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保:“地区屏蔽”难解套令人担忧


  据《新京报》报道:国家劳动保障部的一位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社保账号全国统筹,异地之间可自由流转。目前,我国暂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社保的“地区屏蔽”现状,虽然导致个别流动人口主动放弃社保,但因“财政体制不匹配,社保全国统筹难度很大”。

  看了这段话,第一反应就是为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担忧起来。但是,现在绝对不是担忧没有人来“管”他们,而是担忧有更多的地方政府会更加积极地来“管”他们,从而使“农民工退保”的闹剧还将持续下去,甚至可能扩展开来。

  在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三处应该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相关。一处是“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重点扩大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另一处是“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加快省级统筹步伐,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第三处是“抓紧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

  平心而论,以上所述都不是新的提法,而是在以往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中都出现过,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和执行。窃以为,其实这三个提法应该有个先后次序:第一,要“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而农民工的最大特点就是“流动”;所以,“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应该排在第二;最后才是“重点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这里面的逻辑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先有一个合适的制度,再去要求农民工参保。

  但是,现在一些地方有关政府部门在处理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时,顺序是倒过来的,是在没有“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亦即根本没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时,就强制要求农民工及其雇主缴费。然后,到来年年初农民工要回家过年时,很慷慨地让他们领走自己“个人账户”中的钱。而企业缴费,即“社会统筹”部分就被截留在当地了。这样做,还可以得到一个好处,因为在时间上拿捏得很准,到当年年底,这些农民工都已经算在“参保人数”里上报了。

  这样的好事岂能不引起政绩冲动,所以,近年来仿而照之的省份有所增加。“退保”或“主动放弃社保”的肯定不是“个别流动人口”。有研究表明,一些地区竟达到95%左右。这个数字可能有些夸张,但每年年初蔚为壮观的农民工退保排大队,在汉语语境中,是怎么也不能和“个别”一词联系起来的。

  有官员声称,这样做合理合法,其实不然。在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中央政府已经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其一,对农民工而言,参保应该按“紧迫性”进行排序,“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而对养老保障的说法则是“逐步解决”;其二,文件要求,“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这段话显然有所指,就是针对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已知缺陷的。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以前仍然我行我素,这样的“急躁冒进”明显违背了上述文件精神。

  因此,有理由担心这样的“急躁冒进”在2008年还会继续下去,甚至在空间上还会继续扩大。当然,可以略感欣慰的是,以上提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三点“提法”都在标题为“2008年的主要任务”的“第二”部分中。到年底再看没有完成“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的“任务”,“地区屏蔽”仍难解套,总理会怎样打有关部门的屁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