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二天,网友们对中国红十字会官员接受CCTV4采访时称将价值1300万元的1000个天价帐蓬提出质疑,这显然是谣言,但也由此引起一些思考.
是啊自汶川大地震发生一周以来,华人世界,企业界表现出空前团结,高涨的爱国爱民之心,在短短一周时间内,社会各界、海外华人及国际友人向汶川大地震捐款捐物,总价值已经超过百亿人民币。在这种时候,如何管好、用好救灾款物,不仅直接关系到灾区群众的生活和灾区重建,关系到亿万捐助者的心愿能否实现,还关系到全社会对中国慈善救助系统的信心。因此,作为救灾款物主要管理者、使用者的民政部门及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一定要把救灾款的每一笔账算清,把每一分钱用好。
首先,要做好救灾款的统计工作。救灾款能不能用好,第一步是要算清楚到底收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如果连基本的统计数据都弄不准,又何谈用好救灾款?
有关管理部门应该明白,你们手中的钱寄托着亿万捐助者的爱心,包括从小学生到孤寡老人的爱心捐款,这些都是灾区群众的救命钱,每一分钱都应该算仔细、算清楚,这既是你们肩负的政治责任,也是道义责任。各救灾款管理部门应该及时沟通信息,采取统一标准做好救灾款物的统计工作,防止因为数据混乱,引发社会误解。
笔者认为,救灾款的监督使用要具体到负责采购物资人员,最好的监督办法就是实报实销。而且这个"实报"必须符合市场最低价,一经发现虚报多报,买少报多,从中拿回佣,必须严惩不贷.不要定有多少钱可花,而要定有多少钱该花。同时,救灾款物管理部门也可以着手编制汶川大地震救灾特别预算,按照预算进行开支。最后,审计部门应对相关部门开支进行严格审核,严防救灾款物被挪作它用。
其次,应降低救灾款的行政管理费收取标准。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为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全球华人的捐助热情空前高涨。据民政部报告,截至19日13时,全国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高达108.34亿元。面对如此巨额捐赠,相关部门将收取多少行政管理费,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组织的相关规定,在接收捐助时,慈善组织要收取一定比例的行政管理费,用以支付员工工资、机构运转、救灾款物调拨、审计等费用。中国红十字会的行政管理费一般为捐款总额的3.5%,原则上不超过5%。在平时,收取这样标准的行政管理费没有问题,但在汶川大地震这种特殊时期,如果仍按原标准收取行政管理费,标准就显得偏高。
按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收到的27.44亿元计算,3.5%行政管理费就高达9600万元;如果按照全国捐赠款物总和的108.34亿元计算,3.5%行政管理费就高达3.8亿元。救灾的行政管理费用显然用不了这么多钱。相关部门应该适当调低行政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下一步就是如何真正落实审计、落实全社会监督的问题。审计监督比较简单,只要相关部门邀请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即可。可社会监督又该如何落实呢?我想,要落实社会监督,唯一的办法就是充分公开救灾款的接收和使用情况,相关部门应每日公布救灾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明细,让公众清清楚楚地看到收了多少钱,每笔救灾款又花到了哪里,只有充分公开、透明,才能不辱爱心,不负众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监督。