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李伟日前撰文指出,要尽快研究制订规范国有股东行为的办法,并加强国有股股东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的诚信建设,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他指出,今后,国资委将着重考虑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适当方式实现整体改制上市,不搞一刀切。
二是鼓励国有企业根据公司内部主业板块发展实际,在对现有业务进行分类、整合基础上,努力形成"主营业务突出、板块归属清晰"的改制上市模式,实现以单一板块或分板块整体上市。也就是说,凡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以以单一板块实现上市,也可以根据多元主业发展的要求,按板块类型分别实现上市,并最终实现整体上市。
三是鼓励国有企业积极探索与所控股上市公司间进行资源整合的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所控股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是鼓励国有控股股东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创新手段,如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权证发行、资产证券化等,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做强做优主业。
吴西点评:
1、国有股减持问题得到了国资委的重视,其中提到了诚信问题,说明高层对股票市场一些现象引起了足够的重视;
2、大小非减持问题是股权分置改革的第二步需要解决的问题,国有股减持只是大小非减持的一部分,我们特别需要关注国外大小非股东的减持行为,国外资本用非常低廉的价格拿走了很多上市公司的股份,尤其是银行股,他们有一些险恶用心,特别需要提高警惕;
3、证监会应该就大小非减持和再融资问题出台一系列必要的管理制度,规范大股东的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