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放缓后警惕虚假陈述沉渣泛起》


 

《经济放缓后警惕虚假陈述沉渣泛起》
 
在证券市场中,和证券市场熊牛市特征相匹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也有其自身的规律,即在牛市环境下,内幕交易行为和操纵股价行为比较多,进入熊市后虚假陈述行为又会比较突出。上半年以后,中国证券市场走低看淡,到了第四季度,出现了国际金融风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经济,也影响了中国上市公司的业缋,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使虚假陈述行为重新泛起,对此,有必要引起关注。
近期,从阅读报章上的信息披露文件后发现,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被立案稽查的开始增多,中国证监会发出的立案调查通知书也不少,例如,洞庭水殖、深南电、S*ST物业、*ST威达、深天健…等等,某日,沪深两市有86家上市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发布了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有些问题,则由新闻媒体揭露出来或被股民提出质疑,其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和《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两个文件,严防大股东占款行为重新发生,要求各地证监局加大现场检查的力度与频率,防止出现大股东对公司资金“期间占用、期末返还”的现象,以及其他更为隐蔽的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虚假陈述行为是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形成就产生了,是以信息披露的反面特征表现出来,主要行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与不适当披露几种。在股权分置、一股独大的情况下,主要表现为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及大股东占款的特征,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并在牛市状态下,虚假陈述行为往往同内幕交易行为和操纵股价行为相联系,目前,在全流通条件及熊市的气氛中,虚假陈述行为将以什么样的特征表现出来,尚有待观察。股权全流通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一样,都比较关心股价,加上目前大量大小非解禁及全球经济放缓的特殊因素,实施虚假陈述行为,有助于某些人达到虚假地提升业绩、隐瞒真相的的目的,从而可以虚假地促进股价的回升,为违法违规者尽快牟利创造条件。因此,有必要警惕和防范虚假陈述行为沉渣泛起。
打击虚假陈述行为的沉渣泛起,从法律制度上,已经有相对完善的制度保障和行政监管稽查体制,刑事制裁、行政监管与民事赔偿三位一体、相互联系的运作,证明是有效的打击虚假陈述行为的手段,但真正杜绝虚假陈述行为的,应当从公司内部治理上的完善加以防范,通过制度的约束加以必要的规制,,而发生虚假陈述行为后,有必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尽早介入与揭露,使违法违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降到最低,使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使证券市场保持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