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何以由“利”变成“害”?


       目前正是夜冻日消浇小麦最佳时机,但洛阳伊川县水利局下属顺阳渠管理处,利用管理权垄断作为谋利的手段,不经听证,将水利费擅自定到每亩40元,将国家每亩给农民的补贴收走一多半。

  现在伊川水利局将水费按每亩收40元,价格增加了一倍,全县有几十万亩水浇地,如此狂涨水利费,既不公示,也没有听证,又是在国家调低油价、降低利息、千方百减轻农民负担,稳定农业生产,扩大内需的紧要关头,究竟是为农还是害农?
      根据有关规定,国有水库和引水灌区的农业水费(不含电费)标准为旱地的水费最高不超过11.2元/亩,水田的水费最高不超过28元/亩。
    按引水灌区每百吨5.6元计算,伊川水利局每亩收取40元水费,相当于每亩需700多吨水,按如此量的水收费,不管是一次还是一年,农民都是有疑问的,也是不合理的乱收费,如何劝农民“自觉”缴这些“胡乱定价”的水费?

   为了迫使农民交纳“水利费”,他们将所管辖的顺阳渠首闸门关闭,让从伊河引来的清清河水,白白从泄水闸重新流回伊河,不让渠水进顺阳渠,即使放水,也是紧锁分水闸门,造成麦田不能及时浇灌封冻水,严重影响明年小麦产量。

 

    

  

    

    群众呼吁有关部门领导关注此事,为了不违农时,顺阳渠水应立即畅开放水, 不能关闸,而且水费征收要公开听证,先人开凿的利民渠不应该有少数人垄断自肥。农民盼望真正把顺阳渠变成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广大人民分享到最大利益的民心工程。

 顺阳渠位于伊川县伊河西岸,是引自伊河的自流水渠,从明代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该渠南起伊川县鸣皋镇的伊河滩,向西北流经鸣皋、元东、中溪、马庄、辛营、四合头、马回、马回营、平等、西村、古城村、杨寨、瑶湾、野狐岭、南府店、伊川县城、西场、北府店、周村、彭庄、罗村、李圪垱等三个乡镇、二十多个村庄,从伊川县城区西部上水地段通过。

 

    顺阳渠所引的伊河水,从陆浑水库下游不远的鸣皋伊河桥附近引水,不和陆浑水库争水,是沿渠和县城区域地下水补充与调节生态环境重要的天然水来源。灌溉沿渠几万亩农田,使之成为旱涝保收的鱼米之乡,早在北魏的《水经注•伊水》中,就记述这一带“陂方十里、佳饶鱼苇”。

  顺阳渠从伊河引来的清清河水,几百年来常年不断日夜流淌,使沿渠地下水不断得到补给,生态环境改善,也极大的方便了沿渠群众的生产生活,沿渠村镇林立,人口密度大,蔬菜瓜果种植历史悠久,各村的水磨、水碾、油坊均使用顺阳渠水作动力,极为方便,几百年来被百姓称颂为利民渠。

  然而,近几年来,乡镇机构改革,顺阳渠管理处承包管理,管理处将垄断管理权作为谋利的手段。为了迫使农民交“费”,一年大部分时间将顺阳渠首闸门关闭,水渠经常是无水干渠:

为了迫使农民“交费”。顺阳渠管理处宁肯让从伊河引来的河水,白白从泄水闸重新流回伊河,也决不让渠水进顺阳渠。往往直待到天旱的实在不行了,农民急需浇将旱死的庄稼时,就以不交钱不开闸相要挟,就是已交了“费”,仍然照关闸门。

伊川县顺阳渠管理处将渠首闸门关闭,不让渠水进渠,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坑害农民的行为。

 一、顺阳渠经常断水无水,不是自然原因,而是人为造成,这种人为造成顺阳渠经常断水无水,是伊川县顺阳渠管理处少数几个人为本人的利益而故意搞的。顺阳渠是引伊河水的自流水渠,水的来源是伊河而不是水库。而且这条渠是古代沿渠劳动人民群众的先辈,用血汗开掘出来的。今天顺阳渠管理处为了本部门的利益收入,滥用管理闸门的权力,侵犯了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顺阳渠经常断水无水,使沿渠地下水得不到经常的合理补给,特别是伊川县城区的地下水得不到优质伊河水的补给,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水质严重变劣变坏,致使沿渠村镇和县城区生态环境被破坏、人居条件和恶化。

  三、因为目前实行的是土地承包制,可能有的地需要浇,有些不需要浇,庄稼不一定常浇,但蔬菜大棚和经济作物类要随时经常浇。闸门管闭,断了源头活水,迫使农民打机井浇地,加重了农民的开资和负担;加之化肥、农药、种子、耕耙等不断涨价,种地收益越来越低,有名的平等乡沿顺阳渠“千亩万棚大棚蔬菜”,因人为的渠水断流,菜地浇水没有保证,农民无法种好蔬菜大棚。于是大量已建好并获益的蔬菜大棚被迫毁掉,改种浇水少、“望天收”、收益较低的粮食作物,“洛阳大棚蔬菜第一乡”无法维持而毁掉,很多农民贷款搞蔬菜大棚,结果打了水漂。与顺阳渠不放水,无法浇菜有关,断了农民脱贫致富的财路。

 四、顺阳渠流经的是豫西丘陵边沿,土质疏松,地表水极易渗入地下。干涸无水的顺阳渠,使沿渠一些工业有害污水进入渠内渗入地下。

 

   像顺阳渠流经的村,有几十家化工厂,各种废弃的有毒有害物随时流入渠中,污染物不能被渠水稀释及时流走而渗入地下,带来更大危害,造成沿渠地下水体污染,人们长期饮用易感染多种疾病。实际上沿渠群众的肝病、心血管、脑血管疾病,消化道疾病以及许多不知名疾病日益增多,与渠内污染不流动有很大关系。

  五、顺阳渠所引的伊河水,是自流水渠,国家历来拨有维修费,加上沿渠灌区夏秋两季又收取有巨额水费,为何又以“水费不好收,难以发工资,无法管理”为由,长期关上闸门不放水 ?

   这条渠已流淌了几百年,过去一直是清水满渠流,沿渠各村镇均有很多加工粮食的水磨、油坊,都是利用顺阳渠水作动力,该渠为群众带来了极大的利益和好处是受人称颂的水利工程,何以到了今天反而会由“利”变成“害”呢?

