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管暴打市民续:城管科长称没必要看望伤者


      两位吃夜宵的市民,因对城管执法人员竖了“大拇指”和言语方面的指责,竟被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城管执法人员打得大便失禁、右臂骨折。此事经快报独家连续报道后,社会反响强烈。但如今,事情过去了整整四天,却只有街道负责信访的副主任和司法所领导到医院看望伤者,而被指伤人的街道城管科至今未到医院看望伤者。

   我们从来都没有搞清楚城管是不是执法者,竟然如此无理地对待民众及民众的尊严和感情,也许对一些执行者来讲,民众是没有尊严的,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是草民。那么,,我们现在倡导的和谐社会难道是只给那些执法者倡导的吗?是只为执行者创建的吗?

  和谐社会首先是大众的和谐,而我们的执法者只有创造和谐的责任,没有践踏和谐的权力。为什么对那些野蛮的执法者不处以法律的审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