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主流新闻媒体到底忽悠谁——提前退休是否可以阳光化
陈绪国
昨天,广东地区有的主流新闻媒体先声夺人,惊爆“广东省事业单位男55岁女50岁或可提前退休”新闻,并言之凿凿信之旦旦绘声绘色地描述:“《征求意见稿》称改革于2009年1月起实施,省直单位于2009年完成,市县乡镇事业单位于2010年完成。”
第二天,同是广东省这个地方,同是主流新闻媒体,立即来个180度大转弯,立即改口“辟谣”:“事业单位人员可提前退休”被指误传,广东省编办称新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中已删除这一内容。并且有新华社广州12月20日的“辟谣”电传予以更正。
读者感觉被欺骗、被忽悠,情不自禁地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则“假新闻”?到底是新闻媒体、新闻记者被有关部门忽悠,还是被报料者忽悠?是参加《征求意见稿》的人被忽悠,还是广东省编制办被忽悠?是单线联系式被忽悠,还是连锁反应式的忽悠?按照“权力不对称”的潜规则,非主流媒体制造假新闻造谣惑众可是要兴师问罪的;而主流媒体有后台,并且很硬,并且是党政企铁三角,假了就是假了,空了就是空了,广大读者怎么奈何?
新闻假了就假了,空了就空了,大家只顾一笑而过,不管它了。
如果说句反话,有些假新闻,并非一钱不值,因为有些假新闻,是可以废物利用的。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职员提前退休风潮由来已久,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这场运动,至少持续了二十年以上,只不过是一场自发的群众运动,只不过没有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而已。
所谓“事业单位职员提前退休”运动,纯粹是个提前退休的走私运动。这个走私运动,有光明正大地走私的,有开后门走私的,有个人单枪匹马走私的,有集体走私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那些光明正大走私的,是打着政治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的旗号进行的,一般人觉察不到其中的奥秘。这种走私,最早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官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感觉到长期呆在机关没有什么出息,于是乎,就开后门提前退休,让子女参加工作即“顶职”,自己开企业做生意,或当倒爷。九十年代行政机关体制改革以后,裁员现象很普遍,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水往低处流”,不愿意到艰苦的单位艰苦的工作岗位上低就,而这些宝贵圪垯是干部终身制的,“退居二线”不上班也照样拿工资,长痛不如短痛,干脆通过改出生年龄或弄个假病历,让他们提前退休。九十年代后期以来,形势似乎越来越好,政府这个守财奴在改革开放二十年来聚敛了大量资财,对下岗和提前退休的官员和准官员很大方,他们下岗以后,基本工资照拿不误,他们可以利用大量时间去炒股去淘金,去炒房产,去开公司,想提前退休,政府答应退休前送一级工资给他们,只要有30年工龄就可以了,有的条件还可以放宽。事业单位实行聘任制以后,有的原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就被“解雇”了,对不起,政府按工作年限赔钱吧,少则十几万,多则二三十万不等,同时,下岗期间的基本工资照拿不误。下岗以后,他们还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补贴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还可以可以利用大量时间去炒股去淘金,去炒房产,去开公司,想提前退休是分分钟的事情,反正有大老板帮助他们开后门。
行政类事业单位和公益类事业单位是吃财政饭的机构,后台都很硬,走私提前退休相当容易,主流新闻媒体对于这两类特权阶层,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经营类事业单位就不那么客气了,拿腔拿调地批评医院和未转制为企业的供水、供气单位搞潜规则,揭露他们通过干部身份改工人身份、改出生年龄、改工作简历、改一般工龄、改一般工种性质为特殊工种性质、改病历等不正当手段(简称六改),获取提前退休手续,为了获取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而损害社保基金的利益,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对企业的下岗失业和待业人员不公平等等,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提前退休走私现象。但经营类事业单位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对于前两类事业单位走私办理提前退休大开绿灯攀比、仿效、复制,打擦边球,于是,用“六改”或七改、八改的办法,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经营类事业单位走私提前退休现象,以医院、医疗单位为多见。其中,以女性的医生、护士为多见。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将干部(主要是女干部)身份改为工人身份,这样可以将干部55岁退休改为50岁退休,是特殊工种的工人可以45岁退休。就是说,她们退休年龄可以缩短5-10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干部改为工人需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才能正式确认为工人身份。二是通过假病历的办法作弊,男女干部工人都有,以提前5年以上退休。
