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底,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阳中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记者日前赴阜阳调查获悉,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据《中国青年报》2008年3月31日报道)
细读诸多媒体的报道,让人们看到那些行贿者仍戴着买的“乌纱帽”,有的虽然受到了“党纪处分”。但是人们总是高兴不起来,因为从此刻起,庄严法律被亵渎了。最不能容忍的是“阜阳腐败窝案”中涉案的“行贿者”何涛、徐虎,竟然连一个“党纪处分”都没有!党纪、政纪处分对他们二人未免太令色了一些?
阜阳市对这些涉嫌犯罪者采取的是既往不咎,以此成全行贿者。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何涛、徐虎行贿的标准已涉嫌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而阜阳市连个“党纪处分”都不给,让人们觉得他二人好像没有过错,更别说涉嫌犯罪了。
当今,中国政府正在下大力气惩治腐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绝不允许这些祸国殃民者肆意横行。对于何涛、徐虎等行贿者必须依法惩处,否则民心难安!
国家法律约束的是每一位中国公民,包括中共党员和非党员。国家倡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概莫例外。从这点上讲,在阜阳市腐败窝案中涉嫌行贿的何涛、徐虎等人,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追究,即便他们已受到党纪追究也不影响法律对他们的严惩。
“阜阳腐败窝案”中涉嫌行贿的何涛、徐虎等人,他们的行贿行为缘于官欲。此种欲望一旦不予追究,后来者继续仿效此种行为,国家的政体、法律的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国家尊严何在!
再者说,从腐败窝案发到如今,已多年过去,令老百姓极为不平的是那些涉案受贿官员有的已经被依法处理,而行贿者的结局实在太理想了。何涛、徐虎本来已涉嫌犯法,却能安戴乌纱帽照戴!
令百姓们大惑不解的是,对何涛、徐虎等人负有查处责任的检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不作为?须知,上述部门该作为的时候为何不作为?这种情况较何涛、徐虎等人的违法违纪更让百姓心生愤怒!须知,这种情况如不依法处理,百姓将对法律失去信心,这将给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造成极大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