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公司是创建于1948年的老国有企业。经过60年的艰苦创业,公司已发展成为以道路客货运为主,以客运物流网络建设、旅游服务、汽车销售维修、客车车架制造等多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成为省运输骨干企业和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道路运输企业集团。近年来,公司顺利跨入“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企业”、“全国交通百强企业”、“全国道路客货运双一级资质企业”行列,先后被交通运输部、省、市等授予“全国交通系统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民主管理优秀企业”等荣誉。集团公司党委也连续多年被省、市授予“五好企业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集团公司党委积极发挥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促进企业稳定和健康快速发展、维护企业和职工权益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纪检监察,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持续加大企业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力度。

  十六大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坚持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监督制约,明确行为准则,促进公开透明,严肃党纪政纪为重点,不断加大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构筑反腐防线。集团公司党委坚持以宣传贯彻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历次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为主线,通过制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性修养学习、参观革命教育基地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展览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中纪委二次全会“七不准”禁令提出后,集团公司结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为载体,要求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查自纠,从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克己奉公。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风和反腐倡廉工作效能。为有效消除企业内部可能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贴近生产经营实际,集团公司党委从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和职工关心的热点抓起,建立了效能监察长效机制,通过签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禁止设立账外账(小金库)责任书》等,以及开展每半年一次的“德能勤绩廉”综合素质考核和查封“小金库”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产生。通过建立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干部在职考评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健全配套制度体系,加强对两级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制约,有效提高了党风和反腐倡廉工作效能。

  三是推行企务公开,完善监督机制。集团公司党委坚持把党内监督与职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监督机制,通过与检察机关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工作制度,开通信访热线,制定《企务公开办法》、《企务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等,使企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路子,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保证了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迈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自“三重一大”制度建立以来,集团公司党委进一步健全了党内监督机制,对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集团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行了由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会领导及经理层联席参加的周一办公会制度。与会人员根据分工不同对存在的问题和事项进行阐述沟通,相互交流、集中汇报,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共同讨论、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团公司办公会做出决定,从而形成了公正公平、宽松和谐的决策机制和工作环境。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集团公司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工程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近年来公司对万安小区职工住房开发、收购中国有色金属洛阳分公司、小浪底货运码头项目立项、企业改制等重大决策事项,均采取经过集团公司办公会充分酝酿讨论,实施民主决策。特别是在关系企业未来前途的公司改制工作中,我们在集体决策时,还邀请洛阳市国资委、市检察院有关人员参与进来,进行全过程咨询、辅导和跟踪监督,有效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一是对所有中层干部的任免均按照组织部门考察推荐、集团公司办公会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二是对新任干部由班子集体进行任前集中培训和廉政教育;对在职干部每年举行评议考核,对在考核中称职率达不到70%的,由班子集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予以黄牌警告,对警告后仍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提交集团公司办公会予以免职或调整。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近年来,集团公司先后修订出台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条例》、《车辆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业务招待费和通讯费用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约束监督。在对待职工普遍关注的基建工程及大型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上,集团公司始终坚持 “阳光”操作,通过成立由公司纪委、审计、工会等职能部门组成的项目招标小组,邀请市检察院检察官全过程跟踪监督等,使公司重要决策和重大项目置于职工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行为发生。

  三、发挥公司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企业权力监督和制衡机制的全面建立。

  近年来,集团公司在实践中对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性深有体会。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集团公司建立了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一是公司党政领导“一身兼”,党委书记与董事长由一人兼任,公司党委既是企业的政治核心也是公司经营决策的中心。二是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结合起来,时刻鸣响“七不准”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警钟,建立企业勤俭节约、积极向上的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完善的两级组织。在集团公司党委直接领导下,各基层单位分别成立了党支部(总支),支部书记与行政领导协同工作、同等待遇。四是公司党委工作部、党委办公室、监察部作为常设机构,管理党务工作,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处理协调有关事务。五是建立政工例会制度和党委工作年度报告、纪委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长期以来,集团公司始终坚持落实好每两个月一次的政工例会制度和每年度的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制度。六是以生产经营和社会焦点以及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着眼培育企业特色文化,保持企业稳定和健康发展,着力增强企业整体素质。在2003年非典疫情、2004年超限超载治理、2005年交通规费调整、2006年成品油价格上涨、2007年洛阳市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以及今年的抗击冰雹灾害、奥运圣火传递和支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救灾捐款等不同的历史阶段,企业党组织均发挥了极其关键的政治核心作用。

  除上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周一办公会制度和企务公开制度外,在权力监督和制衡机制建设方面,集团公司党委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尝试更为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遏制权力的滥用。一是革新体制,实施决策层、经理层的分离,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集团公司办公会负责对企业的中长期战略和重大事项进行决断,经理层作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指挥中心,遵照公司办公会意见独立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纪委依照有关规定严格监督。二是职工代表大会和监事会按照各自章程履行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对企业生产经营及“三重一大”事项等进行跟踪监督,促使企业建立党政协调、精干高效的领导体制。三是推行双向考核制度。集团公司每月定期召开由公司领导、机关部室和主要基层单位参加的“背靠背”考核会议。通过双向考核和相互监督,促使各项工作共同进步。四是实行会计委派制度。集团公司向所属基层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有效保证对企业运行资产的过程控制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促进企业的协调发展。五是把企业内部审计与权力制衡结合起来,针对企业实际特别是在资金使用、材料采购、工程建设、工资分配等重要事项上加强审计监督、加大治本力度,坚决查处商业贿赂等腐败案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企业和职工权益不受侵害。

  企业生产经营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也是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责任和使命。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是企业党组织积极参与经济工作的重要体现。近五年来,在公司党政携手、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的相互促进下,集团公司不仅长期保持了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并且取得了企业收入、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分别递增10%以上的良好业绩,全面促进了企业的快速进步和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