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言获罪 舆论监督何其难!


    这些年,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县委书记,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颐指气使,权倾一方。连让百姓说话的自由都没有。今年1月1日,因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一篇《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该书记竟然动用西丰县警察到,以“涉嫌诽谤罪”拘传记者朱文娜,害得朱女士落荒而逃。

    被拆迁户、私营业主、案件当事人赵俊萍因对补偿款不满,发个短信,让县委书记张志国不能容忍,惹的书记龙颜大怒,最后把她送进了监狱。

    《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也或因此事受牵连被迫离开了杂志社。

    人们不禁诧异,一个县委书记凭什么这么牛气、嚣张、愚蠢,公然挑战国家法律,他的力量和自信从何而来?

    在西丰事件中,诽谤罪成为张志国打压异己、钳制舆论的工具,在这个地方官身上,可以看出人治的阴影非常严重。他的施政方式与现代政治文明相背离,让公民因言论获刑而不敢违抗他的命令,这不得不让人感慨!

    此案事发原因是辽宁省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号称,建一个“全国最大,世界最大”的“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意图“从现在开始让西丰影响世界”,结果出师未捷先落马了,留下了一个令万世不耻的可悲的闹剧笑话

    一些地方的组织部门之所以对这类漠视法律,践踏民权的官员,在其职务异动时大多含糊其词,对如何充分尊重公众的表达权,并没有上升到宪政层面加以认真考虑,仅仅是迫于巨大的舆论压力,不得不对当事官员的职务进行调整。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言论自由”,没有言论自由,经不起批评,不能提建议,无疑是一种“文字狱”,与民主法治社会极不相容。张志国这样的地方官员,最终只会沦为世人的笑柄,受到应有的处罚,前不久,拘传记者的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被责令引咎辞职。

    西丰事件最典型的就是“因言获罪”,此等封建专制制度和人治社会留下的畸形产物给人们留下许多遐想。

    自从我国确立依法治国的方略以来,民主、法治正在深入人心,那些热衷于人治、热衷于专制的官员逐渐在失去市场,受到民众的批判。“土皇帝”们必须深刻认识在民主、法治社会的进程当中,尽快反思固有的思维和行为。

    时代在进步,历史的车轮和人民的意志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也许“因言获罪”只是前进道路中的一个插曲,但却可能更加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事实上,通过网络广纳民智,利用网络执政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执政者获取基层原始民意的一种拓展渠道,网络已成为一个很重要的民意表达窗口,领导干部从这里可以听到最基层、最真实的声音。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决策,越来越重视网民民意。

    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接受网调,并称2000余条网民意见精选后将被作为条例修改的重要参考,就是重视网民民意。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已被辽宁省铁岭市责令辞职,但是,案件当事人赵俊萍因言获罪依然在狱中服刑,严明的法治、神圣的法律何时才能还她一个自由和清白,相信这一天为时不会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