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2月20日报道,“1月CPI涨7.1%,创11年新高”。“数据显示,1月份CPI同比上涨7.1%,其中城市上涨6.8%,农村上涨7.7%。分类别看,食品仍是CPI上涨的重要推动力量。当月,食品上涨18.2%,非食品价格上涨1.5%,消费品价格上涨8.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6%。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07年12月上涨1.2%”。
1月的CPI为什么这么高,有关统计专家分析认为,一是按惯例今年春节在阳历2月,价格上涨因素集中在1月;二是南方发生大雪灾;三是去年1月CPI上涨2.2%,较低基数使今年价格上涨明显。除此以外,有专家认为国际市场农产品和原油价格上涨,对国内物价走势产生了间接影响。
对以上专家的分析,我比较认可的是南方雪灾和国际农产品及原油价格上涨这两个理由。因南方雪灾的面积比较大,春节前后正是南方大面积蔬菜和水果上市的季节。而国际农产品价格上涨必然会间接影响国内农产品价格上涨,原油价格上涨也会影响农产品的运输成本。
统计专家说的另外两条理由我不同意。一是中国春节基本上都是在阳历2月,只有少数年分是在阳历1月,而且如果是在1月,也是在月末。二是去年1月CPI上涨2.2%,上涨幅度小,基数低显示今年同期上涨幅度大。这种说法也站不住脚。如果工作得力,上涨的幅度肯定还有缩小的余地,上涨5点多,6点多不都是小于7.1吗。
我想说的是,除今年的雪灾属于突发性事件,不可抗力和预料之外,其他都不能成为1月份CPI创10年历史新高的理由。而雪灾对CPI上涨有影响,但也不是主要因素。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地域如此广阔,南北东西气候差别之大,自然灾害每年都有,只不过或大或小而已。
我更想说的是,1月份CPI创新高,除了客观的自然因素影响之外,有没有我们国家管理者的主观管理不到位问题呢?作为国家管理者,规避风险,做好宏观调控,搞好综合平衡是其中的重要职能。显然我们在这些方面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国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近几年我们把改善民生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这是正确的选择。但我们改善民生的实际效果却不怎么理想。今年1月份CPI创新高,恰恰说明了这个问题,给了我们改善民生工作一个讽刺,也让我们各级官员遭遇一次难堪和尴尬。
重视民生,改善民生的口号,我们已经喊了好几年了,但实际效果有多大呢?民生有多大程度的改善呢?CPI创新高,基尼系数创新高,城乡差别不见缩小反见拉大,就业难不见缓解,社会治安不见好转,我们怎么向人民群众解释和交待呢?
我曾写过一篇《亲民不是为官者的最高境界》的文章,最高境界是从根本上解决民生问题,使百姓的生活随着经济的发展得到相应的改善。作为各级官员,访贫问苦是可以的,与民同乐也是可以的,树立一下亲民形象还是可以的。但为官者的最高境界,主要是提高执政水平,增强管理国家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好社会公平、社会和谐和社会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