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辞退“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
12月2号,国家公务员局发出《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个试行规定,并于即日起生效实施。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的说法终于有了“制度”。
但实际执行效果如何,还有待验证。因为,在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中,除了“绩”是一个勉强可以量化的指标外,其余指标都难以衡量。
建议对公务员考核必须配合相关具体的制度建设,使考评尽量客观化科学化。比如,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无德”。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无能”,哪些行为有可以认定为“不勤”,公款吃喝多少可以视为‘不廉’,要受处罚;公务员家庭财产如何申报。公务员为亲属办事如何界定,什么是“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