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终于失业,守门老鹤空守家门


1、08年7月初,贺卫方在北大法学院的毕业典礼上,给学生们作了《让胡适校长的精神活在我们心中》的告别演说,此时贺卫方离开北大法学院前往浙大法学院似乎已成定局。
  2、贺卫方办了离开北大的手续之后,浙大法学院通知贺教授,因为不能说的秘密浙江大学不能接受他。
  3、之后,贺卫方在其博客中写到:“近来,一些寄给我的邮政邮件寄到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又转到北京,不仅误事,而且增添了收发人员的劳动。今后有寄送邮件者,烦请继续寄到下列地址:100871 北京市 北京大学法学院 贺卫方 2008年11月22日”。
  3、日前贺卫方告诉记者,理解浙江大学的难处。他说,目前还在和北京大学协调,还没有确定去处。并感叹:“教授治校,可能吗?”
  
  附:贺卫方近期文章
  1、拷问死刑;
  2、中国法治应该怎样向前走;
  3、人大代表职业化的影响;
  4、不独立,毋宁死;
  5、“三个至上”谁至上
 
贺卫方先生终于失业?
对此消息,我颇有几分怀疑,但鉴于惊弓之鸟、断魂之鬼,恍如丧家之犬,惴惴然,许久以来不敢多言,亦未向识者求证。但如今网络上铺天盖地之贺卫方教授失业之传闻,似乎多了几分确信。
恩师与贺卫方教授私交甚笃,当初贺先生挥别北大之际,恩师与众多好友曾为之送行;而前不久恩师又与众多好友为之接风,所谓接风盛宴自是别有一番滋味:道贺欢迎之辞似乎无从说起。
但天涯上《贺卫方终于失业,守门老鹤空守家门》这则消息似乎不尽属实,相信北大定会收留贺先生,失业之说也许为时过早。但贺先生自离开北大至今没有在任何一个大学任职应该不是传闻,近半年来,贺先生未领取工资报酬应该属于事实,而此损害当于浙江大学单方之违约或缔约过失责任直接相关。如果贺先生已经于浙江大学签订合同,那么贺先生未能完成工作调动,应该归责于浙江大学之单方违约;如果贺先生与浙江大学并未签订合同,则贺先生可以追究浙江大学之缔约过失责任。
至于坊间政治压力之说,我认为无聊至极。我相信没有任何一级机关,也不会有任何一位高层官员对一个教授工作变动会施加影响,我也相信浙江大学乃至北京大学方面均不会此施加影响之任何证据。一来,我相信一个大学教授对于十几亿中国人而言实在算不上什么;二来科学改观、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以法治国之理念已然成为执政党之自觉行为准则,因此任何国家机关与任何级别之官员绝然不会粗暴干涉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缔约行为。
所谓政治压力之说,也许别有用心,不得不防。平心而论,贺卫方先生算不上优秀的学者,其在学术方面的造诣远远比不上其作为一个宣传家、一个法治精神、法治常识普及方面方面的胆识与技巧。贺先生诸多之看似深刻,发人深省之论,多为法律人的常识,或法律人应该掌握的常识而已。
令我无法理解的是,作为法治精神之倡导者,作为法律常识之宣传家,贺先生为何不在法律内为自己维护权益?!尽管司法领域存在一些不良之风,司法独立尚未完全确立,但对于这起简单的民事纠纷,我相信人民法院的判决应该不会离谱到哪里去?!而且贺先生作为公众知识分子,其依法维权之举的示范意义对于整个法治进程之推动绝对会有重要影响!
二十年前,台湾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曾经厉声疾呼:每个人敢于善于维护个人之合法权益乃是法治社会形成之要义;六十年张君劢先生关于宪政方面之重要演讲亦强调宪法权利之实现有赖于个人敢于善于主张维护之行为!相信学富五车、博闻强志的贺卫方先生不会不知!
我们期待卫方先生在法律框架内维护个体之合法权益,我们同样期待对于中国法治进程有所推动之公正审判!

作者:朱孝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