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隐性收入名目繁多 分配不公影响社会和谐


  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情理上,公众都应有关于公务员收入的知情权,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我国公务员工资不高,但工资外大量名目繁多的津贴、补助等隐性收入,使一些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与实际收入差距甚大,为公众留下很多悬念和无限联想的空间。

  不少受访者认为,这些公务员工资外隐性收入的存在,为腐败现象的乘虚而入创造了机会,国家应该把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控制,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公务员收入由国家统一划拨,才能建立起一个公平、透明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
   我多次强调要通过普遍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来为肃清不正之风,扫清障碍,创造条件.在现有工资增长体制下,许多公务员的工资是很低的,特别是警察,工商等部门的人员,他们看上去很威风,很风光,但如果没有家庭强大的背景的支撑下,他们的境地也很困难,所以关于工资,收入已一个敏感的话题,也是值得好好研究,并谨慎决策的.我认为我们工资改革的标准应是不同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水平相当,工作强度相当的情况下的收入差距不应太大,而反观现在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工资是相当高的,也不见得他们为国家做出多大的贡献,只不过他们落在了一个好单位,此时政府就应该采取措施适当调节,不应使差距过大,而往往可能是政府投入较少,同时又为部门扩权争利放口子,从而产生千千万万的部门利益,他们不断地增加自身的利益,并私设部门小金库,用于发放单位福利,津贴,而与之相伴的就是侵犯,侵占农民的利益,所以一方面国家在查处这类事件的同时,也应该增加财政投入即普遍增加工资,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