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作诗 张雪艳
沈阳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邮编:110034
(《岭南学术观察》2004年第12期)
内容提要:采取激进改革方式的东欧和前苏联国家经历了严重的产出下降,但是这并不能说激进改革在东欧和前苏联国家就错了,因为东欧和前苏联国家并不具备渐进改革的条件。这一点,辽宁的改革实践给出了证明。在中国渐进改革的一般含义下,辽宁的工业改革更多地表现了激进的特征。进一步讲,即使东欧和前苏联国家真的采取了渐进改革方式,其经济绩效好一些,也不会好到那里去,因为就那部分不依赖于转轨方式而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经济绩效的初始条件来说,它们是极其不利的。
关键词:初始条件 转轨方式 经济绩效
1. 东欧和前苏联国家选择激进改革方式不是错
改革开放以来,采取渐进改革方式的中国经济一直持续高速增长,而采取激进改革方式的东欧和前苏联国家却经历了严重的产出下降。很多人将原因归咎于东欧和前苏联国家采取了激进的改革方式。
确实,中国经济绩效好得益于采取了渐进的改革方式[①]。然而,这并不能说明激进改革在东欧和前苏联国家就错了,更不能一般地说激进改革错了。转轨方式并不独立地影响和决定经济绩效,是不可以离开初始条件抽象地谈论转轨方式之好坏的。况且,转轨方式不是任意决定的,转轨方式本身具有内生性。
东欧和前苏联国家重工业比重大,结构扭曲严重[②],激进改革确实会带来严重的产出下降和恶性通货膨胀(谢作诗,2004)。然而,东欧和前苏联国家城市化和工业化程度高,政治约束也相对不利,经济并不具备渐进改革的条件。例如,要搞渐进改革,就得搞配额约束下的双轨制。然而在前苏联,政府和共产党的权威已经大大下降了,很难实施有效的配额约束(Murphy et al., 1992)[③]。
渐进改革虽“好”,对于东欧和前苏联国家来说,却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如果东欧和前苏联国家能够实行渐进式改革的话,那么它们的经济绩效会好一些。遗憾的是,这仅仅是一个如果和那么。
2. 来自辽宁老工业基地的证据
是的,俄罗斯不具备渐进改革的条件。这用不同国家的事实一般是不可检验的,因为我们无法做到“其它条件相同”。所幸的是,我们在中国辽宁找到了证据。
辽宁不仅工业化程度高,而且重工业比重大。作为老工业基地,辽宁的工业结构调整是极其明显的,其工业结构的变化要高出全国水平6-7个百分点。作为老工业基地,辽宁的工业改革也是极其艰难的。进入90年代以来,大量工厂停工,大量工人下岗,与国内各省相比较,其经济地位处于不断下降的状态。辽宁工业结构更多地体现了存量调整的特征。
表1 辽宁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比例及其变化(%)
年 分
轻工业
重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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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80 85 90 95 98
26.3 28.4 30.4 32.6 33.5 34.3
73.7 71.6 69.6 67.4 66.5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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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辽宁统计年鉴,1999。
表2 中国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比例及其变化(%)
年 分
轻工业
重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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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80 85 90 95 98
43.1 47.2 47.4 49.4 47.3 49.3
56.9 52.8 52.6 50.6 52.7 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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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8、1999。
另一方面,在工业领域,辽宁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之外的其它经济所占的比重一直很小,发展一直缓慢。只是到了93、94年,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革深入到产权领域,特别是97年以后,政府实施“抓大放小”方针,加大了中小企业产权改革力度以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之外的其它经济才有了大规模的发展。辽宁工业所有制结构明显地体现了存量调整的特征[④]。
表3 辽宁工业总产值的经济类型构成及其变化(%)
年 分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国有工业 83.6 80.3 79.3 79.6 78.1 75.8 73.4 72.4 71.2 69.2
集体工业 16.4 17.9 18.8 18.5 19.7 21.4 23.6 24.3 24.9 26.4
其它工业 1.8 1.9 1.9 2.2 2.8 3.0 3.3 3.8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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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分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国有工业 68.3 68.1 72.0 69.3 63.4 54.4 53.3 50.3 48.5 42.6
集体工业 26.8 26.8 22.6 24.3 25.9 28.2 29.0 29.3 25.7 18.1
其它工业 4.9 5.1 5.4 6.4 10.7 17.4 17.7 20.4 25.8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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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辽宁统计年鉴,1999。
