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零税门”追踪 所在机关涉嫌公款代缴税


       财会常识告诉我们:在我国不论什么单位或者部门,应发工资都是税前工资,个税虽然通常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但必须是由个人来出,工资条上最终显示的实发工资应为税后工资;所以,“工资条上具体应该写明扣税的金额,税前的和税后的金额。个税项不应当为零,工资条上都要注明税款,而我们的公务却可以出现零个税,确实非常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