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公交爆炸案告破?


                          “7·21”公交爆炸案告破?

 

    昆明警方今日证实,2008月12月24日,发生于昆明文化巷萨尔瓦多酒吧爆炸事件与昆明“7·21”公交爆炸案系同一人所为,这标志着震惊全国的昆明公交爆炸案成功告破。

    博主:成功告破?谁破的? 

          没有破!是死者自己说的,医生转告警察的,这叫做告破?! 这叫做成功啊?!
 
    侦查技术人员在萨尔瓦多咖啡屋爆炸案现场勘查中发现爆炸装置残留物与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2008年7月21日发生在昆明公交车爆炸案的残留物吻合,引爆方式相同;从李彦住处查获的相关痕迹物证也与“7.21”公交车爆炸案残留物相同,两案有重大关联。
    博主
:“有重大关联”不等于就是他呀!

           我们仍然心有余悸,半信半疑呢。 “真凶”到底落网没有啊?

    专案组综合现场勘验、走访调查、尸体检验和现场环境等情况,认定案发当时情况为:李彦从咖啡屋卫生间出门时,背挎于臀部包内的爆炸物意外发生爆炸,可以确定这不是一起针对咖啡屋内某一特定对象的爆炸案件。

    博主:原来是意外啊!

          如果他到了目标再引爆,就又是一场惊天大案发生了!

          不幸中的万幸啊。

 

    犯罪嫌疑人李彦,云南宣威人,于2001年11月15日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宣威市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在宜良监狱服刑期间一直从事电工工作,对电器维修较为熟悉,减刑后于2006年5月30日刑满释放。2007年7月李彦在省外修筑公路期间曾负责炸药、雷管领取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之便截留了硝铵炸药和电雷管。

    博主:9年刑,不到5年就出来啦。呵呵,负责减刑的人要倒霉啦。

          修筑公路期间的老板、当地的与爆炸物品管理有关的警察麻烦了。在中国屡见不鲜的株连,要再次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