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还眼”——法制名言3800周年纪念
全世界的人们经常挂在口头的一句名言:“以眼还眼”,它甚至比我国商代甲骨文还要古老,迄今已经整整3800年了。
这句伟大的成语,实际上奠定了世界法律的基础。
它意味着几千年来法治对于自由人(公民)的公正原则。
你一定早就耳熟能详、并且使用过这句名言。
但是你不一定知道它的来源吧?
为了纪念这句伟大的名言,陈明远博客特地专文介绍它的最早出处 ——
在20世纪初,考古学家作出了重大发现。
公元1901年底至1902年初,法国政府派遣的考古队,由摩尔根(Moegan)任总指挥,在伊朗西南部苏撒(Susa)古城的卫城遗址上,进行发掘工作。
一天他们幸运地发现了一块黑色玄武石残碑,几天以后又发现了两块,将三块残碑拼合起来,恰好复原了一个椭圆形碑柱。
碑柱高2.25米,底部圆周1.9米,顶部圆周1.65米。石碑的雕刻精细,表面高度磨光。石碑上刻满了丁头字(楔形文字),正面最顶端描绘了一幅“授权图”:左边站着一位巴比伦国王,正要从右边坐着的太阳神沙马什(Shamash)手里,接受象征统治的圆环和王权棒。
这位国王,就是古巴比伦(old Babylon)第六代元首汉穆拉比(Hammurabi);
从公元前1792年到公元前1750年,他担任43年的古巴比伦王国元首,政绩无数。
汉穆拉比最重要的政绩,就是令臣下收集了一些典型的法律条文,再加上社会惯例,编成一部详细的法典,以他的名字命名,颁行天下。
这黑色玄武岩碑柱上面的铭文,经过历史学家的解读,原来就是举世闻名的《汉穆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
这是迄今所发现的世界上最早、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成文法典,距今3800年。
图:“汉穆拉比法典”古巴比伦,约1792-1750 年。顶部,汉拉比正和太阳神沙马什会晤,获得授权。
【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古代东方部藏品号:Sb 8 镌刻“汉默拉比法典”的黑色玄武岩碑柱.】
《汉穆拉比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
正文共有282条,其中四栏为序言。正文包括诉讼手续、盗窃处理、租佃、雇佣、商业高利贷和债务、婚姻、遗产继承、奴隶地位等法律规定。
“倘自由人损毁任何自由人子之眼,则应毁其眼。”
它当时具有历史局限性,就是只对于自由人生效、而不能对于奴隶。
但由此也唤起了奴隶们争取自由、获得公民资格(人权)的长远斗争。
刻着人类最早文字——丁头字的“汉穆拉比法典”
你若有机会去卢浮宫游览,千万不要错过这块伟大的碑柱。
请站在它前面注视、沉思片刻,你耳畔会震荡着3800年前传来的庄严回声。
它以最通俗的说法,意味着法制对于自由人(公民)的公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