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救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出《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进出口税收等方面对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进行税收优惠。财政部、税总的动作真的很快了,《通知》只是将现有的税收政策重新组合了一遍而以,虽然没有什么新内容,也没有开什么税收优惠的口子,但是中央政府的人情味更浓了。

地震到这种程度了,还有多少纳税人存在?还有企业能从地震中取得所得吗?倒是车船税、契税和捐赠还真有些建设性; 但房产税,“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倒是很严谨,税法意义上的房屋不知道还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