  过去一直是清水满渠流得顺阳渠,如今经常断水无水,使沿渠地下水得不到经常的合理补给,造成沿渠地区和伊川县城区地下水位下降,水质严重变劣变坏,生态环境被破坏、人居条件和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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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公布十项政策界限清理整顿涉农价格

11月21日,某某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新的《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新草案),并希望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与现有规定相比,新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取水许可的审批部门、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时应掌握的原则,草案指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省价格行政主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水行政主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时,应当遵循4原则:从地表取水应当低于从地下取水;从江河取水应当低于从湖泊取水;农业生产取水应当低于工业、商业等其他行业取水;粮食作物取水应当低于经济作物取水。

【法规名称】水利产业政策

【颁布部门】国务院

【颁布日期】1997年10月28日

【实施日期】1997年10月28日

【正  文】            

水利产业政策

流域机构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计划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收费必须用于水利设施的维护、修建及运营管理。加快水利设施更新改造的步伐。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水利设施更新改造列人计划,并安排相应的资金;水利工程折旧费只能用于水利设施的更新改造,不得挪用。

法规名称】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颁布部门】国务院

【颁布日期】1993年06月11日

【实施日期】1993年09月01日

【正  文】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9号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取水,是指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一切取水单位和个人,除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水许可证,并依照规定取水。

 

前款所称水工程包括闸(不含船闸)、坝、跨河流的引水式水电站、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等取水、引水工程

 

 

 

第三条 下列少量取水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

 

 

 

(二)为农业灌溉少量取水的;

 

和收费。通知表示,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对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

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

收费政策,要予以取消或废止;价格或收费标准过高的要予以降

低。提供经营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

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通知公布的十项政策界限为:
    ——— 农村用水收费。清理整顿农业灌溉末级渠系水费收费秩序。

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农民使用

本集体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和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等

不缴纳水资源费
    ——— 农村用电价格。已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地区,农村用电与城市

用电执行同一价格标准;未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地区,应积极创造条

件逐步实行城乡同价。 ——— 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在全面免除学杂

费的基础上,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

提供教科书。除按规定收取的作业本费等之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不得收取其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 办理身份证收费。公安机关对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工本费每证40元,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

证10元。除此之外一不得收取涉及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费项目。    

 ——— 农民建房收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除

国土资源部门可以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建设部门可以收取《房屋所有

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
    ——— 婚姻登记收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只能收

结婚证书工本费。
    ——— 计划生育收费。除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收取社会抚养费,按省级

以上财政、价格部门规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外,不得强制收取其他任

何费用。
    ——— 殡葬服务收费。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要明确相应的服务内容,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 有线电视收费。合理制定或调整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对农村有线电视用户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城市用户。
    ——— 畜禽防疫收费。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

免费强制免疫,对国家规定强制免疫以外的其他畜禽疾病防疫服务坚持

自愿有偿原则。

 

 

附录:《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规定 2008-5-3 :

“各级水管单位要严格执行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政策,按照核定的用水定额和收费标准收费。对电力排灌收费,要严格实行水、电分开计收”。“关于改进水利工程排涝费收取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省管和跨市排涝站不再收取农业排涝费。

    关于农业水费征收标准,水利厅明确规定:水库和引水灌区,每百吨5.6元;机电提水灌排区,一级站提水的水费按水库和引水灌区标准计收,二级以上提水的水费每千吨米加收1.45元。经批准从灌区渠道上直接取水灌溉的,即用水户自筹资金建泵站或其他取水设施,将水灌溉到农田的,计量水费按灌区收费标准的70%收取。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灌溉用水的,即用水户筹集资金建泵站或其他取水设施,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地表径流水用于灌溉的,按实际取水量收费,每百吨0.50元。对无计量设施,不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的,可按实际受益的田亩数收费,每亩最高不得超过1.50元。经济作物的计量水费标准可高于粮食作物的20%左右。利用人工河、库水面进行水产养殖的,按照其养殖总产量的1%计收水费。由水利工程设施专门供水养殖的,按照经济作物的水费标准计收。对于国有水利工程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水费收取,原则上参照以上标准,由乡镇政府根据供水成本核定。

    关于用水定额和输水损耗,水利厅规定,各地在核定用水定额时,必须本着不增加农民实际负担的原则,不得就高不就低。不供(排)水的不得收费。亩均用水定额为“旱地最高不得超过200吨/亩 (有排涝的含排涝定额),水田最高不高于500吨/亩(有排涝的含排涝定额)”。输水损耗,原则上由水利部门与用水户共同承担,但用水户承担的损耗不得超过其实际用水量的10%—30%,并计入用水定额。

    根据以上规定,国有水库和引水灌区的农业水费(不含电费)标准为旱地的水费最高不超过11.2元/亩,水田的水费最高不超过28元/亩。

  水利部门或者受水利部门委托代收水费的单位和个人,一般以行政村或村民组为单位收取水费。在收取水费时,应当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水利工程水费专用收据。如果每位农户也要收据,那么行政村或村民组应提供交费农户的明细清单,收据可以开具到一家一户。未取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而向农民收费,或者收费不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水利工程水费专用收据的,将给予收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内警告,行政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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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政府关于反映“水利为何由利变成害谁来管管”问题的再次答复

 

大河论坛 » 洛阳城事 http://bbs.dahe.cn/bbs/thread-1190983-1-1.html


 2009-1-19 22:02

 针对入冬以来,天气持续干旱的实际,伊川县水利部门放弃节假日,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动所有抗旱设施,全力以赴投入到抗旱工作中,千方百计扩大灌溉面积,保证了全县抗旱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已灌溉面积25万余亩
一、顺阳渠灌溉情况
顺阳渠自去年12月12日开闸冬灌以来,已灌溉一个多月,灌溉面积达1万余亩,占灌区灌溉面积94%,群众对此较为满意。预计明年3月份将再次对麦田放水灌溉。
二、以费养人问题
通过水管体制改革,对管理人员工资给予财政补贴,使管理人员能够安心工作。目前,水管体制改革已全面完成,全县水管单位(包括顺阳渠在内)确定事业编制人员170名,维修养护人员50名,每年县财政补贴经费170万元。
三、渠道硬化多放水
针对渠道工程存在的隐患,于去年9月份将包括顺阳渠在内的沿伊河6条滩渠编制了《河南省陆浑灌区末级渠系改造项目规划》,通过陆浑水库灌溉工程管理局上报省厅,总计划5670万元。同时,我县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上报了顺阳渠工程在内的节水改造项目。待上级批复后,将予以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使渠道更坚固,以利于增加放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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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最有怨气的是,水利部门利用管理权垄断作为谋利的手段,不经听证,将水利费擅自定位每亩40元,而根据有关规定,每亩约20元左右。农民生气的是,国家每亩给农民的补贴被他们收走一多半。
如果农民不按他们这个自订的“40元”交纳,为了迫使农民就范交纳,他们就将所管辖的顺阳渠首闸门关闭,让从伊河引来的清清河水,白白从泄水闸重新流回伊河,不让渠水进顺阳渠。或把住分水闸门不开,一句话,霸王价,拿钱来。

