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衡我们的善举与责任


《建设者》杂志  企业家的意识与财富专栏  2007年7月号

刘长杰/文 

每次出门,女儿都买同一个牌子的山泉水,原因是这个牌子的山泉水标明“您每购买一瓶山泉,就为贫困地区的孩子捐出一分钱”。

随着小康社会的逐渐来临,捐款和慈善,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群所关注——媒体有专门的“弱势群体需要救助”栏目,社会有各种各样的慈善、义工组织,企业家团队也在拥有了“光彩事业”工程之后,有了今日的“慈善排行榜”。

然而,在慈善行为逐步深入人心的背后,我们有理由担心慈善义举有被滥用和娱乐化的危险。

把慈善和营销一起“捆绑销售”,让普通百姓在购买产品时既满足了自己的需求,又做了善事,这桩生意乍看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但让慈善为营销服务,是否丧失了做慈善的本意?而那些把伪劣商品,或者自己销售不出去的东西、甚至是已经过期的商品捐给慈善机构的义举,是否也算这类营销秀的变种?

很多企业家非常热衷参加有媒体报道的各种慈善活动,还有一些企业家但凡行善,就一定要搞一个轰轰烈烈的慈善捐助仪式,并主动邀请媒体为其报道。这类善举,有越来越娱乐化的倾向。

事实上,我无意诋毁“捆绑慈善”的营销模式——做慈善,总比不做慈善强;也不反对社会彰显企业家的善举——这样的宣传,或许有利于越来越多的人投身慈善事业的。但我认为,企业家在彰显善举之前,首先应该注意到的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上海福禧投资的张荣坤在2005年慈善榜排名第17位,然而在去年,随着上海社保案的曝光,人们发现,这位年轻而又多富善举的企业家,竟然是非法动用上海百姓的养老钱进行投资获益来行善的。

浙江东阳的“女富豪”吴英也曾是多次大笔捐款的慈善新星,但今年年初,吴英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刑拘后,人们才醒悟,原来吴富豪不过是用从社会上集资来的钱“回馈社会”的。

有材料证实,在山西的各产煤大县,知名的善人几乎都来自采煤行业,但山西的采煤行业,却又是践踏采煤工人权益的重灾区。……

当慈善能够为企业和企业家本人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乃至经济效益的时候,慈善就可能发生显著的蜕变,随之就会引发慈善掩盖之下的社会责任缺失的案例。而我们的质疑则是,这些缺乏了普遍社会责任前提下的慈善,与“毒树之果”何异;因此我们倡导:一个企业家首先是必须尊重企业的基本属性——拥有持续的盈利能力,而企业首要的、最根本的社会责任当是建立在法律和商业伦理基础之上的持续盈利的能力,离开了这样的能力,企业的所有其他责任都将成为空中楼阁。

显然,企业家的慈善行为,也在上述的“其他责任”之中。

在企业的经营中合法、合规、合标,这是一个企业家根本的、也是最低的社会责任。我们不能想象一个在生产中偷税漏税的企业,却能够在社会上堂而皇之地戴上“慈善明星”的帽子,这不但是对社会的嘲弄,也是对基本商业伦理的践踏。

然而在现实中,这样的现象却随处可见。知情人透露,不少企业家做善事只是为了追求在慈善榜单上有一个好看的一个排位和数字,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一些人甚至采取弄虚作假的方法,把自己的资产从这个公司转移到另一处,就说自己捐了多少。

根据每年公布的中华慈善榜等各种榜单,我们可以计算得出的善款数字至少在几百亿以上;而中国民政部提供的数据表明,民政系统作为接受善款的最主要渠道之一,全年实际收到的捐助款项却不足50亿元。

很多企业家不但喜欢玩数字慈善游戏,还玩两面三刀的把戏,他们热衷于做面子工程的同时,却对自己企业的员工很苛刻,工人工资不高,福利也不好。

古语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如果一个企业,首先不将企业发展的成果惠及员工,然后再进一步惠及社会,那么这个企业家的职业操守,无论如何也难以服众。

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曾说:“如果把我剥得一文不名丢在沙漠中央,只要一行驼队经过,我就可以重建整个王朝。”而让这位美国巨富如此自信的竟然是这样一些词汇——灵魂、品质、信誉、平和、合作、善待、贡献(见《洛克菲勒信札》一书)。美联储前任主席艾伦·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对此的评价是:这比洛克菲勒家族富可敌国的全部财富还要宝贵。

在中国这个极速转型的社会,请不要迫不及待地宣布“带着巨富死去是可耻的”;先学会负责任地做事、做人,然后量力而行地积德、行善,这才是中国企业家目前可以信赖的一种新坐标。

**注:此为原稿,发表时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