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财政部制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近日开始实施
办法指出,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将实行审核管理。 这对于我们很多的国内产品生产以及研发机构具有很重大的意义,可以让我们的一些新产品提前获得一定的社会竞争力.记得07年第四季度的时候我所经历的一个政府设备采购的投标,就是因为我们所提供的产品不是国际知名品牌,而是我们国内自主技术产品而流标,其实在几个投标人中我们所提供产品服务最佳,价格最为低廉,而且一样可以达到进口产品的效果,虽然说我们的产品寿命没有进口的时间长.但是如何核算成本的话,我们的产品再中间全部更换一次,这样即可以达到进口产品的效果,又远超出国外进口产品的寿命时间,并且就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价格成本依然要比进口产品来的低.这种情况的出现真的让人感觉无比的尴尬和遗憾,我相信和我一样碰到类似情况的国内企业不在少数吧.
现在这个由财政部制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又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与进口产品竞争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