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春,站直了——别趴下!(3月25日)


江南春,站直了——别趴下!

 

关键词:315晚会  垃圾短信  分众传媒  通讯增值

 

每年的3.15都会暴光一大批对消费者权利视若无睹的企业,尤其以民营企业为主。虽然我们未必相信那些媒体在选择的时候有什么偏向,但客观就是客观的。这一点已经在一个星期前的文章《三问3.15——你维护的是谁的利益》中有深入论述。

2008年被卷进入这一是非旋涡的首当其冲的是这几年风头很盛的分众传媒旗下的“分众无线”。一时间,媒体竭尽“墙倒众人推”之力量,一副“痛打落水狗”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样子。诸多做手机短信增值业务的公司,不管其名字中是否有“分众”二字,纷纷与分众传媒划清界限,分众传媒的董事局主席江南春在CCTV郑重地为“广告监管不力”而向全国观众道歉。

这还远远不算完,衍生的媒体与主管机构的口诛笔伐相信不是短期就可以平息了的。

 

分众传媒确实是一家值得我们敬佩的民营企业。

记得分众传媒当初在跟对手“聚众传媒”的竞争中最终取得了胜利,在聚众IPO前途渺茫的时候,其战略投资者凯雷从中斡旋,促成了聚众与分众之间的合并。其实是强大的分众收购了相对弱小的聚众,这是明摆着的。交易成功之后,原聚众传媒的创始人兼CEO虞锋就从公众的视野中逐渐淡出直至消失了。

分众上市后收购的并非单纯聚众这一家公司,还有很多,比如:先后被收到旗下的电梯广告框架、卖场广告玺诚、电影院线央视三维、乃至手机广告分众无线、好耶网络广告等。

315的“垃圾短信”纠纷,对江南春与分众传媒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危机。

假如把这次 “垃圾短信”对分众的冲击与当前资本市场所承受的次级债下的寒流结合起来,那么江南春所承受的压力就是致命的了。春风得意的江南春没有想到这么快就遭遇到了如此强大的双重压力。

在这次关于垃圾短信的暴光与炒作过程中,本人感觉有三点意见不吐不快。

 

首先是对“垃圾短信”概念如何理解。

什么叫“垃圾短信”,从词法上,可以把这个词分解为“垃圾”和“短信”两部分,先说“垃圾”。

对垃圾这个东西,原本就是见仁见智的概念,比如专门有人从酒店收购“遮罗(音)”(意为残羹冷炙),并把那些拾人牙慧的东西,再卖出去,有传奇人物由于做那方面的生意掘到生命中的第一桶金,甚至就此而成为富甲一方的人;或者是对那些遭受自然灾害的国家与地区,我们平常不穿的旧衣服(对我们而言肯定是垃圾级别的东西),对他们而言就是重要的生活物资。另外,在大街上,我们经常看到衣衫褴褛或者是不像乞丐更像是收入微薄的老人,从垃圾桶里捡拾被人丢弃的饮料瓶,甚至专门有人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可怜巴巴地等着你尽快把那最后一口饮料喝光之后把空瓶子给他们,那对你是垃圾,对他(她)却是如获至宝。更有甚者,在北京著名的潘家园,经常有人从垃圾堆里淘出了无价之宝。

随着30年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物质生活丰富,已经使得我们把很多以前看成是值得珍惜的东西,转而像垃圾一样地丢弃,80年代的时候看国外影视剧,那些看上去很不错的电器与家具都被当成垃圾一样地被丢弃,反正更新换代又是在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对什么“垃圾”都舍不得丢掉的是上年纪的人或者是“老土的人”才去做的。

通常“垃圾”都是指那些泛滥成灾的,让人人都想把他们丢得远远的一类的东西。其实将此垃圾概念推而广之成为社会标准,这本身就带有强烈的中国特色。

是物质社会的进步,还是奢靡之风盛行?!确实值得我们反思。

 

第二是为什么大家都很烦感被如此骚扰。

然后再看看“广告短信”。

通常,只要不是广告人或者是直接的厂家,人对广告的痛恨是与生俱来的。特别是那种街头被称为“牛皮癣”的小广告与在门缝与街边到处往你手里塞的广告单,这些都是让人深恶痛绝的。而短信部分或者是对接收者有一些使用价值,但现在把所有商务短信都归结到垃圾信息,类似于小广告或者是广告传单,当那些信息到了干扰正常生活甚至休息的时候,就是必须要给予根治。

但有个很耐人寻味的问题。

假如别人花钱来买你的那些信息,你是否愿意出售呢?

