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的纪律要求


  1。不得伪造、拼凑、篡改研究结果或实验数据。

  2。不得以任何形式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报告、专利、关键技术、设计图纸等科技成果。

  3。不得贬低或诋毁他人及其科研成果。

  4。对承担的科研项目要认真负责,确保按要求完成;不得无故改变研究内容或拖延完成时间。

  5。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将科研经费汇入外单位账户或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将科研仪器设备占为己有。

  6。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公司的知识产权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利用公司的资源(包括仪器设备、才等)牟取个人利益。

  7。不得私自转让职务技术成果。

  8。在科研工作及其他科技活动中,要相互尊重,主动搞好协作配合,避免不利于团结协作的现象发生。

  9。在完成公司科研课题或者科研项目后,不得隐瞒关键技术或资料,故意妨碍后续研究与开发。

  10。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应保证公司能够充分、有效地使用该成果,禁止将研究成果非法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