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一家服装企业去帮他们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员工劳动合同.这家企业处于郊区的一家服装企业.从辛庄开车也需要30分钟时间.厂房和办公室是以前的老厂房进行改造的.由于是外资企业,而且是服装企业,虽然条件很简陋,但是很干净,所有的人进去以后都需要换鞋.经过简短的双方主要决策人交流,然后由该公司召集员工开早会,并且隆重介绍我的个人资历.然后本人给这些服装女工们讲授了30分钟的劳动合同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然后就是规章制度领取签字和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看着这一群年轻活泼的小女孩在签订劳动合同,里面的内容大部分人都不看,我的心理真的不是好滋味.单位叫她在什么地方签字就在什么地方签字,合同的内容30多人只有2人粗步的看了一下,并且只有一人对公司宣读的规章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试想一下,万一有什么问题,作为女工本人怎么能保护自己呢?本身工资就很低,所有人的工资一律为上海市最低工资960元.这就是我经常说的,劳动合同法是无法真正的保护到劳动者的.企业还是有很多的对策去应付.当然在这里还是拜托那些律师们,别给企业出伤害劳动者的利益的事情.只要企业真正的能做到应该给予的给予劳动者,法律也不会对你怎么样.社会和企业需要和谐,我们可以更多的采用企业文化来吸引员工.虽然劳动合同法是有些对企业不是很有有利,但是我们需要正确的正确面对,只有照法律执行;
看着服装女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心中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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