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国家在制定某些政策时,恰恰将回族排除在外。这当然不是说国家有意如此,只是政府应该关注到这一现象:非常优秀地将自身与最广大的民族共同体融合,却反而失去了优惠政策,这似乎总有点说不过去。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各个民族是平等的,特别是中国的汉族对五十五个少数民族给予了非常大的关心和照顾。
恰恰在文字方面,独独地将回族关在了门外。笔者以为,应该更大度些,因为回族尽管使用汉字,然而却由于回族的宗教信仰、日常生活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因而在出版方面的读者面必然狭窄。其他民族的人(除了专项研究此方面的学者)根本不愿看回族方面的书籍。
什么原因?因为“这是关于回族的生活、信仰、民俗”等等。其他民族的人不购买这样的书,那么这样的书就出一本赔一本,出得多赔得多。笔者通过调查了解,宁夏的出版社每年出版此类图书近五十种,而用来出版这类书的资金支付高达百万元甚至更多。
笔者在此建议:应该将回族使用的汉字视为回族文字。这既是对回族人在历史上所作出的贡献的一种肯定,又体现了民族平等、社会和谐。何乐而不为呢?个别已经在使用汉语、汉字,而在此政策的扶持下,又努力回归几百、上千年前的语言、文字的民族,国家同样在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扶持。总不至于说一定要让回族人再也返回几百年前而改用阿拉伯语言文字吧。
这只是一点小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