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两店一年”标准


       从2007年5月起,我国在连锁经营领域内开始实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特许人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违反此项规定,最高可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特许加盟欺诈起到监管作用的还有“特许人备案制度”。《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要。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逾期不备案的最高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