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启幕农村土地“上市”
据报道:2008年11月26日闭幕的中共重庆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根据决定,重庆将建立区县、乡镇和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中心,设立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
设立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无疑是个新生事物,关键问题是如何操作,如何流转,《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且,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流转是有底线的,就是“三个不得”:不得改变农村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
重庆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应该大胆尝试“土地流转”,为全国农村改革提供经验和样板,渝北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办理农村土地流转基本程序是:建立流转需求信息档案(出具书面委托书)、发布信息、转出接入双方洽谈、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登记、转出接入双方履行合同、接受监督、资料归档管理。同时,这里也登记有意向来投资的业主、企业有关情况,向其提供土地信息。 此外,渝北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另一功能在于,对该区可流转土地进行全面整理、登记、分类、汇总,进而发布土地可流转信息。 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渝北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更像一个信息发布平台,为土地供求双方牵线搭桥。到目前为止,能到这个土地流转市场流转的,只有耕地和荒地,宅基地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还没有进入可流转范围。从可流转的信息中发现,当地农民倾向的流转形式是出租。价格则以农作物来换算,主城区每亩农用地每年的出租价格大概为400公斤至500公斤稻谷,偏远村镇是250公斤到300公斤稻谷。
我们将密切关注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运作情况,从中发现土地制动乃至农村改革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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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启幕农村土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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