顺阳渠经常断水无水,不是自然原因,而是人为造成。
顺阳渠是引伊河水的自流水渠,水的来源是伊河而不是陆浑水库。水从伊河白白流走与从顺阳渠白白流走的意义是不同的。从河中流无用处,而从渠中流,沿渠就充满活力与致富商机。

这条渠是古代沿渠劳动人民群众的先辈,用血汗开掘出来的。经常请水不断流,使沿渠地下水能得到经常的合理补给,特别是伊川县城区的地下水得到优质伊河水的补给,地下水位稳定,水质有保证。如果渠内经常无水,地下水严重变劣变坏,沿渠村镇和县城区生态环境被破坏、人居条件和恶化。
水渠中保证经常水流不断,四季常流并非难以做到,从答复中了解到,全县水管单位(包括顺阳渠在内)确定事业编制人员170名,维修养护人员50名,每年县财政补贴经费170万元。政府真是农民的靠山和知心人。管水的人一直说靠收费生活,政府有补贴,每亩还有几十元的“水费”,为什么你们不能保证渠水常流?有什么理由不能让农民放心发展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业,创出新的致富门路?为什么不让水渠经常水流不断,补给地下水源,有效改善丘岭旱地生态环境条件,为再造山川秀美的新农村提供水源保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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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了顺阳渠工程在内的节水改造项目。待上级批复后,将予以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使渠道更坚固,以利于增加放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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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化渠道,使渠道更坚固长久耐用是好事,群众欢迎。但硬化与“利于增加放水天数”挂钩大说法有误。
前面已说过,顺阳渠是引伊河水的自流水渠,水的来源是伊河而不是陆浑水库。水从伊河白白流走与从顺阳渠白白流走的意义是不同的。从河中流无用处,而从渠中流,沿渠就充满活力与致富商机。渠内经常清水不断流,沿渠地下水能得到经常的合理补给,特别是伊川县城区的地下水得到优质伊河水的补给,地下水位稳定,水质有保证。如果渠内经常无水,地下水严重变劣变坏,沿渠村镇和县城区生态环境被破坏、人居条件会恶化。
所谓放水天数多少之说,是管理人员给自己随便关闭闸门搞自己私事开脱,伊河水是自流入顺阳渠,又不是费电从地下抽取,管理成本不高。伊河水引到闸门前不让进渠内,又白白放回伊河中,才是最严重的浪费水资源。关闸就是对农民、对环境不负责任。如果经常关闸,国家政府还给你们补贴干什么?农民还交水费干什么?

顺阳渠是引伊河水的自流水渠 ,又不是费电从地下抽取,为什么宁愿让水从伊河白白流走,而不让水从顺阳渠流?
洛阳打造最佳宜居城市,在洛河建起几道橡胶坝,伊川县城伊河段也建了橡胶坝,使附近地下水位升高,水面烟波浩渺,一派江南水乡湖光山色美景。顺阳渠只要开闸,沿渠丘陵地带地下水位自然升高,环境改善,满渠清水同样呈现江南水乡湖光山色美景,既不需额外花钱,又美化了农村环境,是最有效的建设社会主意新农村措施。

满渠清水流多好啊。
 

 

                            

顺阳渠经常关闸就是这个样子

     伊河水引到闸门前不让进渠内,又白白放回伊河中的背后是啥问题?希望县政府有关领导深入一线实地到鸣皋桥北顺阳渠闸看看,如此管理,将水利变成害,是不是最严重的浪费水资源。是不是对农民、对环境不负责任。是不是愧领政府的补贴,愧对收农民的水费。
难道非要广大农民将此问题投诉到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的“三农问题”专用信箱,请领导人批示才行?===========================

 

 

答复中:"顺阳渠共核定事业编制11名,每年县财政补贴经费11万元,以费养人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伊川县政府这一项做的很好,值得称赞。希望顺阳渠管理人员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时之所急,为粮食、蔬菜生产稳定丰收和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尽量减少渠水断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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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复中其收费依据是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我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第091号)文件“收费管理问题:目前,顺阳渠灌区每亩每年收取水利费40元”。每亩收取水费30元。另外10元为行工费,是由于过去渠道上堰、清淤、看水、理水均由群众义务行工。2006年以来,根据群众意愿,农民水利协会通过召开灌区群众代表大会确定,受益群众不再出义务工,每亩收取10元行工费,雇用机械和人员上堰、清淤等,对此,群众也乐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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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复中其收费依据是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我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第091号)文件“收费管理问题:目前,顺阳渠灌区每亩每年收取水利费40元”。每亩收取水费30元。另外10元为行工费,是由于过去渠道上堰、清淤、看水、理水均由群众义务行工。2006年以来,根据群众意愿,农民水利协会通过召开灌区群众代表大会确定,受益群众不再出义务工,每亩收取10元行工费,雇用机械和人员上堰、清淤等,对此,群众也乐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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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答复说明顺阳渠“2006年以来,根据群众意愿、、、每亩收取10元行工费,群众乐于接受”,可见这10元是群众的真正意愿,群众乐于接受。又加收30元水费,群众不交就关闸还在另一个回复中说“顺阳渠编制应是25人,现是16人”,而政府现确定的是11人,每年补贴11万元。看来顺阳渠既拿政府补贴,还要想高额收取水费,两头沾光,还不能保证渠中清水长流,关起闸门就可以放心去搞自己的私事。

