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是1910年8月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第二次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代表大会上确定下来的,距今已有96年的历史了;从1949年10月我国政府“引进”这个节日算起,也有近57年的历史了。发展到今天,“三八”节对城里的女性来说,这天是一个欢乐的日子,有人为她们祝福,有人为她们送上鲜花,有人为她们送上最喜欢的礼物,单位组织她们集体出游,发放礼品,组织吃饭,专门针对女性的健康进行体检。
当城里的女同胞们抱怨“三八”节越过越没创意时,身处农村的广大妇女同胞们也许正在田间地头锄地铲草或者正在烟熏火燎的锅灶边为一家人准备饭菜。“三八”妇女节对于她们来说,是那么陌生和遥远。
按理说,三八节对妇女一视同仁,只要是妇女,就应该有权享受节日的快乐,感受节日的幸福,得到节日的尊重。事实上,绝大部分的乡村人压根儿就不知道三八节这个概念,不信你可下乡村去问问。有的人可能在菜园子忙碌一天,有的为了生计奔波他乡,有的人可能为了吃饭犯愁,有的早已习惯了没有三八节的平静生活,她们关心的只有自己的生活、家庭和儿女,如何把日子过好最重要。更多的农村妇女还不知道她们竟然有这样一个节日。
如果走进农村,你会发现,农村的妇女在劳动中度过,农村的妇女在无意识中度过,农村妇女在锅碗瓢盆中度过,农村妇女在柴米油盐中度过,农村妇女在天地里度过,农村妇女在孩子的哭闹声中度过,农村妇女在婆婆的唠叨和埋怨中度过,农村妇女在丈夫远离家乡的时候度过,农村妇女在......
其实农村是重男轻女观念和男女不平等现象最为严重的地方。这些观念和现象,不仅侵犯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其素质的提高和“半边天”作用的发挥,而且也影响了农村计生工作的开展。因此,农村也是最需要“三八”节的地方。然而,许多农村基层政权都不习惯或不屑于为农村妇女操办这个节日,所以,有关部门应敦促农村为农村妇女操办操办“三八节”,为妇女们做一些好事、实事,比如,为妇女们举办一些文体活动,使她们也能放松、娱乐一下;号召男人把洗衣做饭等家务全部承担起来,让妇女们过一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通过板报、标语,向广大村民灌输男女平等理念,鼓励农村妇女“自尊、自爱、自信、自强”,勇敢地向歧视和虐待妇女的现象展开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等等。
在她们古铜色皮肤下和健壮的身体里同样拥有一份浪漫的心情。关注她们,因为她们也有一颗美丽娇柔的女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