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起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对于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经过一年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起草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会议审议批准了这个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作为一位教师,我认为现在许多地方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教师的工资都是不低于公务员的,而且所干的工作并远比小学教师和高中老师轻,因为没有升学的硬指标,压力很小,也是不很受关注的一个阶段,可以说他们很清闲,而最近几年行政机关新进的都是一批风华正茂,才华横溢的大学生(当然最近几年新进的教师也是这样,所以应保持工资相当),他们多在乡镇这一较低的行政层级,我感觉他们工资很低,而且工作要求比较细致,比较繁重,所以针对教师,我认为最应该提高小学教师的待遇,特别是二三线城市小学教师的工资,本来孩子都是很难管理得,可以说他们的付出是很大的,但他们的收入却很微薄,这逼得他们不得不办小班,同时针对公务员我认为整体应增加工资.我认为现在公务员的工资普遍低,而且工作也非常繁重,我接触过各级政府的公务员,明说星期六,天不上班,但当我星期六,天去的时候,整个办公室还是一片忙碌的景象,我试探的问了一下,他们回答哪有双休日,上面交待任务又是瞬时的,我们随时待命,如果不整体增加较低级别的工资(级别高的有灰色收入,对工资不在乎)的话,一些人才就不愿意往行政单位流动,当然现在流动的多是看中工作稳定,体面,更为重要的是将来随级别的增加可能有灰色收入来弥补目前的收入损失,所以我的目的就是通过增加公务员工资来保障公务员的各项应得的权益,同时也为狠刹灰色收入扫清障碍,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