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折腾的关键是要善于折腾
——写在毛泽东诞辰115周年纪念日
一
继毛泽东时代之后,我们走上改革开放的道路已经三十年了,成绩很大,问题也不少。面对如今在我们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各种阻力和潜伏着的危机,我们的平民领袖,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日子里,展望未来,提出了“不折腾”这样一个也算是代表了人民心愿的期望。因为不论是动荡也好,去走弯路也好,对人们的安居乐业需要都是没有好处的。但是,如毛泽东所言:“人间正道是沧桑”。我们有不去折腾的希望是好的,但只有这希望又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实现“不折腾”的局面,关键的是要善于“折腾”。我们知道,这种将两种对立着的事物联系起来去看待和处理问题,其思维形式,便是所谓“辩证法”。
我们是为了不被西方列强所折腾,所以有了毛泽东一代人“折腾”的革命;我们也是为了自己不去“瞎折腾”,所以才又有了今天以“开放”为主题所“折腾”的改革。
二
中国的问题难办,难在人们的认识,这是为什么我们总是要依靠“思想解放”来为我们的进步事业开路的原因。而提高认识之难,又在于人们没有掌握有效的思维方法。也就是人们还不善于思考,还不能很好地通过自己的思考去把握住事情的“本来”。我们所习惯的,还是“瞎子摸象”和“不进馆材不流泪”。在种表现,在哲学中被称着“形而上学”,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则叫做“鼠目寸光”。
李瑞环退居二线之后,出版了一本《辩证法随谈》,我认为是意味深长的。如今有所谓“零八宪章”出台,可以归结为不懂“辩证法”;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折腾”到今天“危机四伏”的程度,也可归结为是不懂“辩证法”的结果;而毛泽东之所以“伟大”,则又可以说他是在于“辩证法”的“自觉”。我是多么希望我们所用的这“改革”二字,能尽早地换作“建设”或者“完善”字眼出现在我们所“折腾”的口号和文献之中啊!
我们不断地在强调要向西方学习,然而,就西方而言,其在思维方法上所呈现的最高成就,就是所谓的“辩证法”了。这个“辩证法”,如果我们用自身的文化视角去看,是可以称之为“朴素的辨证法”的。我们且不说因我们在西方标准中将我们自身由墨子称为“说”的“辨证法”视为了“朴素的辩证法”,而没有去加以发掘和提高,最可怜的是,我们就连这虽只能算是“朴素的辨证法”但也是西方文化精华之一的“辩证法”也没有学会运用。如果我们把马克思主义来到中国所带来的影响,也算是一种“折腾”的话。我想,我们中国人算是“白折腾”了一回。因为我们并没有多长什么见识。
三
中国的问题,不论是“振兴中华”也好,“民族复兴”也好,其根本处,是一个社会转型的问题。用马克思的话讲,是如何让“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用如今社会学术语讲,便是如何提高我们的“制度化水平”。因为我们不能再局限于农业经济了,必须在工业经济中寻得出路。我们要有“工业经济”,这是我们要所谓“现代化”的核心。而我们如何在“工业经济”中寻得出路?这在“制度化水平”上,也就是在“社会治理”上,基于“理念”不同,便有了所谓“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区别。
如今人们习惯于用“公有制”还是“私有制”,“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来理解“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区别,这如果不去称作“形而上学”,也是可以称为“本本上学”的。因为人们忘了,不论什么“道路”,所体现的都是一种“方法”,一种“途径”,其作为“方法论”,最终是落实为一种“理念”。“理念”是个什么东西?人们不是很感兴趣,感兴趣的,只是“眼前的问题”如何解决?所以就在“知性”的水平上凭着自己所晓得的那一丁点来说事,吵吵嚷嚷,争论不休。
我们要发展工业经济,没有市场作基础,没有发达的商业,是不可能的。马克思的“计划经济”的构想,我们可以把它视为是“自然经济”的一个“变种”,是将“市场”和“商品”的危害在“对立”中绝对化了,因而是缺乏“开放性”的。这可视为是“辩证法”的那种“朴素”性质所造成。这里所谓“朴素”,是指我们所见到的“辩证法”,只是在“形而上学”的地基上去批判“形而上学”罢了,其自身并没有完全突破西方那“线性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的局限。因此,从“检验真理”的角度,我们在“开放”中选择“市场经济”的道路,是不可动摇的。但如果我们“不懈怠”,则又必须正视“市场”是有“限量”的,它不是什么神物。能够“通神”的,是体现为让人这一第一生产力要素发挥作用的“制度化水平”。这是我们需要所谓“民主”的实质。其作为“理念”,在马克思主义中表现为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在毛泽东思想里则表现为发挥人民创造历史的作用。
