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门槛再降


       创业板门槛从原来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上市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标准中的一个即可:企业连续两年盈利且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最近一年赢利且净利润不低于300万元,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在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中,又增加了一个标准,既企业只要最近一年盈利即可,没有具体的数量考核。但要求企业必须是具有成长性的企业,考核指标是企业每年的销售收入增长。

        应该说这是扶持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善举。也是提振中国经济活力的有效措施。如果从中国经济的发展考虑,应该说是越早越好。但我们又看到,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将设立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和创业板咨询委员会。虽然这样可以保证上创业板企业的质量,但也会因为有他们的存在,造成上创业板企业数量过少而出现暴抄,最后使创业板成为一个风险巨大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