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 政府工作总的要求体现在以下几个主题语上:
宏观调控
较大幅度地增加“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节能减排和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负责)
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冲流动性力度, 控制中长期贷款增长,完善担保、贴息等制度,增强汇率弹性。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管,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拓展外汇储备使用管道和方式。(人民银行、银监会、外汇局等负责)
改革开放
推动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以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负责)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优化资本市场结构,促进股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着力提高上市公司品质,建立创业板市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等负责)
推进教育改革创新。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妥善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的经费和资产。(中央编办、国管局、财政部等负责)
积极推进人事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
自主创新
继续实施新型显示器、宽频通信与网络、生物医药等重大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围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基础制造装备等关键领域,推进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及元器件自主硏发和国产化。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全面激活和组织实施大型飞机、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等国家重大专项。着力突破新能源汽车、高速轨道交通、工农业节水等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扩大创业风险投资试点范围。(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和条件保障建设,提高专利审查综合能力。 (知识产权局牵头)
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品质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能源原材料产业和综合运输体系。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开工建设一批重点工程,支持重点地区优先开发。继续搞好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落实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组织实施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发展和资源枯竭型地区经济转型。编制和实施促进中部崛起规划,落实并完善相关政策。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扶贫办等负责)
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加大对“三农”、服务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贷款支持。
严格控制粮食、化肥、煤炭等出口。坚决制止玉米深加工能力盲目扩张。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扩大服务出口,发展服务外包。重点增加先进技术设备、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及元器件进口。 (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等负责)
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稳步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继续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制造等产业以及节能环保领域,推动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规范外资并购。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引导和规范企业发展对外投资合作。积极稳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严把土地、信贷闸门和市场准入标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专案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新开工条件。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提高限制发展行业的准入标准和项目资本金比例。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今年土地利用计划总规模控制在去年水准。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等负责)
加强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特别是防范应对巨灾能力。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发展改革委牵头)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原则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制度。 (法制办、财政部、司法部等负责)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拓宽诉求表达管道。 (信访局牵头)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其它社会组织的作用。(中央编办牵头)
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推行行政问责制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严肃法纪政纪,坚决改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监察部、审计署等负责)
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促进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国务院办公厅牵头)
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在经贸、环保、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港澳办牵头)
实施和充实惠及广大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支持海峡西岸和其它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经济发展。 (台办牵头)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继续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民生与社会和谐
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和保障农产品供给。切实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扶持力度,实施粮食战略工程,加快建立粮食核心产区,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供给保障能力。落实支持生猪、奶业、油料发展和扶持蛋鸡养殖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畜牧水产业,扶持和促进规模化健康养殖。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品质安全水准。(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
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饮水、道路、电网、通信、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今年再解决3200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增加500万沼气用户,支持建设一批大中型沼气项目。 (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负责)
拓宽农民增收管道。加快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强农村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壮大和提升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镇企业,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发展劳务经济。 (农业部、发展改革委、扶贫办等负责)
强化和完善农业支持政策。增加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扩大良种补贴规模和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根据情况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调整耕地占用税使用方向,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使用办法,增加农村建设投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负责)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从严审查调整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和个人建设用地,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林地行为。(国土资源部牵头)
强化以公益性为主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部、科技部等负责)
增加财政投入,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负责)
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民政部、法制办负责)
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和缺乏制约问题。 (监察部牵头)
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在试点基础上,从秋季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继续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提高保障水准。适当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教育部牵头)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深化职业教育管理、办学、投入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教育部牵头)
提高高等教育品质。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品质与教学改革工程,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的实践环节。普通高校招生增量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教育部牵头)
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扩大到全国50%以上的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加强经办管理能力建设和基金监管,巩锢和完善制度。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负责)
完善公共卫生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实施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加大全科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培养力度,鼓励高素质人才到基层服务。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制订和实施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措施。(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准,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扩大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 (人口计生委牵头)
努力扩大就业。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创办小型企业。促进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的长效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负责)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工资监管。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负责)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规范发展企业年金制度。探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鼓励各地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负责)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民政部牵头)
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制定住房规划和政策,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增加房源供给,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建立多管道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给。依法查处闲置囤积土地、房源问题,严厉打击炒地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
加快健全储备体系。把握好政府调价的时机和力度,防止出现轮番涨价。健全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供求和价格变动监测预警制度,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应急预案。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抓好教育收费、医药价格、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遏制生产资料尤其是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发展改革委牵头)
以上并非对文件的摘抄,其中有些工作过于笼统、宽泛而且很难做到的,没有列入,仅仅将重要的和可能做得到的摘出来。总体看来,国务院提出的重点中的重点主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两大主题。
虽然是国务院对2008年的工作部署重点,但决定了本届政府的基本工作导向,未来几年的工作将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和丰富,因此,该文件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