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价值中国100强评选


刚刚上来收到价值中国给我的留言:价值中国网关于信息的删除
尊敬的价值中国网用户殷清华,您好!
您在价值中国的“”发表的《我看价值中国100强评选》一文因不属于新闻解读,请发至日志栏目原因已被转移到草稿箱,建议您做下方面的调整后发表!谢谢支持!如果您有什么意见,可以投诉到[email protected],或打电话投诉,电话:010-85760588-216
才知道昨天写的因为不属于新闻解读,被转移了,其实当初之所以选择发新闻解读,是因为它的链接功能,方便大家对照,没有其它的意思,现重新发表并将后来者的评述一并发表如下:

我看价值中国100强评选(原发链接:http://www.chinavalue.net/NewsDig/NewsDig.aspx?DigId=15538 )

由于是首次举办这样的活动,没有更多更好的经验可供借鉴,因此在实际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可以理解,但这实际上也反映了评选细则的不完善,现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以有利于今后价值中国更健康发展.

1、价值中国的工作人员首先自己遵守规则游戏,要起带头模范作用。

比如在评选细则(http://www.chinavalue.net/Event/2008Expert/Rulebook.aspx)中,规定“价值中国网工作人员不参与此次评选”,但在吴健的网站http://www.chinavalue.net/authorindex.aspx?id=183353上赫然可以看到“单位:价值中国网 职务:经理助理 行业:互联网/电子商务 现居:北京 简介:北方工业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关注“中国价值”,服务“中国价值”。 已进入1000强名单,总分:2169.60,排名:726

投票支持 25
”这样的内容,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评选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2、规则一旦制定,不可随意更改
A、在此次评选细则里,丝毫找不到,不上传照片就取消评选资格这一说法,即使在“
请广大专家候选人完善您的个人信息 ”的公告中也只是提及“您的个人信息也是影响到用户决定是否为您投票的重要因素,请各位专家作者在您的个人主页上完善自己的简介、照片等个人信息,您的“名片”将更完整地呈现专家风采,也以便在活动过程中跟您取得联系。”
可是现在不光是要大家来投票要不要取消,价值中国的工作人员还亲自上阵不辞辛苦,劝大家来上传照片,已经有了倾向性的看法。
我认为一旦真的这么做,这是非常有害的,不尊重广大作者股东意愿的表现,在号称万数以上专家作者的价值中国网站还有许多人并没有上传照片,包括我自己,即使投票活动参与的人并不多,这样的投票结果并不科学。
B、至于“投票门事件”,评选细则已经规定“投票:为保证投票的公正性,同一IP不能重复投票”,因此对当事人无效的投票清零是有必要的,但评选细则里并没有哪项规定有此类或类似行为就取消参选资格,因此现在有人不满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因为当事人说了些过激的话或采取了些过激的行为,因而取消,也显得价值中国包容心不够!
3、一些建议:
总的来说,价值中国的工作人员还是敬业的,各个作者股东还都是希望价值中国能健康发展的,因此如果还会有下次,请汲取此次评选经验和教训,尽量把游戏规则制订完善,然后严格按规则进行,而不是中途随意来个投票或更改。
既然价值中国标榜自己是“中国领先的实名制新门户 专业性 理性 开放 股权共享 知识生产力”,那么在下次评选“价值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专家”时,不妨结合已开通的“实名验证”功能,要求欲参选的作者必须通过实名验证,这样通过专家示范带头作用,使价值中国网真正与标榜的一样名符其实,相信那些连实名验证都觉得贵的“专家”会脸红的,而不是总在毫无意义的照片上做文章。 
关于实名验证网友的评述:
王思彤 2008-04-12 15:05:20
实名验证是一个很好的功能,尽管需要支付五元钱,但我昨天还是进行了验证并获得通过。提一条建议:对经验实名验证的作者,可在其个人博客醒目位置自动生成一条提示:“本博客为实名制博客,XXX已经通过XXX单位的实名验证。”
肖乐义 2008-04-13 00:29:12
举双手赞成王思彤先生的见解,应该落实实名验证。对于不赞同这个实名验证的用户,可以注销,以树立实名制品牌。
许广崇 2008-04-13 08:33:20
非常认同思彤的观点!公示实名认证!同时开通支付宝收提兑业务!
网友 2008-04-13 10:59:56
这个验证是用公安部身份证系统!能有假?废话一大堆!幼稚!!
[原帖] 网友 2008-04-13 10:49:13
支付五元钱验证并获得通过就能保证是真实的吗?没有支付五元钱验证就说明是虚假的吗?真是荒唐!!! 
郑磊 2008-04-13 12:06:50
昨天试了一下这个功能,已经通过验证了,但还是不太明白这个系统的实际用处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