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教材》(61)


  根据会计法和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提供发票的,发票就是适当的凭据;可以自制凭证的,如工资费用分配表、折旧费用分配表等,自制凭证就是适当凭据;境外购货,境外发票,进口报关单就是适当凭据。足够与否更加依赖税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纳税人的诚信度高低也是一个很重要因素。工资费用分配表加上雇员的名册、劳动合同及领取工资的签单等在一般情况下就足够证明工资费用的真实性。但如果纳税人有多次偷税记录的,税务机关可能还会实际抽查一定数量的雇员是否确有其人。除非税法有特定要求,纳税人在申报扣除费用时,不需要同时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资料。但是,只要税法有要求,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要求,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适当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