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的利益倾向是与非分析
浏览人大、政协的会议中代表、委员的发言,并看到相关报章与网络上的评论,感到现在代表与委员的发言存在着很多新气象,很值得思考。
现在报纸与网络上对政协女委员张茵的评价不是很好,许多网络评论认为她只是其利益阶层的代言,主要因为她提出了给富人减税、劳动密集型企业应该取消无期限劳动合同、为企业进口先进环保设备减税的提案,仔细想来这是很自然不过的事情了,这是她的权利也证明了社会的进步;
人大、政协的代表与委员的身份的性质最终是定位为代言人,由于所处的社会阶层不同,其言行必然体现出其所在的利益阶层的想法与利益倾向,在现实的中国,由于改革开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出现了各种利益阶层的分化,这种利益阶层的利益不同不是用一般的说教可以磨平的,正是考虑到这种情况,在人大与政协中才出现了农民工的代表,因为由于共同的利益和诉求,农民工的代表必然体现出他们的利益与要求。
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的职责到底是什么。理论上上的论述是很经典的,其实最为根本是代言,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以前有的的代表与委员的“感谢组织与政府给了我这样的荣誉”的言论,只有代表与委员认为自己是自己代表的阶层与群体的代言人,中国的民主政治才是有了希望,为什么人民群众对选举存在“隐性反抗”弃权的现象很多,主要是对自己选区的代表与委员的情况不了解,代表与委员在参加国事会议时也不为自己代言。
其实,仔细分析网友的言论,其实存在的偏颇是客观存在的,大学校长可以为大学的债务问题提出建议,地方的市长可以呼吁宏观调控不要一刀切,政法界代表呼吁法治建设加速,为什么女富豪的言论会受到这样的重视,其实也存在一定的社会心理的影响,其实也验证了
另从民主与法治的思想来考虑这种现象,民主建设的辨证关系是:民主体现多数人的要求,同时必须保护少数人的正当权利,必须保障其正常的表达自由,否则就会出现“多数人的暴政”,其实在民主、法治、自由、人权的辨证关系的处理上,确实存在着很多需要思考的东西,针对以上的事件必须牢记:“我可以反对你的观点,但是我必须维护你的权利”的谚语,
面对现实社会中的社会现象,必须要保持清醒与理性的思考,不能只是用偏激的思维来衡量社会,否则,我们的社会难以进入和谐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