按规定,水费收入是水管单位和水利设施正常运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改造及管理开支。以上每亩收30元水费主要就是用于水管单位管理人员费用和雇用机械和人员上堰、清淤等运行维护管理开支(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工资、直接材料费、其它直接支出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等制造费用。供水生产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合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0元水费收入本来就是专项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改造及管理开支在此之外任何名目的收费都是不合法的。何况伊川县政府已给顺阳渠11名人员补贴11万元,不再有“水费养人”的问题,收的水费就应用于雇用人员、机械、上堰、清淤、维持正常供水管理和临时“必要”的水利协会等开支。不合法的“行工费”应当取消。

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2008-5-3http://www.ntxnw.com.cn/zcwd/2008/5/08551455492551.html
“各级水管单位要严格执行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政策,按照核定的用水定额和收费标准收费。对电力排灌收费,要严格实行水、电分开计收”。“关于改进水利工程排涝费收取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省管和跨市排涝站不再收取农业排涝费。
关于农业水费征收标准,水利厅明确规定:水库和引水灌区,每百吨5.6元;机电提水灌排区,一级站提水的水费按水库和引水灌区标准计收,二级以上提水的水费每千吨米加收1.45元。经批准从灌区渠道上直接取水灌溉的,即用水户自筹资金建泵站或其他取水设施,将水灌溉到农田的,计量水费按灌区收费标准的70%收取。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灌溉用水的,即用水户筹集资金建泵站或其他取水设施,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地表径流水用于灌溉的,按实际取水量收费,每百吨0.50元。对无计量设施,不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的,可按实际受益的田亩数收费,每亩最高不得超过1.50元。经济作物的计量水费标准可高于粮食作物的20%左右。利用人工河、库水面进行水产养殖的,按照其养殖总产量的1%计收水费。由水利工程设施专门供水养殖的,按照经济作物的水费标准计收。对于国有水利工程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水费收取,原则上参照以上标准,由乡镇政府根据供水成本核定。
关于用水定额和输水损耗,水利厅规定,各地在核定用水定额时,必须本着不增加农民实际负担的原则,不得就高不就低。不供(排)水的不得收费。亩均用水定额为“旱地最高不得超过200吨/亩 (有排涝的含排涝定额),水田最高不高于500吨/亩(有排涝的含排涝定额)”。输水损耗,原则上由水利部门与用水户共同承担,但用水户承担的损耗不得超过其实际用水量的10%—30%,并计入用水定额。
根据以上规定,国有水库和引水灌区的农业水费(不含电费)标准为旱地的水费最高不超过11.2元/亩,水田的水费最高不超过28元/亩。
水利部门或者受水利部门委托代收水费的单位和个人,一般以行政村或村民组为单位收取水费。在收取水费时,应当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水利工程水费专用收据。如果每位农户也要收据,那么行政村或村民组应提供交费农户的明细清单,收据可以开具到一家一户。未取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而向农民收费,或者收费不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水利工程水费专用收据的,将给予收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内警告,行政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http://xz4.2000y.net/114005/index.asp?xAction=xReadNews&NewsID=3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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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中国法律服务网
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
http://www.falv360.com/falvfagui/difangku/anhuisheng/2007-06-25/163732.html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461号)规定,《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01]94号)规定,水利工程水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因此,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缴纳增值税,应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行工费"是属于“水费”?还是乱收费?老百姓说,“只要是打白条、不交税就是乱收费”。

 

2003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水价外加收任何名目的费用.

所谓“每亩收取水费30元,另加10元行工费,”“2006年以来,根据群众意愿、、、每亩收取10元行工费,群众乐于接受”,违背了有关规定。

{ 所属类别 } 农林水利
{ 发布单位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文号 } 皖政办[2002]38号
{ 发布日期 } 2002-05-16
{ 生效日期 } 2002-05-16
{ 效力状况 } 有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和农机监理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防止少数地方和部门借收取水费、农机监理费等名义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物价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农机监理收费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

  近年来,一些地方未能严格按照规定征收水利工程水费,随意扩大水费征收范围,向不属于水利工程受益范围的地方收取水利工程水费;有的地方层层加价、搭车收费或强行平摊水费,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现就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产格控制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范围
  水利工程水费必须严格限定在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内的有效灌溉和排涝区,按照水利工程供给的水量、排涝量及省定水费标准收取。对水利工程受益范围以外的地方,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水费。
  二、严格规范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
  为规范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行为,逐步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从今年起取消基本水费,一律实行计量收费,并由过去的实物计征改为货币计征。
  取消基本水费后,水利工程水费按灌排区和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分别制定征收标准。
  (一)水利工程灌排区(含水库灌区、引水灌区、机电提水灌排区)按渠首引进的水量收费。具体水费标准为:水库和引水灌区,每百吨5.60元;机电提水灌排区,一级站提水的水费按水库和引水灌区标准计收,二级提水的水费每千吨米加收1.45元;多级提水的,在上一级提水水费标准的基础上,每级每千吨米加收1.45元。对无计量设施,不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的,可按上述标准、引进水量和实际受益的田亩数计算收费。
  经批准从灌区渠道上直接取水灌溉的,计量水费按灌区收费标准的70%收取。水利工程排涝计量收费标准由县以上物价、水利部门在严格核算排涝成本的基础上核定。
  (二)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灌溉用水的,按实际取水量收费,每百吨按0.50元标准计收。对无计量设施,不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的,可按实际受益的田亩数收费,每亩1.50元。
  国有水利工程以外的其它水利工程水费收取标准,原则上应参照以上标准,由乡镇政府根据供水成本核定;超过以上标准的,须报经县级物价部门核定。各地要切实加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标准收取水费。
  三、认真核定农业生产用水定额
  省水利厅要会同省物价局,分灌区类型,结合当地水系,严格制定各地最高用水定额标准。在当前未级渠系和田间计量设施不配套的情况下,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地方的县级水利部门要会同物价等部门,以乡镇为单位,分旱地、水田,综合核定亩均用水定额,按照省定的收费标准,测定当年各乡镇到户亩均水费标准,报县级人民政府颁布。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对供水量、供水结构、受益范围和用户情况等各项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核对工作,切实加强计量设施的建设和配套工作。
  四、积极改进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形式
  各地要积极探索新的水费征收形式。要建立并推广用水者协会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让农民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用水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末级渠系的水量分配、水费收取和渠道维修等工作,将各级政府代征水费的方式逐步改为由水管单位直接收取,减少收费环节。有条件的地方,水管单位应将管理范围延伸,按水的流程直接配水到自然村、组,以村、组或农户为单位收费,以减少农业供水中间环节和费用,减轻农民负担。
  五、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行为
  各级水管单位要严格执行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政策,按照核定的用水定额和收费标准收费。对电力排灌收费,要严格实行水、电分开计收。水管单位应以行政村为单位,与农户签订供水合同,严格按照用水定额保证供水,按实际供水量收费。为便于水费的收缴和使用,可对受益地区农户按受益面积实行预交费,但预交费额每亩不得超过5元,年底结清,多退少补。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到当地物价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部门监制的水利工程水费收据。严禁扩大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范围,不得向非受益区收取水费;严禁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水利工程水费标准;严禁任何地方和单位借收取水费之机搭车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严禁收取水损费和管理费;严禁无证收费或收费不开票据;严禁收取目前在农村暂缓执行的水资源费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
  六、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水费管理制度
  水费收入是水管单位和水利设施正常运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改造及管理开支,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得调剂、截留和挪用。各级水利部门和水管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收费和各项开支的管理,严格核定支出定额和维修计划,杜绝不合理开支。编制部门要会同水利、财政部门严格核定水管单位的人员编制,精简富余人员。县级物价部门要会同财政、水利、农业主管部门建立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公示制度,并将农村水利工程水费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实行用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提高水费管理的透明度。为解决年度之间供排水和水费收入不平衡的问题,各地要建立合理的水费调剂制度,水费收入多的年份要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年度间的余缺调剂;少数特殊年份,水费收入过低,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各级物价部门要会同财政、农业、监察、水利等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管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立联系点,对水费征收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坚决取消不合理的加价和收费,依法查处乱收费、乱加价行为,对违法违规所得必须退还群众。对于乱收费情节恶劣或屡禁不止、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具体处罚办法由省监察厅牵头另行制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村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并教育广大农民群众爱护水利工程设施,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大力推行节水灌溉措施,提高水的利用率,按时交付水费。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监察厅
省农委
省水利厅
二○○二年四月