虽然金钱不是万能的,但当前好像也很少有钱办不到的事。

在常人看来,最让人难以容忍的,不是隐私被践踏,或者私人信息被出售用于商务,被人倒卖来赚钱,其实在这之间自己的隐私信息被侵犯,相比之下还不是而是在自己很有价值的隐私被别人拿去赚钱,特别是反过来赚自己的钱,而自己不但从中没有得到任何利益回报,还要百般遭受“垃圾信息”的骚扰,甚至一不留神就被骗——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那么,假如每个人把自己的那些信息“贡献”出来的时候,约定好,每接到一定数量的商务短信与广告,就被支付一定数量的钱作为回报。就是说用钱来买你的个性信息,你是否还有那种忍无可忍的感觉呢?!

 

第三个疑问是:分众到底是罪魁祸首还是替罪羔羊。

既然那些信息被开发出商务价值,成为被广告商与厂商买来卖去的东西,每年给似“分众无线”这样的增值服务商(ICP)带来数亿元的利润,那么就可以推断,广告主的收益至少数以十倍计算,而在ICP的下游,似移动、联通这样的电信运营商(ISP)按照行规,恐怕也会得到15%左右的平台使用费。

而实际上,电信运营商所得到的绝非仅限于此使用费,试想,那些隐私资料是消费者直接给到分众手里,到分众那里去登记的吗?自然不是!他们是在购买产品与服务的时候,跟银行、车行、房地产公司、与电信运营商等被赋予垄断权利的机构那里的。

那么假如那些垄断性的服务机构像保护自己生命一样地保护他们的客户的这些“隐私”,“分众们”给多少钱都不卖的话,那么“分众们”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有那么精准的数据库营销吧!那么从这个逻辑推导,肯定是得到了不菲的信息购买与转让费之后,移动联通们才将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转让给“分众们”,那笔费用怕也是个天文数字了。

有可能在这个产业链中,似在个人隐私信息被开发出用于“垃圾短信”的商务价值,为什么那些提供信息的人没有得到任何回报,那些利益被谁截流了呢?

但现在的结果是分众们如此做已经到了“有恃无恐”的程度,甚至成为数据库营销与精准营销的榜样。成为营销的一种全新的境界。可以想象,即使没有赞许,至少移动联通们是默许了“分众们”的这种增值服务的。商人无利不起早,那么移动联通们在此利益链条中就难辞其咎了——甚至也许是最大的受益方。而实际上仅仅是关闭了几个信道,默不做声罢了!

分众以数据库经营精准的短信广告,是移动联通等运营商的需求,是作为广告主的厂商的需求,更是背后的那些机构与股市散民的需求,当面对来自终端与媒体的压力,实在是有些无奈。

 

本人并非为分众们侵权行为辩解,更是打心里尊重每个人的隐私权的,更不能容忍任何人违背他人的意志强行灌输商业信息。而被侵权的广大百姓群起而同仇敌忾地声讨那种恶劣情形,也是可喜的进步。

本人的疑问是,分众无线在这起垃圾短信的危机中,是罪魁祸首还是仅仅是更强大势力的替罪羊?如果是前者,还是罪有应得的;但假如是后者,让真正中饱私囊者逍遥法外,问题不能得到根本的斩草除根式的解决,而仅仅是刮过了一阵风。

仅仅是媒体热闹了一番,百姓快活了一阵,分众这样优秀的民营企业承受巨大的压力,甚至假如挺不过去,就有遭遇在资本市场被摘牌退市的危险,直接结果就是大量在分众无线中供职的人重新进入再就业大军——难道这是我们这些善良的人士愿意看到的吗?!

 

既然我们认定垃圾短信是对人的隐私权的侵害,为什么我们对力量强大者要放任,对实力弱小的民营企业就要穷追不舍呢?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

 

本人虽没有直接接触过江南春其人,但还是要在此鼓励江南春和他的分众传媒——一定要挺住!站直了,别趴下!

 

贾春宝

2008325日星期二

   地产电影的倡导者-CG产业的新生力量——盛世远景 www.gview.com.cn 品牌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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