我们都知道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既不希望被折腾,也不希望瞎折腾。但社会稳定,作为社会文明的象征,其体现在政治上,已经不再是要让人们屈服于强势,顺从于权威,让人们在避免“持枪抢劫”中安然于“持权抢劫”,而是要让人们在斗争中通过风气和法律来保证“不得抢劫”的正义和正气得以伸张。任何事情,都是需要争取才能得到的。我们处在这充满争斗和争抢的“沧桑”的世界中,离开了人们的团结斗争,要让人们在“不得抢劫”的正义与正气中去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并由此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恐怕只能是一句空话或一种幻想。如果我们要说中国要发展有什么特色的话,可能不能让人们为了争抢而发生社会动荡,算是一个最大的特色了。因为中国过往的历史,就是在“争抢”中不断改朝换代而动荡着的历史。也就是说,我们虽然穷,但不能“争抢”,这便是中国最大的国情。
毛泽东在我们有了一个“争创”而不是“争抢”的局面之后,曾告诫人们说:“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对此,如果我们总结过左的经验教训,而认识到不应当把所谓“阶级斗争”“扩大化”,那么,在实际存在着矛盾和斗争的社会现实中,我们要保持斗争的警惕性和自觉性还是必要的。从树立正气的角度讲,我们讲斗争,本来是对事不对人的,其核心,只是需要对于某一种价值观加以树立和维护。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之所以不能忘却了“阶级”二字,则只是因为“认识依附于实践”的道理。即所谓价值观,它不是什么条文,也不是在抽象中具有“普世”的价值,而是活生生地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之中,是由现实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其作为人们对自身生活实践所作出的判断和选择。我们在有着“阶层”结构的社会中,区分出一两种代表着不同人群的价值观出来,应该是不算过分的。我们在改革中,因放弃了“阶级”,也放弃了“斗争”,最后呈现出“由你抢劫”的态势,这在“打得赢是大哥”的大背景下,是十分自然的。人们用不着去作过多的抱怨。只是如今我们口口声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们,需要自问一下,自己究竟有着怎样的马克思主义水平?
四
在我们的主流意识中,“社会主义”这块牌子是举得高,抓得紧的。大概离开了这四个字,人们便无法为自己的主张下一个修饰语了。但是,就如同“自由”“民主”这些字眼一样,“社会主义”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不抽象的,而是具体的。这个“具体”,不是说我们在某些具体的事物上去贴上了“社会主义”的标签,就是“社会主义”的“形态”了,而是在于我们所谓的“社会主义”,它来到我们的生活中,不是因为去掘了“资本主义”的墓,而是在中国有着“振兴中华”的现实需要下,经由共产党人在传统文化哺育下所拥有的“铁肩担道义”的“担当”精神来实现的。我们可以说中国革命是农民革命,也可以说中国革命是士人革命。如果离了这个“担当”,离开了能给中国带来光明前景的“道义”,在中国是没有什么“社会主义”的东东可言的。“社会主义”一词,在我们的生活中所体现的,不是一个“社会形态”究竟如何的问题,更为主要的,是我们掌握着怎样的理念,采用了怎样的方法,坚持着怎样的方向。
如今的共产党人,运用得最得心应手的,算是在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的“事实求是”了。似乎坚持了所谓“实践的观点”,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了。然而,马克思所谓“实践的观点”,其在西方的文化背景下,是旨在摆脱西方在思维与存在之间所存在的“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是通过“实践”这一主客观统一的形式去确立人在思维与存在这一关系之间的主体地位,进而去对旧的唯物主义进行批判;是认为“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证实“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者提出“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豪言壮语,只是表明他们有着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自信和勇气罢了。在我们的汉语中,能与马克思“实践”二字相对应,是“作为”,而不“行动”。如果我们说毛泽东凭借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在中国有关“为”的“知”与“行”的结构中,“循所闻而得其义意”地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作了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着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关系的发挥,进而要求人们在具体的矛盾分析中去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作用的话,那么随后的高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者,则是在毛泽东这一在“实践理性”中所体现的“实事求是”的精神遮掩下,发展为只须让事实说话而不必让人说话的方法论上去了,已经不再是马克思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因此,无不遗憾地说,我们强调真理性标准的所谓“实践的观点”,只不过是在自身的致用主义中将马克思的所谓“实践的观点”庸俗化了而已。