八十年代以前,大约二十多年时间,全国城镇医院采取“低门槛”制度,没有搞医生、护士执业许可证制度,他们有个初中甚至小学文化,或经过简单的培训,即可以当医生、护士。没有文凭的人当医护,档案上仍然是工人身份。这个是正经的。档案上是工人,按工人退休,是“顺理成章”的了。有些医护人员和医院干部,是有文凭有干部身份并且档案中有记载,要提前退休不是那么容易,即使如此,他们办法有的是,通常做法是搞假病历,搞病退。无论是在本医院搞假病历,或是在其他医院搞假病历,他们都容易做到。这些不“顺理成章”的一类人,就依靠走私的办法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为了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医院一般愿意为他们作假证明,为他们早日退休而不遗余力。
有人算过一笔账,说医生、护士他们提前退休“并不合算”,正常退休时退休金会多1000多元,提前退休会少1000多元。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争先恐后乐此不疲要提前退休呢?原来,在职时,他们每月收入4000多元,需要缴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税金1000多元2000多元,提前退休时,退休费至少有3000多元至4000元,净收入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这些人有了二三十的工作经验,可以自办诊所,也可以到社区门诊室工作,社区门诊室每月可收入3000多元,自办诊所也可以发一笔小财。医院为什么“助纣为虐”呢?原因是为了“减负”,按照广州市“四保一金”的缴费标准,一个二十多年以上工龄的医护人员,需给医院增加1000元左右的负担,一年下来就是10000多元。尤其是实行经济承包制的医院、科室,需要“精兵简政”,这跟“韩信用兵,多多益善”是相反的,是“医院裁员,多多益善”,无论是公开、私下场合,医院领导都愿意走私提前退休的名额。当然,医院有医院的难处。其难处,大家都猜得出,这里不说了。
昨天,广东省的地方主流媒体报道调查对象,是部分高校的教授们。高校是公益类事业单位,是汗涝保收的单位。提前退休,对于教育事业和教师们都是没有好处的,我认为。高校教师,人到中年,正是干事业的黄金时间,其中,有不少是硕士、博士和博士后人才,也有许多老教授,甚至硕士生、博士生导师。国家培养这样的人才多不容易?说声叫他们提前退休就要提前退休?国家不能这样忘恩负义,不能这样糟蹋人才!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办理,应当由幕后走向台前,应当由潜规则转为正规则,应当由地下化走向阳光化。重点应当是经营类事业单位,但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应当也不例外。应当在实施一段时间以后,逐渐地与工商企业单位提前退休制度接轨,以实现政策平衡、权利平衡。
其实,提前退休不是什么新问题,是老大难问题。
我国提前退休发生了三次高潮。
第一次高潮,是三年困难时期。那几年,有二千多万职工下放农村,其中有部分人通过提前退休解决了生计。
第二次高潮,是78年改革开放前夕,国务院出台了国发[78]104号文件,职工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主要目标是让一些老弱病残的老工人、老干部退下来,让出一些岗位给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解决了260万上山下乡青年的进城就业问题,和200万家在农村的子女的农村青年进城就业问题。
第三次高潮,是九十年代国企改制时期,伴随着8000万职工下岗失业,其中有一部分,有的按照企业特殊退休政策,有的按照特殊工种特殊政策办理了提前退休。
其中,各个阶段,企事业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产生过一些摩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莫衷一是。
本人研究我国的劳动分配制度二十多年,始终写不出什么名堂出来,就是因为改革开放令人眼花缭乱,不知所措。许多东西写出来以后,一把火烧掉了。今天所说的还是我一句老话:
无论是企业单位提前退休,或是事业单位提前退休,可以分门别类有序化地进行,不必大惊小怪,不要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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