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月7日的博客里,写了一篇文章:《海涌观察:疯狂的售票女》。文章讲述了我在今年的2月29日乘座公交车时,看到的一场闹剧。当时,我乘座松江公交公司的嘉松线公交车,从嘉定城区回我住的松江新城。在公交车上,我看到了一个疯狂的售票女,她的疯狂,让我这个乘坐了几十年公交车的人,让我这个在北京、天津、西安、宁波和上海都生活过的人,让我这个去过全国许多大中小型城市的人,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新鲜,也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意外和惊讶!乘座公交车,售票员居然对全车的乘客只收票钱却不给车票。
应该说,售票员卖票不给票这事本身,从我在松江住了一年多的体验来看,其它车,比如松莘线和松莘B线,也经常碰到;但是,那都是对车上的个别乘客或是少数几个乘客所做的。我把这件事讲给朋友们听,所有听到这件事的人都感到很意外,说从来也没有碰到过全车的人不给票的事;怎么会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干着这违法的事,那么明目张胆、那么疯狂之极呢?也因此,我不再像以前碰到车上卖票不给票的情况那样过去就算了;我一下车,就打举报电话,打通了,看没什么反应,3月6号一早上,我又打了举报电话。而第二天,3月7号早上起来,我就迫不急待地写下了上面提到的这篇博客。
由于我在多家博客网上开博,文章推上去之后,引起了很多网友们的注意。从网友们的议论中,我也听出了不同的声音。
有人显得很消极,一位网友说:“你还真笨!能在这买票的那是一般人吗?你投诉,接电话的人就是她老公。”话语中的失望非常明显。在他看来,售票女之所以那么疯狂,是有人在维护她,还有人可能和她联手,因此,他认为我说也是白说。凡是看了我那篇文章的人,都会从这位网友的话语中联想到点什么吧?为什么我在车上大声地喊:“这个售票员全车的人都没给票”,居然没有一个人注意我,或是注意那个售票女呢?看来,就是这位网友的这句话了。
现在为什么对有些腐败现象,喊恨的人多,敢揭的人少呢?很容易想到的,也是这种消极的心理。这种消极的心理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一方面,社会的许多地方都有腐败或是违法犯罪的现象存在,看到的人也大都很气愤、很失望;而另一方面,又有太多的人没有勇气、没有信心,与这种社会的阴暗面做斗争,这表现得很矛盾。你要么不气愤,要气愤,你为什么不力所能及地说些什么,或是做些什么呢?对于这位网友,本意不坏的假设,我认为:我不能说你说的那种可能性没有,但是,我不想保持沉默。
大多数网友的留言和评论还是很积极的。一位网名为“与狼为伴”的网友,在我的新华博客里说:“太多的贪污现象无所顾忌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习惯了这一切,已经是不贪的不正常了。这种麻木是比贪污本身还可怕的事情!一个民族丢掉物质层面的东西不可怕,可怕的是丢掉精神层面的东西!”这话说得非常好。我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能这样认识社会的歪风邪气和违法犯罪问题。如果说,一件喜事,需要大家同喜来把喜事推得更喜的话;那么,一件恶事,也非常需要大家的同仇敌忾精神,来对恶事进行围剿。这一点,希望正义和善良的人们,能够有共识!
我的新浪博客里也有几位网友谈了自己的看法。网友“雪痕”说: “顶楼主,大家的意识是需要加强,管理也需要改进,但坐公交的大多是穷人,只顾着想自己的事情了,没办法啊!” 匿名网友A说:“别的地方也有这种事情,真的让人很生气!!”匿名网友B说:“ 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坐车的当然也是麻木的一群,但是要能彻底解决问题,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要公交公司自己建立起监督机制,比如沿途设立抽查点,同时配套相应的严格惩处机制。对你展现的社会良知和责任意识深为敬佩!”对这位网友表示的正义感,我感到很高兴;他对我的敬佩,我要深深地说一声:谢谢!
还有的网友热心地为我建议。我的市民博客的一位网友“城市背影”说:“要反映一下,公司不处理就反映给《松江报》,见报后,一般处理很快!公交公司明文规定这些人是要开除的!”
