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收入分配改革如何破题


  “公平”是一种认可,大家都认为公平,那么,就是公平;大家认为不公平,那么,就是不公平。因为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与不公平。如今大家已经感觉到收入分配不公平,那么,政府机构就需要像一些办法进行调和。如果劳动收入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收入分配,也许会更加使得大家感觉公平。但按照我国的国情,好像实行“市场分配”模式行不通,因为能源类企业几乎都属于国有企业。既然我国存在资源垄断、市场垄断的国有企业,那么,就需要制定一套趋于大家认可的收入分配制度,否则就会呈现心理不平衡、人心不稳的局面。确实,人员在一般的国营机构或组织里的劳动程度与劳动强度不会低于,甚至超过在资源垄断或市场垄断型国有企业里的劳动程度与强度,然而,在资源垄断型或市场垄断型国有企业里的劳动所得却远远高于在一般国营机构里的所得,更何况,国有企业在用人制度方面本身就存在不合理、不透明的地方,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说“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点”能够使得群众的心理趋于平衡,好像也并非如愿以偿,反而,有些像有些打击高收入群体的倾向,不太像按劳分配的性质。其实,能使群众这种不平衡的心理趋于平衡,关键在于控制资源垄断型或市场垄断型国有企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