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费——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很久以前,有个叫搜狐的公司给我开通了一个讲坛叫博客,说让我在上面爱怎么讲就怎么讲。但十分抱歉的是,这是我第一次为此写的文章,以前献丑的那些不过是更加久远的以前的一些拙作罢了。这是因为,我一直觉得博客是那些准备为自己找挨骂,让别人挣钱的人们施展本领的地方,当然,这些人可能并没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高尚,所以我曾经好想把他们称之为“秀客”,况且已经有人说话了:“网络很黄、很暴力”,使人不免产生一些近而远之的想法。
本人这次之所以堂而惶之登场,即不是为了秀,更不是为了找挨骂,一是因为最近放假有点闲暇,二是因为我忽然发现“博客是个好东西”!因为它有可能让媒体还原为一面镜子,而不是“哈哈镜”。就是漫游费这么一个政府本打算春节前送给消费者的大礼包,因为有太多的断章取义和偷梁换柱,无论是意见领袖、专家学者、还是主管部门领导都身陷其中,不能解套,这才真的应验了米兰·昆德拉的那句名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1月22日漫游费听证会结束以来,不断有朋友问我同一个问题:怎么没下文了呢?尽管还有媒体想继续推波助澜,然而毕竟是了无新意,只好暂时偃旗息鼓。事实上,听证会之后我曾想把有关事实公诸于众,渴望在漫游费这个问题上说服大家回归理性,回归和谐。然而,即使我最信任的那一两家媒体,也依然逃脱不了断章取义、哗众取宠的俗套,令我十分失望,我们中国的媒体怎么跟报道毒饺子事件的某西方国家媒体一样呢?然而一位主流媒体的记者跟我交谈后无奈地道出了个中的原由:都是媒体市场化惹的祸呀。于是,我只好求助于博客这个好东西。
其实在漫游费这个问题上,鲜有人注意到这样两个事实:一是那天原定晚六点结束的听证会,实际上五点就结束了;二是连老虎照都要跟着凑热闹的国外媒体,对于漫游费这么一个在中国吵得沸沸扬扬的事件,几乎全部失声,因为这本来就不是一个问题。这次听证会的与会代表来自不同方面,但由于此前包括媒体在内的所有各方都本着“只要动机正确,结果一定正确”的发散性思维方式加以考量,故难免偏激或立论无据。然而,观点一经交锋,事实不辩自明。所以,除了没有参加讨论的媒体之外,大家都心知肚明,再吵下去,那可真是忽悠咱老百姓了。
说老百姓被忽悠了我还真有体会。那天打车去参加听证会的路上,司机师傅一听我是去参加漫游费听证会,马上对我说:您可得替咱老百姓说话呀!还不忘补上一句:这手机漫游费也太贵了。我于是问他:您经常去外地吗?他说没离开过北京,但准备攒点钱带老婆去杭州玩玩。“那您怎么会漫游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地问到。他认真地说:我们的哥跟你们在办公室工作的人不一样,我们的工作就是天天在街上漫游,所以降低漫游费对我们最有利。¼¼我简直无言以对。
事实真相1:随着移动通信资费的不断降低,手机迅速平民化(目前我国有将近5亿4千万用户),尽管我国电信资费的绝对水平在世界平均水平之下(参见国际电联网站数据www.itu.com),但相对资费(即电信消费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属世界偏高水平。因此,虽然电信资费一降再降(去年涨价浪潮中,少有的三个降价产品或服务之一——国家统计局总工姚景元于2008北邮MBA新年论坛语),有购买欲望、同时又有购买能力的有效需求不足依然是人们对电信资费的心理预期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事实真相2:本来可以通过市场竞争的手段,促使运营商利用客户规模不断扩大的规模效益,通过降低成本把资费降下来。然而,由于电信市场结构性失衡,大者恒大、赢者通吃的现实,使得电信企业呈现冰火两重天的局面。任何调整基本通话费的举措都只能弱化小企业的竞争力,与我们期待用市场这个无形的手来解决问题的目的背道而驰。鉴于消费者不断高涨的降价需求,而低端用户的不断入网,更是加大了这种压力。所以当一些专家学者呼吁政府通过降低漫游通话费来解决移动通信相对资费偏高问题时,立即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响应。
事实真相3:漫游费是漫游通话费的简称,漫游通话费由基本通话费+漫游建立费+长途通话费三部分组成,1月22日听证会的两个方案都取消了原来两毛钱的漫游建立费,由于漫游客户最可能与其归属地发生通话,并因此占用长途电路发生长途费,所以第二个方案还适当调低了被叫长途费。由于基本通话费、长途通话费等不在本次听证会的讨论范围内,而有争议的两毛钱漫游建立费在两个方案中均已取消,所以,再喋喋不休争论那两毛钱的成本及其合理性实际上已经毫无意义。这里面的误解在于,一些消费者和媒体呼吁取消的漫游费应该是指漫游建立费,所以,大家说的不是一件事。