我的雅虎博客的一位网友“Bio”不太了解上海的情况,他说:“还是无人售票好,上海还是人工售票的?全国好多地方都是无人售票的,以前乘车都是无人售票,去北京发现是有人售票,还很不习惯”。这位网友的话里,有两点我要说一下。一是,我也觉得所有的公交车都实行无人售票比有人售票更好,无人售票在乘客多的时候,也有可能司机看不过来,而某些不自觉的乘客就不投币;但是,这样却可以降低有售票员的服务成本,也可以让有贪票款想法的人,很难得逞了。虽说各有利弊,但总体来说,无人售票利大于弊。另一点是要解释的:上海早就推行无人售票乘车了,市区线因为票价全程统一,这样做很方便;而我说的郊区线,目前票价是分级的,也因此,让统一投币的无人售票,与之很难配套,所以,许多郊区线上,目前还没有实行无人售票。
文章是上周五写的,仅仅过了一个双休日,本周一,也就是昨天的上午,我刚起来,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的是一位先生,他说他是松江公交公司的,说下午他们想来就我文章中说到的事情做更详细地了解。我们约好,他们下午到我家里来。
下午两点钟左右,他们来了,是两位先生一起来的;其中的一位,在给我留他的联系方式的时候,我看到了,他是松江公交公司的车队队长张云明。他们先是详细地听我讲了2月29日那天,我在乘坐嘉松线公交车的时候,看到的事情的经过;当然,讲述的也要比博客中写出的更详细、更全面了。说完,我拿出了那天我和小胖一起从松江去嘉定时,来回乘坐嘉松线的各两张联号的车票;他们的提出,车票需要拿去做个证据,我让小胖把车票扫描了之后,就把车票的原件给了他们。
张队长说,今天上午,他们公交公司已经宣布了对售票女的处理决定:按照公司的规定,发生了这种情况,要对违规者处以“极刑”,也就是说,公交公司已经决定开除该售票女了。尽管售票女也极力为自己辩解,但在公交公司听来,她的那些不能自圆其说的谎言完全没有可信性。张队长对我说:“你以后再乘坐嘉松线的时候,不会看到她了。”至于司机,由于不直接与售票事件有关,尽管以前也发生过售票员与司机联手贪污票款的行为,但是,在售票员不出面指证、司机又不承认的情况下,对司机有同流合污的行为,指证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也因此,公交公司没有对司机也处以同样的“极刑”,而是采取了将其调离嘉松线的工作岗位,给以换岗处理的警示。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我认为是合适恰当的。我想,那位认为我说也是白说的网友,看到这样的结果,不会认为我这次白说了吧?
说完了处理决定,张队长和与他同行的那位先生,又问了问我的情况;听到我曾经做了近二十年的大学教师,也做了近二十年的律师的经历,他们非常高兴,他们希望我能继续协助他们,对公交车上的司售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我听下来,就和有些行业和部门的义务监督员的意思一样,这是好事情,我又经常要乘坐这条线,我就欣然地答应了。在不影响我的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在路上,就我亲眼所见,真实地向公交公司反映情况,以协助公交公司对司售人员行为的监督检察,这有什么不好呢?我平时观察什么就很细,记性也好,所以,我觉得,在顺路的情况下,我太适合做这件事了。
说到这儿,张队长的那位同行的先生,从包里拿出四本公交车的预售票交给我,说是对我这次举报行为的奖励。我收下了,我觉得这是我应该得到的;这也说明公交公司对这种举报行为的肯定和支持。我想,也许是有些人不相信举报的效果,而不是缺少举报的途径吧。
对于公交车上的监督,我不会想得很天真的。大家都很容易想到:你如果举报了人家,就可能敲掉人家的饭碗。现在,找工作都很不容易,何况公交公司的售票工作,也有它难得的地方,失业了的人能不仇恨吗?能不报复你吗?张队长说,让我不要在车上和司售人员正面冲突,我很理解他的善意,也能想到:今后如果坚持做这监督的事,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麻烦。我不是一个铜墙铁壁的人,我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私心谁都有,只是我可能比有些人想得坦然一些:谁让我是学法律的呢?谁让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