 

以上答复从另一方面说,说明顺阳渠在收取每亩30元水费外,又以“群众乐意接受”为名,搞了个“行工费”名目,又加收10元。

按规定,水费收入是水管单位和水利设施正常运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改造及管理开支。以上每亩收30元水费主要就是用于水管单位管理人员费用和雇用机械和人员上堰、清淤等运行维护管理开支(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工资、直接材料费、其它直接支出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等制造费用。供水生产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合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0元水费收入本来就是专项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改造及管理开支在此之外任何名目的收费都是不合法的。何况伊川县政府已给顺阳渠11名人员补贴11万元,不再有“水费养人”的问题,收的水费就应用于雇用人员、机械、上堰、清淤、维持正常供水管理和临时“必要”的水利协会等开支。不合法的“行工费”应当取消。

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2008-5-3http://www.ntxnw.com.cn/zcwd/2008/5/08551455492551.html
“各级水管单位要严格执行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政策,按照核定的用水定额和收费标准收费。对电力排灌收费,要严格实行水、电分开计收”。“关于改进水利工程排涝费收取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省管和跨市排涝站不再收取农业排涝费。
关于农业水费征收标准,水利厅明确规定:水库和引水灌区,每百吨5.6元;机电提水灌排区,一级站提水的水费按水库和引水灌区标准计收,二级以上提水的水费每千吨米加收1.45元。经批准从灌区渠道上直接取水灌溉的,即用水户自筹资金建泵站或其他取水设施,将水灌溉到农田的,计量水费按灌区收费标准的70%收取。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灌溉用水的,即用水户筹集资金建泵站或其他取水设施,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地表径流水用于灌溉的,按实际取水量收费,每百吨0.50元。对无计量设施,不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的,可按实际受益的田亩数收费,每亩最高不得超过1.50元。经济作物的计量水费标准可高于粮食作物的20%左右。利用人工河、库水面进行水产养殖的,按照其养殖总产量的1%计收水费。由水利工程设施专门供水养殖的,按照经济作物的水费标准计收。对于国有水利工程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水费收取,原则上参照以上标准,由乡镇政府根据供水成本核定。
关于用水定额和输水损耗,水利厅规定,各地在核定用水定额时,必须本着不增加农民实际负担的原则,不得就高不就低。不供(排)水的不得收费。亩均用水定额为“旱地最高不得超过200吨/亩 (有排涝的含排涝定额),水田最高不高于500吨/亩(有排涝的含排涝定额)”。输水损耗,原则上由水利部门与用水户共同承担,但用水户承担的损耗不得超过其实际用水量的10%—30%,并计入用水定额。
根据以上规定,国有水库和引水灌区的农业水费(不含电费)标准为旱地的水费最高不超过11.2元/亩,水田的水费最高不超过28元/亩。
水利部门或者受水利部门委托代收水费的单位和个人,一般以行政村或村民组为单位收取水费。在收取水费时,应当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水利工程水费专用收据。如果每位农户也要收据,那么行政村或村民组应提供交费农户的明细清单,收据可以开具到一家一户。未取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而向农民收费,或者收费不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水利工程水费专用收据的,将给予收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内警告,行政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http://xz4.2000y.net/114005/index.asp?xAction=xReadNews&NewsID=3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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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中国法律服务网
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
http://www.falv360.com/falvfagui/difangku/anhuisheng/2007-06-25/163732.html

 

2003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水价外加收任何名目的费用.

所谓“每亩收取水费30元,另加10元行工费,”“2006年以来,根据群众意愿、、、每亩收取10元行工费,群众乐于接受”,违背了有关规定。

 

{ 所属类别 } 农林水利     
{ 发布单位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文号 } 皖政办[2002]38号
{ 发布日期 } 2002-05-16
{ 生效日期 } 2002-05-16
{ 效力状况 } 有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和农机监理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防止少数地方和部门借收取水费、农机监理费等名义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物价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农机监理收费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 
 