事实真相4:本次听证的是漫游费上限,我国自2005年10月1日起就开始与国际接轨,实行电信资费上限监管。上限监管的目的主要是避免相关企业串谋哄抬物价,所以要制定一个“天花板”,并不是要求让企业将现行低于听证方案的各种套餐向上看齐。
事实真相5:欧盟近年来确实大幅度降低了漫游费,但那种漫游是国与国之间不同通信公司网络之间的异网漫游,与我国同一运营商的客户到不同区域的同网异地漫游性质不同。因此,为了避免混淆,我本人曾建议将我国的漫游通话费更名为“异地通话费”,以示区别。由于国与国之间的异网漫游属于典型的电信服务贸易,所以,原来的漫天要价严重的违背了WTO关于公平对等、非歧视性以及国民待遇三项基本原则。因此必须加以调整。值得指出的是,调整后的欧盟成员国漫游通话费依然是我们现行资费的三倍多。
事实真相6:有人提出:美国已经取消了国内漫游费,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取消的收费项目不等于没有成本,例如,我们去餐馆吃饭,有的餐馆免费提供茶水,有的则要收费,你能说茶水成本为0吗?显然不能。那么漫游的成本究竟是多少呢?电信运营商提供通信业务的成本一般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建设成本,一部分为运营成本。建设成本是指为了提供通信服务所需要的网络建设成本,运营成本是指为了保障通信服务的提供所发生的网络维护、业务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费用。由于通信业具有成本的弱增加性特征,因此运营成本相对于建设成本要小得多,而且具有不可测性。譬如,你有一台数码相机,请问拍一张照片的成本是多少?我敢肯定没人能够准确回答这个问题!因此,当我们看到一套原版上千元的软件,盗版后只买5元,我们并不能说这软件就值五元!当一架100坐的飞机卖出80张票后已达利润指标,而以一盒盒饭的价格将剩余票出售给旅行社,我们也不应认为飞行服务的成本就是那盒盒饭钱,尽管盒饭钱是增加这廿位旅客的全部增量成本。
事实真相7:移动漫游服务建设成本的主要结构有两项:一是特别为了支持漫游所进行的相关投入,如归属位置寄存器和相关信令系统的投资等;二是基础设施的备份成本。例如,我们出差要住酒店,酒店就是专为漫游人群建设的。调研表明:丽江市移动电话用户数只有五万,但网络容量却是按照年接待卅万人设计的。而青藏铁路沿线的网络覆盖,投入将近廿亿,基本就是为漫游服务的。贵州省目前有上千个基站,如果没有漫游费收入,连电钱都收不回来。我想这应该有助于大家理解漫游收费的由来。
事实真相8:很多人认为以前的两毛漫游建立费有暴利之嫌,但却不了解其背后的三大经济杠杆作用,一、由于漫游用户多为中高端客户,漫游建立费客观上起到了交叉补贴低端客户的公平性作用,由于运营商大盘子里盈利了,因此才有可能推出各种打折套餐,所以我们应该呼吁经济适用房降价才是,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呼吁奔驰车和别墅降价;二、漫游费是一种区域经济不平衡的补偿机制。我国目前移动资费最便宜的是内蒙古,但由于人口密度低,那里的平均成本是最高的。资费低是因为通信业具有普遍服务的义务,要尽量让消费者用得起。如果取消了漫游建立费并相应降低长途费,则势必导致低资费地区的卡大量流入高资费地区,结局是高资费地区不可避免地要降价,并同时失去补贴低资费地区的能力,进而导致低资费地区涨价;三、取消漫游建立费会导致固网与移动网资费结构的趋同,并进而加速固网运营商的衰落,这在我国尚未配套推出全业务经营的市场准入措施之前,对于同为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的固网运营商而言是不公平的。以上三类问题,即移动用户的贫富差别问题、区域经济的不平衡问题以及固网运营商的保护问题美国都没有我们这么显著或甚至没有,所以他们将漫游建立费摊销到其它收费中也就不难理解了。
事实真相9:在听证会上,有意见领袖敏锐地抓到了一个问题:通信用户的管理为何要分区?是的,分区导致了同网异地漫游问题的出现。而这正是传统通信网络与互联网在技术架构上的最大区别。互联网上连国界都没有,而且与距离无关。而传统通信网却是一个等级辐射汇接制的组织结构,所以它有国家编号、地区编号等。这是一个纯技术约束。
事实真相10:2月5日公布的调整方案是对原来两套方案的一个折中,应该是考虑了运营商、尤其是弱势运营商的诉求做出的调整。因为如果选取多数代表赞同的方案二,那么,中移动将减少一半的利润,但他应可以接受,而联通将无利可言,固网运营商则必将亏损。值得指出的是,我们的电信市场既非充分竞争的市场,也不是完全垄断的市场,而是监管下的有限竞争市场,按照博弈论的模型,目标函数应为消费者剩余与生产者剩余两者之和最大化。所以,“退而求其次”、“过犹不及”的中庸之道恐怕是平衡两者关系的最佳选择。也许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吧。
不管怎样,听证会这种形式,促进了我国政府部门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所以应该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