尽管政策环境、法律制度、历史文化等等,各省之间相差无几,辽宁经济改革却呈现出不同于中国一般情况的特征。如果中国改革一般地表现为渐进的特征的话,那么辽宁的工业改革更多地表现为激进的特征。
3. 采取了渐进改革方式经济绩效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东欧和前苏联国家不具备渐进改革的条件,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即使东欧和前苏联国家真的采取了渐进改革方式,其经济绩效好一些,也不会好到那里去,因为就那部分不依赖于转轨方式而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经济绩效的初始条件来说,它们是极其不利的[⑤]。
经验表明,那些选择休克疗法的国家在开始休克疗法以前,严重的产出下降已经发生了;并且,转轨前国有企业经营得最差的国家,转轨后产出下降得最严重(Noland, 2001)。经验还表明,那些经济绩效最差的转轨国家,在法律和合约之执行、私有产权之保护方面做得也最不好(Pissarides et al., 1996; Frye and Shleifer, 1997; Johnson et al., 1999)。所以,不依赖于转轨方式而直接影响和决定经济绩效的那些因素起了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激进改革可能确实是个错误。在东欧和前苏联国家,渐进改革虽“好”,却是不可实现的。在越南即使激进改革错了,也不会错到哪里去。激进改革和渐进改革在这类国家差异不会很大[⑥]。渐进改革方式不是对每类初始条件都对,激进改革方式也不是对每类初始条件都错。面对一类初始条件,激进改革错了;面对另一类初始条件,激进改革可能不是错了,而是对了!
4. 结束的话语
有两个例子很是值得再次一提。
一个是自助餐的例子。一个人付一笔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他可能会消费到最后一口的边际收益达到零为止。但是,生产这最后一口食物的边际成本却大于零。结论是:帕累托条件被违反了,浪费产生了。然而追问自助餐为什么这样供应呢?问题就明朗了。因为它节约了接待顾客的成本,节约了度量每人所消费食物的成本。这些节约下来的交易成本必然大于所谓的浪费。一旦引入这种成本,就会满足帕累托条件,浪费随之消失,无效率不存在了。
另一个是外部性的例子。大家都谈外部性、市场失灵,张五常(2000)经过调查,写出了《蜜蜂的寓言》。他证明经济学家所认定的外部性,其实早被当事人通过合约安排消化了。市场并没有失灵[⑦]。科斯定理也讲得明确:如果没有交易成本,权利界定又是清晰的,那么结果就是唯一确定的[⑧]。现实中为什么有好像无效率的现象呢?初看起来,可能是权力界定不清晰。但为什么权利界定不清晰呢?一定是权力界定的成本过大。所以,张五常有句名言:“重要的是交易成本。”[⑨]
的确,我们常常认为是不合理,无效率的东西,其实它们都是合理的,是有效率的。一旦把所有的约束条件都考虑进来,经济就总是合理的,有效率的。在转轨问题上,也不例外!
参考文献
林毅夫、蔡昉、李周,1994,《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斯蒂格里茨,1998,《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体制转型的理论与证据》,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肖坤、谢作诗,2001,“思考:辽宁民营经济”,《探索与决策》(8)。
谢作诗,2004,《自由化、产出结构与产出水平》,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张军,1997,《“双轨制”经济学:中国的经济改革(1978—1992)》,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张五常,1999,“关于新制度经济学”,《契约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张五常,2000,“蜜蜂的寓言”,《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北京:商务印书馆。
Blanchard, Q., 1997, The Economics of Transition in Eastern Europe, Oxford, UK: Clarendon Lectur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Frye, T. and Shleifer, A., 1997, “The Invisible Hand and the Grabbing hand”,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7(2): 354-358.
Johnson, S., Kaufmann, D., McMillan, J., and Woodruff, C., 1999, “Why Do Firms Hide? Bribes and Unofficial Activity after Communism”, Paper Presented at the Fifth Nobel Symposium in Economics: The Economics of Transition, Stockholm, September 10-12.
Li, W., 1999, “A Tale of Two Reforms”,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30, No.1, Spring.
Murphy, K., Shleifer, A., and Vishny, R., 1992, “The Transition to Market Economy: Pitfalls of Partial Reforms”,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August.
Noland, 2001, Transition and Economics, The MIT Press, London.
Pissarides, F., Singer, M., and Svejinar, J., 1996, “Small and Medium Size Enterprises in Transition, Evidence from Bulgaria and Russia”, Mimeo, 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London.
Sachs, J. and Woo, W., 1994, “Structural Factors in the Economic Reforms of China, Eastern Europe and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Economic Policy, April.