  近年来,一些地方未能严格按照规定征收水利工程水费,随意扩大水费征收范围,向不属于水利工程受益范围的地方收取水利工程水费;有的地方层层加价、搭车收费或强行平摊水费,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现就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产格控制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范围 
  水利工程水费必须严格限定在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内的有效灌溉和排涝区,按照水利工程供给的水量、排涝量及省定水费标准收取。对水利工程受益范围以外的地方,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水费。 
  二、严格规范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 
  为规范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行为,逐步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从今年起取消基本水费,一律实行计量收费,并由过去的实物计征改为货币计征。 
  取消基本水费后,水利工程水费按灌排区和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分别制定征收标准。 
  (一)水利工程灌排区(含水库灌区、引水灌区、机电提水灌排区)按渠首引进的水量收费。具体水费标准为:水库和引水灌区,每百吨5.60元;机电提水灌排区,一级站提水的水费按水库和引水灌区标准计收,二级提水的水费每千吨米加收1.45元;多级提水的,在上一级提水水费标准的基础上,每级每千吨米加收1.45元。对无计量设施,不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的,可按上述标准、引进水量和实际受益的田亩数计算收费。 
  经批准从灌区渠道上直接取水灌溉的,计量水费按灌区收费标准的70%收取。水利工程排涝计量收费标准由县以上物价、水利部门在严格核算排涝成本的基础上核定。 
  (二)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灌溉用水的,按实际取水量收费,每百吨按0.50元标准计收。对无计量设施,不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的,可按实际受益的田亩数收费,每亩1.50元。 
  国有水利工程以外的其它水利工程水费收取标准,原则上应参照以上标准,由乡镇政府根据供水成本核定;超过以上标准的,须报经县级物价部门核定。各地要切实加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标准收取水费。 
  三、认真核定农业生产用水定额 
  省水利厅要会同省物价局,分灌区类型,结合当地水系,严格制定各地最高用水定额标准。在当前未级渠系和田间计量设施不配套的情况下,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地方的县级水利部门要会同物价等部门,以乡镇为单位,分旱地、水田,综合核定亩均用水定额,按照省定的收费标准,测定当年各乡镇到户亩均水费标准,报县级人民政府颁布。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对供水量、供水结构、受益范围和用户情况等各项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核对工作,切实加强计量设施的建设和配套工作。 
  四、积极改进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形式 
  各地要积极探索新的水费征收形式。要建立并推广用水者协会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让农民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用水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末级渠系的水量分配、水费收取和渠道维修等工作,将各级政府代征水费的方式逐步改为由水管单位直接收取,减少收费环节。有条件的地方,水管单位应将管理范围延伸,按水的流程直接配水到自然村、组,以村、组或农户为单位收费,以减少农业供水中间环节和费用,减轻农民负担。 
  五、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行为 
  各级水管单位要严格执行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政策,按照核定的用水定额和收费标准收费。对电力排灌收费,要严格实行水、电分开计收。水管单位应以行政村为单位,与农户签订供水合同,严格按照用水定额保证供水,按实际供水量收费。为便于水费的收缴和使用,可对受益地区农户按受益面积实行预交费,但预交费额每亩不得超过5元,年底结清,多退少补。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到当地物价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部门监制的水利工程水费收据。严禁扩大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范围,不得向非受益区收取水费;严禁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水利工程水费标准;严禁任何地方和单位借收取水费之机搭车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严禁收取水损费和管理费;严禁无证收费或收费不开票据;严禁收取目前在农村暂缓执行的水资源费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 
  六、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水费管理制度 
  水费收入是水管单位和水利设施正常运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改造及管理开支,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得调剂、截留和挪用。各级水利部门和水管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收费和各项开支的管理,严格核定支出定额和维修计划,杜绝不合理开支。编制部门要会同水利、财政部门严格核定水管单位的人员编制,精简富余人员。县级物价部门要会同财政、水利、农业主管部门建立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公示制度,并将农村水利工程水费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实行用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提高水费管理的透明度。为解决年度之间供排水和水费收入不平衡的问题,各地要建立合理的水费调剂制度,水费收入多的年份要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年度间的余缺调剂;少数特殊年份,水费收入过低,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各级物价部门要会同财政、农业、监察、水利等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管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立联系点,对水费征收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坚决取消不合理的加价和收费,依法查处乱收费、乱加价行为,对违法违规所得必须退还群众。对于乱收费情节恶劣或屡禁不止、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具体处罚办法由省监察厅牵头另行制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村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并教育广大农民群众爱护水利工程设施,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大力推行节水灌溉措施,提高水的利用率,按时交付水费。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监察厅 
省农委 
省水利厅 
二○○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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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会忘记

2008年5月22日大河网
小满,是小麦籽粒开始灌浆趋于饱满,但还未成熟,只是小满,还未大满。 它是一个表示物候变化的节气,洛阳地区农谚对小满评语是:“小满不满,田干墒浅”;“小满不满,芒种不管”。小满时稻田里如果蓄不满水,就可能造成田地干裂,甚至芒种时也无法栽插水稻,“小满正栽秧”,小满正是适宜稻栽插的季节。小满节气到下一个芒种节气期间,这时小麦籽粒已开始饱满,但还没有成熟,灌浆需要充足的水分养分供应,如果此时墒情差,小麦灌浆势必受到影响。
目前很多农灌渠不放水,例如伊川顺阳渠现在是闸门紧闭,渠中无水,严重影响伊河川区小麦无法浇灌浆水,稻田无法整地插秧。建议政府督促水利部门把所有水渠闸门打开,保证渠中满水,利于稻田整地插秧和浇小麦灌浆水,确保今年增产增收,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

水浇地小麦长势不错,但亟需浇灌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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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记录

看看洛阳水利老爷们把农民害苦成啥样?08年5月22日曾发过帖子:农民盼望政府管一管,请抓紧打开农灌渠紧发闭的闸门。http://bbs.dahe.cn/bbs/thread-922844-1-5.html

洛阳市水利局第二天答复说:大河网城事论坛网友:
所提的“紧急呼吁所有农灌渠开闸,抓紧浇麦灌浆”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由于本周我市气温受地面暖低压影响,气温上升明显,最高气温达34摄氏度左右,小麦需水量增加,失墒加剧,加之我市范围内雨情、墒情不均,现已通知各县(市、区)根据当地旱情,抓住目前小麦灌浆时机,适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灌溉,确保我市夏粮丰收。

洛阳市水利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但一星期过去了,农灌渠仍然紧闭闸门,田间禾苗、蔬菜亟需浇水却不得,旱情加剧已濒临于半枯焦状态。不知水利老爷们要把农民害苦成啥样?
下图伊川顺阳渠仍然不开闸门

朋友传的“野田禾苗半枯焦”图片(5月30日摄),看后令人痛心,转发几张,请水利局胡弄人、说空话的官员看看:

08,6,30旱象
2008-5-30 11:58



 

08,6,30干旱
2008-5-30 11:58



08,6,30旱象
2008-5-30 11:58



 

