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及部际分工与合作


  这几天,在媒体上看到很多关于“大部门体制”的理论阐述,一般而言,都将此与“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联系在一起。但是,从逻辑上去推论,好像总是少了点什么。难道将原先的几个政府部门(“非服务型”?)合并到一起,就“服务型”了吗?

  当然,按照时下一些学者的解释,这中间还有一层,就是所谓“九龙治水”。有学者在媒体上举例说明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有多么可恶:“有的地方对人力资源培训市场多方管理(实际上全国都是),劳动部门组织职业考试,编写考试教材,主办培训机构,认证职业资格;人事部门也不甘人后,组建人才认证中心,编写人才开发目录,开展人才认证。”

  就上述例子而言,实在想不出究竟可恶在哪里?在没有合并以前,劳动保障部门培训的一般是蓝领,人事部门培训的可能是白领;现在合并了,对蓝领和对白领的培训也许还得分开做吧,无非是名义上统统叫做“人力资源培训”而已,这与“服务型”和“非服务型”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以前的确曾经有过“职能交叉”的事例。譬如,劳动保障部门曾经培训过“社会工作者”,但那是在社工没有得到政府和社会普遍承认的社会背景下,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尝试着做的。后来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国务院明确对社工的培训由民政部和人事部来做,劳动部门也就退出了。举这个例子,绝非反对新组建的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只是觉得两个部门的合并与是否“服务型”并没有直接关系。因为按一般的理解,就培训而言,“服务型”讲究的是怎样为服务对象提供合适的培训课程,经过培训考试领证,对他们的就业真有帮助。不合并,人事部也能做好社工的培训,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否介入,国务院在职责上明确一下也就行了。反过来说,合并了,似乎也没有在提供培训服务方面增加更多的有利因素。总之一句话,合并不合并都得在如何向“服务型”的转变上下功夫,而不是“一龙治水”就万事大吉了。从公共选择的角度看,可能有两个部门竞争,对向“服务型”转变还有好处。一统天下,反有“垄断”之嫌了。当然,这可能不符合中国国情。

  也有学者指出:“近期的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如果相关部门能够更好地整合职能,效果会更好。”这句话绝对不错,但是与“大部制”没有关系,不可能将电力与铁道组成一个部吧?何况,近期的南方雨雪冰冻灾害中最大的矛盾是条块之间的不协调,譬如广州市与铁道部,现在已经地球人都知道了,这也不是“大部制”能够解决的。

  就目前的情况看,条块摩擦、部际摩擦都是非常令人遗憾的事实,但是,对此开出“大部制”的药方,好像不对路。且不说与条块摩擦丝毫沾不上,把部级摩擦变成司局际摩擦也一样有麻烦,何况前者是“外部性”的,而后者则是“内部性”的。真正的解决之道似乎应该是政府部门之间一定要学会在分工基础上的“部际合作”和“司局际合作”。

  再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实际上是怎么划也划不清的,除非国务院只有一个部。譬如中美撞机事件,是国防部还是外交部的事?两者肯定得合作,在这方面,有足够的经验可循,在其他方面实际上也一样。有位老同志举了个例子,现在一些江河流域污染严重,出现了一些癌症多发区,这是卫生部,还是水利部,亦或环境保护部的职责?也许相关的还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不能将以上相关的政府部门统统并成一个部?

  最后再次郑重声明,本文的主旨绝非反对“大部门体制”,但总觉得把“大部制”与“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简单地扯到一起,好似“万应良药”,有点别扭。希望在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不要模糊了“服务型”的根本——“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