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就是要边“博”边“客”


内容摘要:有时觉得,互联网发展到博客时代,好象是个没有了谁是“知识权威”的时代,就如《塔木德》这部法典一样,“原创者(立法者)与再创者(法律的解释者)只有先后之分,但在权威性上没有差别,从而也就没有严格的作者和读者的差别。”因此,要赋予“博客”一词以完整的意义,“博”“客”相济,是非常重要的!…… 

博客,就是要边“博”边“客”

作者:林胜锋 2007年02月03日 22:26:44 发表于:博客中国

原创地址:http://vip.bokee.com/233475.html

 

中文博客一词源于英文BlogBloggerBlogWeblog的简称。Weblog就是WebLog的组合词。Web是指互联网,Log的原义则是“航海日志”,后指任何类型的流水记录,合在一起就是在网络上的一种流水记录形式简称“网络日志”。Blogger或Weblogger,是指习惯于日常记录并使用Weblog工具的人。“黑客”的中文名称向来很固定,而“博客”这名称在早些时候大陆和台湾对此概念的中文意译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为“网志”,有的叫做“网录”等等,但目前已基本统一成音译词“博客”。

    博客一词的创始人方兴东先生对于博客与黑客的区别有这样一段论述:

①博客与黑客一样,也是“知识工人”的一种类型(注:这里所说的黑客,是指像Linux社区成员那样的生产性而非破坏性黑客)。黑客的力量与其说来自于他本人作为“知识个体户”的智力,不如说来自于一种组织机制。而这种组织机制——开放性、自组织、自我优化,恰恰是由知识的充分共享——源代码的开放——来保证的。在这个意义上,黑客与其说是指人,不如说是指一种全新的知识的生产方式和交流方式。与黑客不一样的是,博客从一开始首先就是指一种网络交流方式——继Email、BBS、IM(即时通讯)之后出现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一种媒体形式——自媒体(we media,或者叫“个人媒体”)。换言之,仅从字面上讲,博客首先是指一群人,其次才是指某个人,首先是指“我们”,其次才是指“我”——通过多链接的、“序曲——导言”式的网络日志,使“我”成为“我们”,并让更多的人汇入到“我们”中来的“我”。“知识共同体”是他们共同的血缘。在博客和黑客的世界里,借用邓恩的诗句来说,“没有人是孤岛”,每个人都是同一个大地的一部分。单个的博客不是一个自足的点,而是一个知识网络上的节点。相对而言,博客比黑客更明显地表现出“节点”的性质来。

②与黑客相比,博客的知识门槛低得多。任何人都可以在几分钟之内迅速成长为一名博客——只要他有这个兴趣即可。博客的文本提供了不少信息,但博客本人往往可能不是作者(版权所有者),他所做的,可能仅仅是提供了一些链接而已。另外,博客的读者也可以加上自己的链接。因此,与传统媒体不一样,博客往往不是把读者的注意力引向自己,而是通过已有或潜在(有可能被其他人加上)的链接,把注意力引向一个个“他者”。最重要的是,博客通过把读者引向读者自己,让读者逐渐成为作者。从知识和信息的消费者变成提供者。

    从以上我们理解了博客与黑客的区别,也就明白了博客的核心其实就是超文本语言的再现。这种理念甚至可以追溯到古代犹太人的一部法典《塔木德》。这是一种看起来多少有些奇怪的法典。表面上,它由正文与后人的注释两部分构成,但两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部分互为正文和注释。而且,注释也是多层次的,包括对注释的注释,对注释的注释的注释……《塔木德》的特点就是:它是一种开放的文本而不是一本“只读文本”;原创者(立法者)与再创者(法律的解释者)只有先后之分,但在权威性上没有差别,从而也就没有严格的作者和读者的差别。

正因为《塔木德》的所有读者(即所有的犹太居民)都参与了作品的创作(也就是修改和完善),使这样的一部法律在不断延伸的时间长河中不断优化、升级。但如果仅凭这些就说《塔木德》的作者们是最早的博客,恐怕有点让人贻笑大方了。不过,它的理念是博客的理念没错。

真正的互联网上最早的博客是谁,现在已无从考证了,这也不是本文关注的焦点。今天我所要说的是,博客(Blogger)其实也和黑客(hacker)一样只是个音译词。黑客英文原意并非中文所说“黑心客”的意思,而是指在电脑或网络上搞破坏的人,但这意思竟正好鬼使神差地和中文对上号了,而博客的中文名称与英文原意则根本风马牛不相及。

当然,既然可以在中文里赋予“黑客”以黑心客的意思,我们也可以赋予“博客”在中文里以网络拼博之客的意思。不过,如果把网络拼博之客只是一味地理解成博击之客、博杀之客,只注重“博”,而忘了自己是个“客”,搞得网络上杀气腾腾的,做这样的“博客”是否刻薄了点呢?是否还能象方先生说的那样“使‘我’成为‘我们’”呢?

从《塔木德》这部法典的产生,我们已经知道它是由原创者(立法者)与再创者(法律的解释者)不断优化、升级,共同创作的结果,虽然那时的人还不能称为“博客”,但他们的方式方法和精神却是现代博客们学习的榜样!

以我的理解来说,“博”就是发表自己的见解,“客”就是对自己的情绪相对来说应有所克制(客通克音),反之对方亦然,惟有如此才会有倾听别人意见的时候,作者和读者相互都不要把“博赢”口水作为目的,只有在此基础上作者和读者双方才会真正地使各自的观念得到不断地优化和升级。由此,本文题目《博客,就是边“博”边“客”》,也即:博客,就是边“博”边“克”的意思。因为“博”已经包含了“克”别人的意思,所以自己同时也应该克制一些。

有时觉得,互联网发展到博客时代,好象是个没有了谁是“知识权威”的时代,就如《塔木德》这部法典一样,“原创者(立法者)与再创者(法律的解释者)只有先后之分,但在权威性上没有差别,从而也就没有严格的作者和读者的差别。”因此,要赋予“博客”一词以完整的意义,“博”“客”相济,是非常重要的!

总之,做为一个博客,除了有“博”的精神以外,还应有“客”的特质。因为上网博客,不是为了寻找痛苦,而是为了寻找乐趣,从而使自我更加完善。所以说,玩博客还是边博边客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