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对外捐款权还不如多数中国省长
冷振兴
美国政府的50万美元汶川地震捐款,就是沙特5000万美元的百分之一,这和美国这个发达大国地位极不相称,被大多国人视为“小气”,更有甚者称美国有钱打仗,无钱捐款,何谈人权。实际上,美国政府之所以捐这么少,是因为总统就这个权限,不能随便根据领导的个人意愿慷财政之慨,而且这个权力不如多数的中国的省长,甚至不如唐山市长。
按照美国规定,美国任何较大规模的人道主义援助项目,申请拨款的机构须拟订详细的预算报告,报告先提交给预算管理办公室审核,再交给总统复审和批准,总统批准后由白宫和国务院将整个外援预算提交给国会审议,程序走完至少要1年半。对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白宫和国务院有权走“非常程序”,但数量不能太大,否则日后会遭到国会的严厉抨击。所以,美国政府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控制走,不能总统拍脑袋,就这么定、拍胸脯,我负责决策的。
这和我国不一样,我国的各级政府部门类似决策,根本不用问纳税人或者走人大等程序,自由量裁。如在这次汶川捐款中,北京市委、市政府先后捐赠1300万元之后、河北省政府捐款1530万元、山西省政府捐款1000万元、辽宁省政府捐款1000万元、上海市政府捐款1200万元、江苏省政府捐款1000万元、浙江省政府捐款1000万元、贵州省政府捐款1000万、福建省政府捐款500万元、广西自治区政府捐款500万元、江西省政府捐款500万元、湖南省政府捐款500万元、河南省政府捐款500万元、黑龙江省政府捐款411.97万元、新疆捐款400万元海南300万元援助、吉林省政府捐款200万元、宁夏捐款100万、青海省政府捐款50万元,曾经的地震受害者,唐山市政府向四川省捐款1000万元。
50万美元,按照当前汇率,就350万元人民币,两相比较发现,堂堂美国总统动用财政对外捐款援助的权力还不如多数的中国省长。难怪美国总统乔治.W.布什曾说,“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各级政府财政捐款,那绝对是应该的;但是更应该的考虑的是,如何建立一个科学的约束制度,如何有效的执行完善政府预算制度。(完)
资料来源:
唐山向四川灾区捐款1000万 医疗队抢险队启程http://finance.baidu.com/hongguan/guonei/2008-05-14/102443111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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