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南街村现象:南街村是乌托邦发展模式


南街村现象之所以长期受到全国各界的广泛关注,关键在于他的运作模式完全和当前全国甚至全世界形势背道而驰。当全国范围内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候,南街村还在搞三十多年前被世界上几十年社会主义实践证明行不通的“一大二公”。

南街村的当家人王宏斌,其实并不了解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以为毛泽东生前倡导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也包括已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那些理论。以至于南街村领导层至今还在利用学习毛选、念毛主席语录、召开批斗会等形式来驯化村民。如果这也是社会主义,那村民的基本权力谁来保障?无论他们怎样证明自己就是完全的社会主义者化身,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他们究竟做了什么中看到他们所要奋斗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其一,在全国名声大振的南街村,是以“村规民约”而不是以法律来管理村务的,而“村规民约”却是以王宏斌为首的领导集体制定出来的。由于王宏斌所取得的所谓经济成就神话,继而衍生出的政治地位,这些“村规民约”虽然不敢说完全是他的个人理念,但肯定是他个人意志的体现。我在《二评南街村现象:成也人治败也人治》中已经叙述了一些。现在看来,人治现象绝对不应该是社会主义的表现,大概不会有人产生异议。

其二,南街村没有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南街村二百五的分配机制对于那些物资完全配给制的南街村村民来说也还马马虎虎,而那些在南街村打工的上万名外来打工者,无法享受到南街村的“高福利”,却承受着南街村的“低工资”,如果依照马克思老先生的剩余价值理论,这“社会主义”的南街村就有剥削外来打工族的嫌疑了。

其三,南街村腐败现象也非常严重。南街村三当家王金忠的突然死亡,所暴露出的私吞公款,包养“二奶”等现象,证明王宏斌要让村里人富得一分钱存款都没有的理想是十分荒谬的。

河南省工商部门所提供的文书也表明,南街村管理层已经在法律上拥有南街村集团的部分股份,而这些股份是依据什么标准取得的呢?

其四,南街村的发展模式是否挑战了国策?南街村大修厂厂长耿宏因为负责的工厂卫生检查不合格,被撤职并被命令搬出村民楼自我反省,最终导致耿宏要求南街村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国策,退出集体,个人承包一块土地。虽然我不知道结果怎样,但后期南街村集团总经理耿富杰在做了数年没有权力的总经理后,主动向王宏斌递交辞呈及被认为当时最具经营头脑、南街村集团为数不多盈利企业的调味品厂厂长陈书欣的辞职,应该也会引发同样的问题。

其五,股份制宣告了南街村公有制(集体经济)的终结。首先,南街村所搞的社会主义,完全是依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银行贷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自由流动的廉价劳动力才能生存。离开市场经济,南街村将寸步难行。另一方面,南街村集团实行股份制后,那些管理者率先拥有了股份,也都拥有了一份不小的财产。实际上,南街村的集体经济已经名存实亡。

以上种种现象证明,南街村实行的并非他们所标榜的社会主义制度,而只能是乌托邦式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