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金融财政税收政策倾向灾区


  我看到"特殊金融财政税收政策倾向灾区",就认为真的“税收政策倾向灾区”——捐赠可以全额扣除了,其实,我又错了,还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将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将其所得向地震灾区的捐赠,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这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不准全额扣除!

     悲哀啊!我国的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