[①] 在渐进改革方式如何避免了转轨初期的产出下降这一点上,人们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解释。在林毅夫等(1994)看来,渐进改革方式避免了转轨初期的产业结构存量调整,从而避免了转轨初期的产出下降。在钱颖一(1993)、Blanchard(1997)、张军(1997)、Li(1999)看来,传统国有企业是垄断厂商,渐进改革方式避免了自由化后企业通过限制产量来增加利润情况的发生,从而避免了转轨初期的产出下降。在斯蒂格利茨(1998)看来,渐进改革方式避免了信息超载和信息损失,从而避免了转轨初期的产出下降。
[②] 以1990年为例,前苏联钢产量16亿公吨,人均580千斤;中国5.92亿公吨,人均53千斤;美国9.01亿公吨,人均365千斤(Sachs and Woo, 1994, P.110)。
[③] 想要指出的是,萨克斯和胡永泰、摩菲等从不同角度所论述的“俄罗斯不具备增量调整的条件”,其实是“不具备增量调整所有制结构的条件”(Sachs and Woo, 1994; Murphy et al., 1992)。他们似乎没有严格区分转轨引起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轨引起的所有制结构调整。综合了他们的论述,俄罗斯既不具备增量调整所有制结构的条件,也不具备增量调整产业结构的条件。
[④] 为什么在辽宁靠增量的方式发展民营经济一定会很慢呢?这是因为:企业的发展既需要劳动投入,也需要资金投入,也需要技术支持。改革初期从无到有的民营企业不仅受到劳动力和资金的约束,更受到技术的约束,这在辽宁比较别的省显得更为突出。第一,辽宁的工业化程度相对较高,剩余劳动力较少;加之改革初期的高速增长期也是公有制经济成长的黄金时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效益普遍较好,人们离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机会成本很高,自然不愿意离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就业或创业。这使改革初期辽宁民营经济的发展面临劳动力和人力资本供给相对不足的境地。第二,辽宁的工业化程度相对较高,这使得国有经济占用了绝大部分的可用资金,民营经济面临资金供给相对不足的境地。第三,最重要的,受资金和技术的约束,民营经济开始或者只能从事餐饮娱乐、商贸运输等产业,或者只能为国有企业进行一些零部件加工,而且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但是辽宁的工业以重工业为主导,这使辽宁民营经济的发展失去了对接口。民营企业的发展路径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民营企业一开始都是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发展的,随着资金和技术的不断积累,才逐步地进入到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肖坤、谢作诗,2001)。
[⑤] 有两类初始条件,一类与转轨相关,另一类则与转轨不相关。就后一类初始条件来说,转不转轨,怎样转轨,它都同样地影响和决定经济绩效;就前一类初始条件来说,它并不独立地影响和决定经济绩效,必须结合转轨方式一道才能确定对于经济绩效的影响。例如,重工业比重高,那么激进改革引发的大规模产业结构调整就会导致高额的沉淀成本,从而导致大规模的产出下降,而渐进改革则可以避免这样的产出下降。又如,政府没有威信怎样呢?政府没有威信,无论是激进改革还是渐进改革,都是不利于产出增长的。
[⑥] 越南的工业化程度很低,重工业比重也不高,即使采取激进的改革方式,也不会发生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更不会产生高额的沉淀成本,因而不会导致产出剧烈下降。
[⑦] 更准确地说,既不是有了外部性市场就一定会失灵,也不是外部性都不会导致市场失灵。外部性可以导致市场失灵,以可以不导致市场失灵。有的外部性可以有市场解,有的外部性则没有市场解,甚至一种类型的外部性又可以转化成另一种类型的外部性。这些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⑧] 科斯定理的要旨,就是自由交易一定带来效率。这也是交易定理。然而,自由交易一定带来效率却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有两个条件,不可或缺:一是交易费用为零,二是权利被清楚地界定为私有。科斯的贡献正在于为交易定理充分地规定了前提条件。如果交易费用不为零怎样呢?如果交易费用不为零,那么权利的初始分配可能就是重要的了。交易费用不为零,只是说权利的初始分配是重要的,并不是说在这个约束下的结果就是无效率的。如果权利没有被清楚地界定为私有又怎样呢?如果权利没有被清楚地界定为私有,那么自由交易一定带来非效率。
[⑨] 事实上,在张五常(1999, P.69)看来,“交易成本为零”和“权利界定是清晰的”的双重规定是多余的,二者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如果交易成本确实为零,那么权力的界定可以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