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权回收的社会意义


监管权回收的社会意义
由于山西孝义市环保局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对违法建设项目没有及时制止和上报,山西省环保局近日暂停孝义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权,直到整改达到环保要求。据悉,这是山西省首次采取暂停环保项目审批的处罚措施,也是到目前为止山西省在环保方面采取的最严厉的手段。(《中国青年报》2006年09月09日)
      据有关资料,从2000年起,按照环评标准,孝义市已不允许再上马焦化企业,但几年来,该市焦化项目从8个猛增到47个,且大多是违法建设项目。造成当地大气环境恶化,百姓怨声载道。
     虽然知情人士透露,山西省环保局此次拿出“撒手锏”治理违规审批、环保不作为,其根本目的在于尽快扔掉山西头上的“黑帽子”,但仍然是全国污染最严重的省份,大气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倒数第一,地表水劣五类水质位居全国倒数第二,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位居全国第一。9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2005年的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劣于国家三级标准的43个城市中,山西就有16个,再次成为全国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城市最多的省份;                   2005年山西省11个重点城市除太原、长治勉强达到三级标准外,另有9个城市劣于三级标准,即不具备人类长期生存的基本条件。
如此严峻的状况,不采取“杀手锏”确实是不行了。
尽管山西省环保局一位官员说,停止孝义市环保局的环保审批权,意味着该市大大小小的新建项目,必须经上级行政部门批准。然而,这样的措施能否真的扼住污染企业的咽喉吗?
在此我们不得不表示怀疑。
怀疑一:该上报的不上报,污染企业照样上马,那么就意味着所谓的审批,已经失去了阀门的意义,对地方政府和企业来说,失去审批权又有何妨?倒是当地的环保部门,这下倒可以对以后的新开办污染企业脱了干系,审批权不在我这儿,我咋管他们?
怀疑二:既然是“杀手锏”,首先就得能解决当前的危机。而目前已经开建甚至仍然正常生产的39个焦化企业,法规要求的手续不齐备,当然就在关停之列,而我们却不曾得知,省环保部门采取关停措施没?
怀疑三:每年省级环保部门都要进行数次的例行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这还不包括陪同中央和省领导的莅临视察,尽管这样,从2000年起到现在,新增的近40家企业,省级环保部门会不知道么?那么又为何他们能依然开建生产?
其实,在这里根本不需要再提更多的疑问,因为问题已经非常明了,那就是,山西的环保监管已经流于形式,包括省级环保部门。也许在环保监管方面,也存在已经曝光的某些基层公安机关警匪一家互惠互利的“潜规则”。而使政府专职监管失控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地方政府追求高GDP增长和经济的迅猛发展,更不能排除存在一些强有力的保护伞。
所以说,环保监控的流于形式,根本在于地方政府的肩头环保责任的不够明晰,法规的处罚不够严厉,法律在某些党政官员面前,也许只能是一些可笑的儿戏:反正我出了政绩,谁会罚我?何况卖官买官已经在不少地方成了潜规则,上级官员对自己的下属也还有不少垂怜呢。
因此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建立更合理的社会机制,比如三权分立互相监督;比如建立真正民主的官员任期和审查制度,比如建立严格的官员责任追究制。
要彻底消灭这些虚假的花样招数,只有这样的彻底革新。别无他途。
                                                            费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