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政协孝义市五届二次会议上的社情民意
构建和谐社会,需进一步改善女性的生存与发展环境
目前,全国上下都在构建和谐社会,正因为我们强调和谐,因而一些和谐之下的不和谐往往被隐蔽在所谓的和谐之下而被忽略不计,男女两性之间的亚健康、不平衡与不和谐发展就是其中之一种。
目前我国体现在两性关系不和谐发展的一些现象是:男婴女婴出生比例的严重不协调,已经高达127:100;溺杀女婴的传统习俗变相提前到B超检测人为处理的阶段;包括二奶在内的妓女暗倡人群的屡禁不止和逐年扩增;纳妾,这一死而不僵的陋习的重新抬头;女性群体就业受到种种歧视和限制;女性群体在婚姻内外的种种压抑与不为人知的痛苦。这些现象均在说明,在一个强调男女平等与和谐发展的国度里,女性的生存环境与生命保障程度仍然受到着一种潜在的力量和一股不名就里的阴暗气息所影响,而这种客观存在恰恰融化在社会大众化日常行为习惯中,虽然已经非常严重地影响到中国社会的正常发展,却并不能被人们所真正意识。
中国女性文化包括守贞型的淑女文化,越轨型的逆女文化和病态型的妓女文化三种基本模式,不管是那种模式的女性文化类型,都是由私有制度、等级制度、多妻制度、买卖婚姻制度和男尊女卑观念等因素共同构成的中国封建社会所传袭下来的,人类的文明史中,私有制的形成使得人类社会从母系社会过渡到了父系社会,文字的出现进化了人类文明的迅猛发展,历代哲学家思想家的出现(中外历史上很多思想家哲学家都有仇女、厌女和轻视女性的倾向,如苏格拉底、卢梭、尼采、孔子等等),给了父权制极为深刻极为残酷极为彻底的压迫女性的思想根源与手段与方式,因而我们看到了全世界范围内的女性所受到的不同程度的岐视与不公遭遇,直到今天,在我们这个追求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中,这些思想和文明仍旧起着不可言说的强大力量,而这些文明,从根源上讲,却是与和谐二字并不相融的。
胡锦涛总书记说,和谐社会,就是要重视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类社会中,只有男女两性,因而只有根本解决了女人自主生存生活的权利的时候,我们前边所提到的那些伤害女性群体病态现象才会有很好的解决出路,这也正是中央提出和谐社会的一个理由。解决人的全面发展的问题,首要解决的,当是女人人权的问题,因为在男权制社会里,任何阶层女性的人权都是普遍低于相对阶层男性的人权的,依次而论,处于人权焦点的,当属各阶层的女性群体,因此,女人的人权问题才是代表全部人权的重中之重,解决和保障处于人权最底层的女性的人权,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所在,由此得出结论,构建和谐社会,更应重视与 改善女性的生存与发展环境 ,全世界范围内的现代化建设也证明,女性人格的健全发展,只会促进人与人之间更为和谐、平等、互爱的相处,只会促进全人类向着更高层次的文明迈进,而不是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