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践行检察职能


 

---------记西峡县检察院侦破特大贪污案  打击报复举报人案

2008年5月19日上午,西峡县重阳乡八庙下街村赤泽俊等5位群众代表来到县检察院,拿着上百名村组群众签名的举报信,反映村支部书记张丰群等人贪污、挪用上级下发给村民们的数十万元占地补偿款的事。

 2008北京奥运会马上开幕,奥运火炬正在传递,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感觉此事不能小视,情况紧急,马上汇报到王伯钦检察长处,王伯钦检察长听完汇报后,明确指示:“可能会引发群体进京上访,反贪局要组织精干力量,立即展开调查,给村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检察院针对此案组成专案组,从反贪局、控申科和技术科抽调业务骨干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他们走访群众,调查取证的同时不忘救助孤寡老人,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2008年6月2日上午9时许,当村民代表到西峡县检察院询问案件办理情况时,犯罪嫌疑人张丰群的妹夫郭某及其堂弟张某闻知群众代表又去县里,召集亲戚朋友近10人赶到县检察院门口,对举报人进行恐吓报复。检察院及时实施措施保护举报人并高度重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进行依法制裁。2008年6月5日涉嫌“打击报复罪”的郭某等二人被抓捕归案,当日被刑事拘留

2008年9月3日,西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8年 11月6日西峡县法院依法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丰群有期徒刑16年,同案犯安天德、汪东喜也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

此案件在侦破过程中得到省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件作为精品案例案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同时得到省法制频道重点报道。

西峡县检察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记关注民生、执法为民的主题思想,关注新农村建设,打击危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谱写了一曲“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乐章。践行着“关注民生、执法为民”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