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似乎并不想有些人所乐观的认为的那样,没有人质疑民主的价值。而是有很多人提出了许多与民主并列甚至对立的价值,共和主义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个。从古希腊的共和主义,到1787年的共和主义,再到1949年的共和主义,其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和价值取向。目前对共和主义的讨论可谓热烈,在此暂不作系统综述,仅摘录英国学者海伍德对共和主义的教科书性质的标注。(来自于海伍德的《政治学的核心概念》吴勇 译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8年版)
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
最简单的说,共和主义指的是相对于君主制而言的对共和国的偏爱。但是,共和国(republic)一词不仅意味着没有君主,而且根据其拉丁词根(res publica,意为“共同的”或“集体的”事务),他还意味着独特的公共领域和大众统治。如今共和主义已经发展为一种提倡特定的道德箴言和制度结构的广泛的政治理论学派。他的道德关注表现为一种对公民美德(被认为包括公益的热心、荣誉感和爱国主义)的信仰。尤其是,它也强调公共活动高于私人活动。然而,共和主义对制度的关注焦点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化的。古典共和主义通常与结合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等要素的混合政体相联系;而美国和法国革命,则通过把共和主义用于整个民族,而非小的共同体,并通过支持现代民主政体的引入,对共和主义进行了改造。这种改造,在其美国版本中,意味着承认建立在联邦制和权力分立基础上的分离的政府;而在法国版本中,则是把共和主义与激进民主制以及“公意”(General will)思想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共和主义的政治思想可以回溯到罗马共和国。它的最早版本是西塞罗在《论共和国》(The Republic)一书中对混合政体的辩护。在文艺复兴时期,共和主义作为一种可以平衡公民自由与政治稳定的城邦国家组织模式在意大利复苏。再后来的共和主义形式脱胎于美国、英国和法国的革命。对政府的共和形式(特别是其中的反君主制形式)所做的辩护,其主要理由就是他们强调公民自由。共和的自由不仅可以保护公民免受专横和暴虐政府的迫害,而且可以使公民充分、积极地参与公共政治生活。20世纪60年代组合主义思想家大力提倡的“公民共和主义”(civic republicanism)试图重建个人实现主要来源的公共版图,反对新右派鼓吹的私有化和政治领域的“后撤”等倾向。因此,共和主义是与积极公民权观念联系在一起的。对共和主义的主要批评包括:他在政治上是不连贯的,因为它和多种政治形势相联系;它抵制作为隐私和不干涉领域的自由观念,被用来为政府职责的扩大做辩护,因而是狭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