其表现,一是在人的主观能动性问题上,通过“标准”二字去消解所谓“真理”的理论意义,在为自己取得话语霸权的同时,奉行以现实问题去推动决策取向的经验主义;一方面则又是将我们的社会进步事业,绕过更为根本的“生产关系”这一制度层面的问题,用“富裕”二字把人们的视线引到以GDP增长率为指标的所谓“发展生产力”的经济增长上来,并不断地强化着人们追求物质得益和享受的欲望,所谓人在社会中的“解放”的问题,早已置之脑后。
就马克思主义而言,如果我们除去其在矛盾分析法中所产生的那些有违实际的具体社会构想,或许它存留给我们的更为重要的精神遗产,是其在历史规律中去获得的那一种改造世界的信念了。儒家讲:“不诚无物”;同时也讲,“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从我们建国以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经验与教训来看,我们是着眼于人的自然本性,还是着眼于人的道德理性去进行我们的制度设计,大概是我们是否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参照。
五
作为现实的和具体的存在,在西方的“自由”,来自神权下的思想解放,而其“民主”,来自权利的现实争夺。由此而展开的社会进程,具有“世俗化”的特征。我们现在思想开化了,我们也需要自由,我们也需要民主。但我们所需要的自由与民主,更多的是需要“解放”的性质。因为,我们几千年前,就已经生活在“世俗化”的儒家文化之中了。在我们需要社会转型的生活中,所谓“自由”,如李敖所言,是一个“内求诸于已,外求诸于宪法”的问题,因为“神仙打仗,凡人就要遭殃”,“霸王横行,弱者就受欺凌”;所谓“民主”,则是要担当保住我们用生命和鲜血所换来的“共同发展”这一权力的责任。我们有反对一切横行霸道的权利,这是我们要有的“自由”;我们不仅要有选举权,我们还要有参与权,这是我们的“民主”;我们不仅要有生存权,我们还要有发展权,这是我们的“人权”。为什么我们不能理直气壮呢?
如今,我们是勇于提“坚持党的领导”,但却没有多少的底气提“人民民主专政”了。我们不提“阶级”这个字眼,而强调“民族”这个概念也可以,但是我们这个民族讲道德,讲正气,讲气节的这个传统不能又忘得一干二净吧。所谓“政者,正也”。如果我们是“道之以政”,以树正气作为我们政治文明的表现,但又不去依赖人们在道义上去作的斗争,并为这种斗争予以法律的维护,能结出果来吗?真的能够“无为而治”吗?
我们从传统社会中走来,“官本位”在“计划经济”的依托下仍然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大特色,同时,官僚主义作风,也阻碍着人们创造力的发挥。对此,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在我们的土壤中滋生的“腐败”这一社会的毒瘤,只依赖官员们所谓“八耻八荣”的自身的修养以及纪检这一官僚体系内部的监察,就如同抓住自己的头发就想上天一样,是不大可能的。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毛泽东继续革命的思想中,产生出了“文化大革命”的这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举动。
从国家稳定高于一切的角度讲,我是认同“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原则的。因为我坚信没有新人就没有新社会。“共产党”是人,来了个其他什么“党”也是人。共产党办不好的事情,其他党不一定就一定办好。我是希望在共产党人的担待过程中,培育出一代代新人来建设和巩固我们新的社会。但这里面有一个关键,便是我们的共产党人,要“善于领导”。
我们的共产党人,如何既要保持自己“舵手”地位,又不去惹“既得利益”的一身臊臭呢?其实在毛泽东分出个“一线”与“二线”的举动中,就已经给出了答案。这就是在我们的历史中,曾昙花一现的“党政分开”的设想。只是我们要在思路的开拓中,重新命之为“党政分治”罢了。究其实质,就是要求我们的“党”,要在我们自身文化的“理”与“势”的理论结构中,守住我们在树正气和担道义这一政治文明中的思想理论战线的制高点;要站在“行政”这一官僚体系的外面,保持住自身反官本位和官僚主义的政治立场,依靠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权力机关的“人民民主专政”来维护社会的长久治安。当然,这可能会让从事“党治”的人丢失不去做这一项工作的某些物质利益,进而是别人所不能强迫的。不过,从这个思路看去,实际所谓“坚持党的领导”,是可以换着另一种说法,就是“我们敢于担当”。同时,我们也能察觉到,其实说“我们敢于担当”,是比说“坚持党的领导”更动听,更受用的。
在我的眼里,“党政分治”,是中国历史上另一种形式的“绝地天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