08,6,30旱象3
2008-5-30 11:58



08,6,30旱图
2008-5-30 11:58



 

 

历史记录2008年6月24日

至今还有没有收割的小麦,为什么不割,原因是,春天干旱严重,小麦正拔穗,但太缺水,麦身仅有二十公分左右,大部分抽不出穗,基本绝收,农民认为不值得花功夫去收割:


看看现在小得可怜的芝麻苗,相信古人所说的“夏至五月中,十个油坊九个空”是几千年的血泪总结出来的经验,也是很值得探索的自然规律,并非迷信之谈。但闸外有水,渠中干枯无水,人为的啊。

引用:

原帖由 洛浦上的鸟 于 2008-6-24 22:49 发表
赤日炎炎似火烧,
野田禾稻半枯焦。
农夫内心如煮汤,
王孙公子把扇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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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苗半枯焦。
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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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邵雍居洛阳37年,其诗集《伊川击壤集》有“悯旱吟”曰:“正要雨时偏无雨,已成灾处更成灾。如何百谷欲焦烂,遍地只有蒿与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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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邵雍《悯旱吟》

烈日当空如火烤,禾苗半死农心焦。
西岭天河空蜿蜒,陆浑认钱不管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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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邵雍居洛阳37年,其诗集伊川击壤集悯旱吟:“正要雨时偏无雨已成灾处更成灾。如何百谷欲焦烂,遍地只有蒿与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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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雍悯旱吟

日当空如火烤禾苗半死农心焦。
西岭天河空蜿蜒,陆浑认钱不管苗


 

 

历史记录忘记了吗?

 

水利为何由“利”变成“害”谁来管管

http://bbs.dahe.cn/bbs/post.php?action=edit&fid=450&tid=1165526&pid=9695740

2008-12-23

 


 

河 南省伊 川县水利局下属顺阳渠管理处,利用管理权垄断作为谋利的手段,不经听证,将水利费擅自定位每亩40元,而国 家每亩给农民的补贴被他们收走一多半。为了迫使农民交纳“水利费”,他们经常将所管辖的顺阳渠首闸门关闭,让从伊河引来的清清河水,白白从泄水闸重新流回伊河,不让渠水进顺阳渠。附图

 

历史记录,2007年12月大河网
麦田干旱亟需浇水,农民盼水 部门尽快开启伊河灌区引水渠闸门
目前洛 阳市各县冬麦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日照较为充足,利于冬小麦分蘖生长,麦苗大部分长势正常;但由于麦播后降雨偏少,大部墒情明显下降,对冬小麦生长不利。现在伊 川、宜 阳、汝 阳许多麦田因缺墒而不分蘖,麦苗瘦弱,叶子干枯,亟待浇水补肥,但农民反映,农灌渠闸门长期关闭,无法浇麦。目前正值日消夜冻之际,应及时普浇封冻水,弱苗地块加施化肥,利于弱苗转壮,提高冬季抗寒能力。希望洛 阳市 政 府有关部门督促水利部门尽快开启伊河灌区所有引水渠的闸门,抓紧浇麦,以保证明年获得好收成。

顺阳渠位于伊川县伊河西岸,是引自伊河的自流水渠,从明代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该渠南起伊川县鸣皋镇的伊河滩,向西北流经鸣皋、元东、中溪、马庄、辛营、四合头、马回、马回营、平等、西村、古城村、杨寨、瑶湾、野狐岭、南府店、伊川县城、西场、北府店、周村、彭庄、罗村、李圪垱等三个乡镇、二十多个村庄,从伊川县城区西部上水地段通过。


顺阳渠所引的伊河水,从陆浑水库下游不远的鸣皋伊河桥附近引水,不和陆浑水库争水,是沿渠和县城区域地下水补充与调节生态环境重要的天然水来源。灌溉沿渠几万亩农田,使之成为旱涝保收的鱼米之乡,早在北魏的《水经注?伊水》中,就记述这一带“陂方十里、佳饶鱼苇”。


阳渠从伊河引来的清清河水,几百年来常年不断日夜流淌,使沿渠地下水不断得到补给,生态环境改善,也极大的方便了沿渠群众的生产生活,沿渠村镇林立,人口密度大,蔬菜瓜果种植历史悠久,各村的水磨、水碾、油坊均使用顺阳渠水作动力,极为方便,几百年来被百姓称颂为利民渠。


然而,近几年来,乡镇机构改革,顺阳渠管理处承包管理,管理处将垄断管理权作为谋利的手段。为了迫使农民交“费”,一年大部分时间将顺阳渠首闸门关闭,水渠经常是无水干渠:


 

 

 


为了迫使农民“交费”。顺阳渠管理处宁肯让从伊河引来的河水,白白从泄水闸重新流回伊河,也决不让渠水进顺阳渠。往往直待到天旱的实在不行了,农民急需浇将旱死的庄稼时,就以不交钱不开闸相要挟,就是已交了“费”,仍然照关闸门。


伊川县顺阳渠管理处将渠首闸门关闭,不让渠水进渠,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坑害农民的行为。



一、顺阳渠经常断水无水,不是自然原因,而是人为造成,这种人为造成顺阳渠经常断水无水,是伊川县顺阳渠管理处少数几个人为本人的利益而故意搞的。顺阳渠是引伊河水的自流水渠,水的来源是伊河而不是水库。而且这条渠是古代沿渠劳动人民群众的先辈,用血汗开掘出来的。今天顺阳渠管理处为了本部门的利益收入,滥用管理闸门的权力,侵犯了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顺阳渠经常断水无水,使沿渠地下水得不到经常的合理补给,特别是伊川县城区的地下水得不到优质伊河水的补给,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水质严重变劣变坏,致使沿渠村镇和县城区生态环境被破坏、人居条件和恶化。


三、因为目前实行的是土地承包制,可能有的地需要浇,有些不需要浇,庄稼不一定常浇,但蔬菜大棚和经济作物类要随时经常浇。闸门管闭,断了源头活水,迫使农民打机井浇地,加重了农民的开资和负担;加之化肥、农药、种子、耕耙等不断涨价,种地收益越来越低,有名的平等乡沿顺阳渠“千亩万棚大棚蔬菜”,因人为的渠水断流,菜地浇水没有保证,农民无法种好蔬菜大棚。于是大量已建好并获益的蔬菜大棚被迫毁掉,改种浇水少、“望天收”、收益较低的粮食作物,“洛阳大棚蔬菜第一乡”无法维持而毁掉,很多农民贷款搞蔬菜大棚,结果打了水漂。与顺阳渠不放水,无法浇菜有关,断了农民脱贫致富的财路。


