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卖的瘦肉精不仅指盐酸莱克多巴胺,也卖危害更为严重的盐酸克纶特腭。请注意记者报道的这几点:“根据初步查阅,这种神秘的饲料添加剂,在湖北、天津、上海、河北等地都有销售,其中光是湖北武汉市就有近10家公司在网上公开销售这种名叫“盐酸莱克多巴胺”的饲料添加剂。”
还有:“从这位销售员的电脑上,记者看到,电脑屏幕上有一长串的销售记录,这位销售员透露,他们公司卖这个产品已经好多年了,而且他们不只卖盐酸莱克多巴胺,也卖危害更为严重的盐酸克纶特腭。”
请注意,“湖北、天津、上海、河北等地都有销售”表明销售范围很广,“卖这个产品已经好多年了”,表明销售的时间很长了,并且“这个东西一般提供给养殖场用,因此效益不错,有很多养殖场从我们这儿拿货”,这表明有不少猪都已经吃了这种“瘦肉精”,当然了,更有不少人也吃了这种“瘦肉精”(一个猪能够好多人吃的当然受害人比受害猪多)。
这里就产生了诸多疑问:其一,为何这么长时间,这么广范围的公然销售非法饲料添加剂没有受到查处呢?其二、这么多吃了“瘦肉精”的猪肉是怎样通过检验部门而上市销售的?其三、问题的暴露为何没有由身负监督食品安全的部门去查处,而是让媒体(记者)来揭露?
是查处的难度大吗?不是,记者并没有通过什么高技巧的办案手段,只是通过网络查询和电话调查,甚至从销售员的电脑上,记者还能看到,电脑屏幕上一长串的销售记录,而卖“瘦肉精”的公司也能在网络上查到。
食品安全不能光靠记者来监督啊,还是需要质量监督部门和卫生部门来负起应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