网2007年就载文《官员雇凶杀人已成现象》则更说明了此类事件并非偶然。何故?官员无视法律和公民基本道德,素质为何如此低下?素质如此低下的人又怎么爬上了官位的?本文暂不分析原因,明眼人大约一看便可道出一二。在本博《“一肩挑”与“拆分领导权”》中曾有大致相关探讨,不赘。
恐怕任何人在读了这样的报道后都会生出许多感慨,也许因为感慨太多,竟至“无言”?那种在黑社会才有的事情,竟然发生在官员身上,共产党之先进性受到严重玷污。官员屡屡雇凶杀人:是制造动荡还是构建和谐?这真是“折腾”啊!他们如此折腾,起到了怎样的社会影响和作用?它是否可与发生在平民犯罪嫌疑人身上的那些犯罪行为同日而语?
胡锦涛总书记今天在纪念改革开放30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其中有很多处受到会场热烈鼓掌欢迎,笔者对其中有些内容也觉得欢欣鼓舞。比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是啊,国家领导人说的总是没错的,说到百姓心坎里去了。可是,促进社会和谐固然“人人有责”,而谁更有责呢?笔者以为应当是官员。因为普通百姓谁也不愿社会动荡,动荡起来受损害的首先是百姓——停工、停产、治安混乱,哪一项都与百姓生计切切相关。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主动去打破稳定局面的。只有在官员长期对某些问题“不作为”或“乱作为”时,百姓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才会去问责,才会“跪求”……以致引发一些事端,造成混乱——但这并非百姓的目的啊!
造成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恰恰在官员以及某些政府部门,如本文所引的两则报道。再如山东新泰公然把上访民众20来人强制关进精神病院(点此链接),这是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执法违法事件,至今未见相关政府部门有什么说法,这不是人为制造不和谐吗?那些上访者如果真有“精神病”的,也只会是极少数人吧?上访难道是像“旅游”那么好玩吗?这些人有平安日子不过就想“越级上访”吗?这些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的人,他们的家属心里是怎样的感觉?当积怨到一定时候而无法得到解决,他们不找政府又能去找谁呢?这样做能达到“和谐”吗?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号召我们不要“折腾”,这是对的,百姓不想折腾,但“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官员在“折腾”啊!所以,要使国家能继续和谐地发展,必须整肃吏治,必须下大力气出重拳规范政府行为,切实加强民主与法治,真正依法治国,而不是权大于法。因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社会和谐稳定,固然“人人有责”,但手中握着人民赋予的大权的官员和政府,责任更加重大,因为他们是社会的管理者——当然更不能像本文所引的那两则报道中所说的,官员自己雇凶杀人或刑讯逼供,任意破坏社会和谐和稳定!
正是这些“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官员和某些政府部门,直接引起社会不和谐,给国家的改革开放大业制造种种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