四、顺阳渠流经的是豫西丘陵边沿,土质疏松,地表水极易渗入地下。干涸无水的顺阳渠,使沿渠一些工业有害污水进入渠内渗入地下。



 


像顺阳渠流经的村,有几十家化工厂,各种废弃的有毒有害物随时流入渠中,污染物不能被渠水稀释及时流走而渗入地下,带来更大危害,造成沿渠地下水体污染,人们长期饮用易感染多种疾病。实际上沿渠群众的肝病、心血管、脑血管疾病,消化道疾病以及许多不知名疾病日益增多,与渠内污染不流动有很大关系。


五、顺阳渠所引的伊河水,是自流水渠,国家历来拨有维修费,加上沿渠灌区夏秋两季又收取有巨额水费,为何又以“水费不好收,难以发工资,无法管理”为由,长期关上闸门不放水 ?


这条渠已流淌了几百年,过去一直是清水满渠流,沿渠各村镇均有很多加工粮食的水磨、油坊,都是利用顺阳渠水作动力,该渠为群众带来了极大的利益和好处是受人称颂的水利工程,何以到了今天反而会由“利”变成“害”呢?


过去一直是清水满渠流得顺阳渠,如今经常断水无水,使沿渠地下水得不到经常的合理补给,造成沿渠地区和伊川县城区地下水位下降,水质严重变劣变坏,生态环境被破坏、人居条件和恶化。


群众建议顺阳渠水除有洪水时暂时关闭外,其余时间要畅开放水,不能关闸,而且水费征收要公开听证,先人开凿的利民渠不应该有少数人垄断自肥。农民盼望真正把顺阳渠变成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广大人民分享到最大利益的民心工程。=============

 


 

 


 

关于《水利为何由“利”变成“害”?》的再次答复

2009-1-22 22:04 http://bbs.dahe.cn/bbs/viewthread.php?tid=1193370&pid=10195761&page=1&extra=page%3D1
网民“飞龙在宇”在大河网洛阳城事论坛反映:伊川县水利局下属顺阳渠管理处,不经听证,将水利费擅自定为每亩40元,而国家每亩给农民的补贴被他们收走一多半。为了迫使农民交纳“水利费”,他们经常将所管辖的顺阳渠首闸门关闭,让从伊河引来的清清河水,白白从泄水闸重新流回伊河,不让渠水进顺阳渠。
伊川县政府再次答复如下:
一、关于冬灌问题:2008年12月24日,接网民反映问题后,县政府高度重视,于12月31日专门召开了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大会,通报了网民反映的有关问题,举一反三,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针对入冬以来,天气持续干旱的实际,要求县水利部门放弃节假日,元旦期间一律不准休息,开动所有抗旱设施,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浇麦工作,千方百计扩大灌溉面积。截至目前,全县已灌溉小麦25万余亩,占应灌面积98%。其中,顺阳渠自去年12月12日开闸冬灌以来,已灌溉一个多月,灌溉面积达1万余亩,占灌区灌溉面积99.8%,群众对此较为满意。预计明年3月份将再次开闸放水。二、关于以费养人问题:目前,水管体制改革已全面完成,顺阳渠共核定事业编制11名,每年县财政补贴经费11万元,以费养人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通过水管体制改革,对管理人员工资给予财政补贴,使管理人员能够安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三、关于渠道硬化多放水问题:针对渠道工程存在的隐患,于去年9月份将包括顺阳渠在内的沿伊河6条灌渠编制了《河南省陆浑灌区末级渠系改造项目规划》,通过陆浑水库灌溉工程管理局上报省水利厅,总投资5670万元。同时,我县国家粮食核心生产区项目建设上报了包括顺阳渠工程在内的节水改造项目。待上级批复后,将予以实施,通过项目实施,可使渠道得到硬化,提高渠道安全系数,延长放水时间。 四、关于收费管理问题:目前,顺阳渠灌区每亩每年收取水利费40元,其中,30元为水费,其收费依据是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我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第091号)文件第二项第二款第一条:“按用水量计收的,粮食作物每立方米收费4分;按基本水费加用水量计收的,基本水费以灌区有效面积计算,每亩每年收费4.5元,另加实际用水量水费,每立方米收费2.6分”。按此计算,每亩次实际毛用水量需150-200立方米,每年灌溉5-6次,每年每亩实际水费在30元至48元之间浮动,实际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每年每亩只收取30元。另外10元为行工费,是由于过去渠道上堰、清淤、看水、理水均由群众义务行工。2006年以来,根据群众意愿,农民水利协会通过召开灌区群众代表大会确定,受益群众不再出义务工,每亩收取10元行工费,雇用机械和人员上堰、清淤等,对此,群众也乐于接受。

 

评论:
1、针对入冬以来,天气持续干旱的实际,伊川县水利部门放弃节假日,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动所有抗旱设施,全力以赴投入到抗旱工作中,千方百计扩大灌溉面积,保证了全县抗旱工作顺利进行。群众比较满意。
      如果渠中经常有水,农民自然知道何时浇地,根本不会等到出现旱像才去浇地。问题是闸门关闭,渠中无水用啥浇?
    看看当时发的“水利为何由利变成害谁来管管”的帖子,当时已错过小麦浇封冻水的最佳时机,网上网友们吵开了,闸门还迟迟不想开呢。不然,何来“抗旱”一说?
      此类事近几年常发生,在庄稼最需要水的时候,顺阳渠闸门就是迟迟不肯开,老是卡农民,是啥问题?

2、“预计明年3月份将再次对麦田放水灌溉。”意味着又要关闸到三月份,群众意见不小。菜地、树木、蔬菜大棚、鱼鸭养殖、地下水保持、环境净化美化、其他生产生活等等方面,都需要“问水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滋润。要知道,几百年来顺阳渠就是伊川清水常年流的风光渠,沿渠靠渠水致富千古流传,古籍所载“陂方十里,佳饶鱼苇”誉为佳话。如今仅在天旱是开几天闸门,平时紧闭闸门,沿渠农民如何在农闲时指望渠水搞副业致富?
3、关于“顺阳渠工程在内的节水改造项目”,硬化渠道有利于提高渠道使用年限,但几百年来,顺阳渠没有硬化仍能长盛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