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的世界影响


一百多年以来,西方世界从1869年法国神父戴维在中国发现大熊猫开始,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哈克尼斯夫人把大熊猫"苏琳" 带到美国芝加哥动物园展出,以及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中国以大熊猫作为国礼相送--世界性的熊猫热,越来越高涨、大熊猫开始名扬全球,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的喜爱,一位苏联动物学家如此赞美道: "大熊猫是野生动物世界中绝无仅有的,货真价实的瑰宝,非常美丽的、标新立异的、令人惊叹的动物。"

大熊猫是面临濒危的珍贵稀有动物

    大熊猫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而能够生存到今天,反映了它具有顽强的生命。但是,由于受历史发展因素的不利影响,使它目前已处於一种濒危状态。在各种不利因素中,其内在原因是由於食性、繁殖能力和育幼行为的高度特化。外在原因则是栖息环境受到破坏,形成互不联系的孤岛状颁,导致种群分割,近亲繁殖,物种退化。再加上主食竹子的周期性开花死亡,人为的捕捉猎杀,天敌危害,疾病困扰。这就构成了对大熊猫生存的严重威胁,使其面临濒危的境地。

资金如何用于大熊猫的保护

    中国政府早已意识到大熊猫处境的严峻,所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大熊猫进行保护。

   .通过立法对大熊猫进行保护,在立法方面已作了大量工作,先后制定了保护大熊猫等野生动物的多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中规定:"国家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大熊猫列为一类保护动物",而且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作了详细的规定。《森林法》和《环境保护法》也有明确规定,为了有效的打击和制裁不法分子猎杀和走私大熊猫的违法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7年通过的刑法补充案进一步强调,对走私、捕杀大熊猫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将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并处罚款和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为保护大熊猫等珍稀动物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大熊猫的保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建立大熊猫"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中国政府自1963年以来,在秦岭、岷山、大相岭、小相岭等6大山系,先后建立了14个大熊猫" 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6000平方公里,对大熊猫密集的地区和栖息地实施有效的保护。在保护区内,坚持常年巡逻检查,抢救生病和挨饿的大熊猫,制止和惩处危害大熊猫的犯罪行为。同时进行治山治水,恢复植被,防治各种自然灾害,减少人类活动对大熊猫野外生息的干扰,为大熊猫的生存和繁衍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